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超强台风“摩羯”灾后复工复产工作, (略) 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种养殖企业、省市农业重点项目企业、龙头企业、共享农庄、农产品初加工等经营主体(以下简称涉农企业)的经济压力,鼓励涉农企业灾后恢复重建信心, (略) 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总书记对海南广东等地台风灾害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 (略) 政府关于台风“摩羯”灾后恢复重建的有关会议精神,加强涉农企业灾后受损精准统计,给予政策性补助,减轻涉农企业经济损失, (略) 涉农企业灾后重建生产能力。
二、工作目标
(略) 涉农企业开展适当的政府政策性补助,减轻涉农企业损失,顺利度过灾后复产难关,提振重建复产的信心, (略) 各涉农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三、补助范围及对象
(一)补助范围。
台风“摩羯”过境后各镇、三都办事处辖区范围内因台风破坏受灾严重的涉农企业。原则上不超过20家涉农企业。
(二)补助对象。
1.重点补助粮食蔬菜、畜牧、水产养殖等重点民生保供类受灾严重的涉农企业;
2.重点补助使用衔接资金且产业分红发放正常受灾严重的涉农企业;
3.优先补助生产设施及配套设施损 (略) 重点项目农业企业、龙头企业、农产品初加工及共享农庄等涉农企业;
4.其它符合补助标准的涉农企业。
四、补助标准及流程
(一)申请时间。
申请截止时间:2024年9月17日前,逾期将不再受理补助申请。
(二)补助标准。
根据提交的申请材料及现场核实,符合补助要求的,补助*元至*元,按以下三个档次标准进行补助:
1.整体损失达到*元(含*元)至*元(含*元),补助金额*元;
2.整体损失达到*以上至*元(含*元)的补助金额*元;
3.整体损失达到*元以上的,补助*元。
原则上补助总额为*元,根据申请补助发放情况,补完即止。
(三)补助流程。
1.报送受灾数据。各涉农企业要在9月15日前向属地镇政府(办事处)报送受灾情况统计表,同步提交受灾前后对比照片视频,预计损失金额测算表等相关佐证材料,镇政府(办事处)要安排专人收集汇总,做好一企一材料归档
2.涉农企业申请。涉农企业对受灾损失情况自行核算清楚后,据实填报《 (略) 涉农企业2024年台风“摩羯”受灾补助申请表》(附件1),填写受灾损失情况,法律风险承诺签名等内容,附上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的要附上委托证明,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佐证等材料,提交属地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申请企业要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出现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3.镇级核实。各镇政府(办事处)在收到涉农企业有关申请材料后,要在2天内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核实是否符合补助发放条件,同时开展现场调查,填写《 (略) 涉农企业2024年台风“摩羯”受灾补助现场核实表》(附件2),搜集有关佐证材料,有异议的需重新核对。无异议的,在申请表上明确补贴申请审核意见,相关负责人签名盖章,将申请材料和有关材料整理成册,制作汇总表,形成电子文档备查,以函 (略) 农业农村局申请补助,并制作“一申请一档案”留底备查。
4.市级公示及发放补助。市农业农村局收到各镇政府(办事处)函报文件(申请有关材料及汇总表)后,审核申请表及申请有关材料,符合条件的,由市农业农村局计财科 (略) (略) 上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资金拨付流程发放至申请企业账户。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
台风受灾补助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原则,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实施,并做好审批、公示、发放工作;各镇政府(办事处) (略) 农业农村局指导及时做好组织、统计、申请、审核、报送等工作,同时协助做好审批、公示、发放等工作;市 (略) 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二)抓好政策宣传,强化监督检查。
各镇政府(办事处)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补助政策宣传,增加政策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政策有效实施。要加强对村委会(居)、村小组等有关人员的培训,提高有关人员业务水平,认真开展核查工作,确保补助顺利实施。市农业农村局要规范资金发放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纠正工作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补助政策落实。任何单位不得滞留截留、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补助资金,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上报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应责任。
(三)建立健全档案材料。
市农业农村局、镇政府(办事处)要根据申请各环节职责职能,建立健全补助发放档案,确保有据可查。
附件:1.《 (略) 涉农企业2024年台风“摩羯”受灾
补助申请表》
2.《 (略) 涉农企业2024年台风“摩羯”受灾
补助现场核实表》
(略) 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3日
附件:2. (略) 涉农企业2024年台风“摩羯”受灾补助现场核实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