(2022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JH22- *** - ***
项目名称:2022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略) :001
预算金额(元):545, ***
最高限价(元):545,300
采购需求:
完成2022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主要包括安全利用方案编制、对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区域开展自评估(包括布点取样、分析检测与评价,完成安全利用率核算,编制评估报告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止(具体服务期根据采购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本 (略) (略) 服务内容; 3.2供应商须具备由省质 (略) 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证书; 3.3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 *** )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 (略) 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 (略) 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 (略) )。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8日 08时00分至2022年07月22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锦州市 (略) 汽配城3-8- (略)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 (略) 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 (略) 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采购项目者,请在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内同时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 *** )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 *** )确认并下载采购文件(鉴于目前 (略) 相关数据尚未实现互联共享,供应商必须同 (略) 领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未在 (略) 同时下载磋商文件,却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下载成功后请将采购文件下载确认单加盖企业公章(此项为档案必存项),以开标现场递交的方式转至采购代理机构。
2.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首页→ (略) →下载专区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链接:http:/ *** ),供应商操作有疑问的,可在项目采购公告有 (略) 技术人员询求指导,自行完成下载招标文件。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评审,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进行报名,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移动硬盘、电子邮寄等)存储的按要求密封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附件(现场递交承诺函原件),供应商必须保证电子投标备份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的,按照无 (略) 理。
4.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 ),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5. 供应商须自行携带数字认证(CA认证)证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解密时限:宣布解密开始时间起30分钟内)。
6.防疫要求:按锦州市最新防疫政策执行。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锦州松山新区管理委员会) (略) ( (略) )
地址: 锦州市太和区 (略)
联系方式: 0416-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锦州市 (略) 3-8- (略)
联系方式: 0416- ***
邮箱地址: @@@ 63.com
开户行: (略) 光彩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 (略)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女士
电话: 0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