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略) 、 (略) 、 (略) 、泰富海洋工程装备(天津)有限公司、 (略) (以下合称“ (略) 等六家关联企业”或“债务人”)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4年10月29日上午10时至2024年10月30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单位: (略) 等六家关联企业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略) ,网址:http://**),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在 (略) 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的要求,交付保证金、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竞买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风险。
3、法院和管理人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及相关方要求随时暂缓、中止、撤回或撤销拍卖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略) 或管理人暂缓、中止、撤回或撤销拍卖的,竞买人已缴纳的 (略) 无息退回。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拍卖标的的一切权利状况以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竞买人在参加拍卖前应自行对标的物作详尽调查,在认可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后参加竞拍。参加拍卖视作已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且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将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6、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卖双方依法各自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自行了解、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7、买受人须自行负责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事项,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必要情况下,管理人可以在能力范围内提供必要的协助。
8、在拍卖标的交付前,拍卖标的债务人支付至 (略) 等六家关联企业或管理人指定账户的回款,均归 (略) 等六家关联企业所有,管理人不向买受人交付上述回款。上述回款可能导致相关债权不存在,管理人不承担相关责任。
9、本次拍卖的应收账款(以下统称“债权”)可能存在瑕疵,任何有关本次拍卖债权的瑕疵和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略) 均不承担,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风险:
1)账面记录可能与实际情况不符,不符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记账错误、贸易融资形成、无真实债权债务关系、款项已经还清等;
2)债权的凭证可能全部或部分缺失,无法提供凭证或除会计凭证以外的支持性文件,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无法追回、产生损失等,债权真实性可能存在瑕疵;
3)债权文件对于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或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其他相关情形;
4)债权的实际情况可能与账面记录、债权凭证、债权文件等不一致,债权文件中记载的债权笔数、金额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的情形;
5)债权可能存在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期限未届满、被质押及存在产品质量问题、迟延交货等违约情形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6)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等情形;
7)就债权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
8)涉诉债权项目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9)债权项目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
10)债权可能存在无法确定或者联系不到债务人的情况,实际可能无法开展追收工作;
11)债权可能存在因已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全部或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无法收回,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12)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情形和影响债权实现的风险。
上述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因任何原因导致债权无法清收及收回的,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和风险及所有经济损失。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拍卖无效、降低拍卖成交价款或主张其他权利。
10、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由于 (略) 等六家关联企业已进入破产程序,可能存在无法开具发票等情况,竞买人如报名参加本次拍卖的,视为已知悉上述情况,并同意承担相应风险和后果。
二、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1、拍卖标的情况
(1)基本信息: (略) 等六家关联企业对临 (略) 享有的1笔应收账款,合同金额为307,*,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临 (略) 与 (略) 于2012年12月15日签订的《临 (略) *吨/年洗选炼焦煤项目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SL*,意向竞买人支付保证金后可联系管理人查阅合同扫描件),临 (略) 就临 (略) *吨/年洗选炼焦煤项目向 (略) 购买三套项目系统,合同总金额为307,*。
管理人未掌握《临 (略) *吨/年洗选炼焦煤项目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SL*)的实际履行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故本次拍卖的起拍价系根据合同总金额计算确定,请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拍卖标的的实际情况与价值,并自行承担竞买风险。
(2)权利限制:上述应收账款已全额质押、其中146,*已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担保登记证明-初始登记》(登记证明编号:0850 1393 0010 1482 3812,详见附件),2020年6月28日, (略) 将《临 (略) *吨/年洗选炼焦煤项目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SL*)于201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15日产生的307,*应收账款质押给 (略) 湖南省分行,质押财产价值为307,*。
根据 (略) (略) 作出的(2021)湘01执保53号《执行裁定书》(详见附件),经 (略) 湖南省分行申请,裁定冻结《临 (略) *吨/年洗选炼焦煤项目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SL*)项下应收账款146,*,冻结期限为三年,自2021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8日止。
2、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
本次拍卖起拍价为24,*,保证金为2,*,增价幅度为100,000元。
3、特别说明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0月25日前与管理人联系。
三、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是否符合受让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管理人不承担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略) 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
1、截至本拍卖公告发布之前,尚无人向管理人主张对拍卖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0月25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发送电子邮件至tidfore.*@*ttp://**),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次拍卖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同等条件出价(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支付时间、支付方式),没有更高条件的出价者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同等条件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同等条件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拍卖方式及延时
1、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拍卖标的流拍。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费用和余款支付
1、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拍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后,买受人的冻结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至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后, (略) 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结果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网络竞价结果确认书》生成后,本次拍卖成交。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7个自然日内通过线上形式支付技术服务费,技术服务费由 (略) 收取。
4、买受人请在拍卖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账户支付全部拍卖余款。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管理人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中国 (略) 湘潭支行营业部
户 名: (略) 管理人
账 号:*
买受人向管理人账户支付时,应当在备注中注明:支付1笔应收账款竞拍尾款。
5、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 (略) 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京东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竞价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机构、管理人、 (略) 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数额较大,为避免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 (略) 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 (略) 银支付限额,建议 (略) 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京东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 (略) 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 (略) 银最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
银行支付限额:http://**-1659.html
个人/企业参拍流程:http://**
在参拍、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拍卖服务热线:*。
6、技术服务费
1)技术服务费,凡拍卖标的 (略) 成交,买受人应 (略) 《技术服务费收取规则介绍》 (略) 支付系统成交价总额0.5%的技术服务费,支付费用以页面展示为准。单个标的技术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0,000元(人民币:**万圆整),拍卖标的物竞拍成功后,平台系统会在线上生成一笔待支付的技术服务费,买受人通过线上全额支付完成费用后,拍卖标的保证金 (略) 置主体的银行账户。系统交易失败的情形(包含中止、撤回、流拍)不收费。如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买受人仍负有支付技术服务费的义务。买受人若支付完成全额技术服务费,需开具发票,请联系客服400-622-9586, (略) 收费规则。
2)特别说明:以上费用由竞价成功的买受人支付。该费用是在拍卖成交金额之外另行收取,技术服务费由买受人直 (略) 支付,如买受人未支付该费用,交纳的竞拍保证金将被冻结,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7、若买受人未在拍卖成交后7个自然日内线上支付技术服务费或10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账户支付全部拍卖余款,视为买受人悔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差价、清偿与拍卖标的相关的破产债权以及本案其他破产债权。如“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与“应弥补的重新拍卖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差价”之和高于保证金的,买受人还应承担其中差额的损失赔偿责任,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拍卖人可就本标的物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七、其他事宜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 (略) (地址: (略) (略) (略) 6 (略) 办公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完成标的物的交接。
2、买受人逾期未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者逾期未完成标的物交接的,均视为标的物已经交付,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发生的标的物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及不利后果。
3、标的物交接时,管理人仅配合将目前接收到的拍卖标的相关材料交付给买受人,材料交付后即视为履行完毕全部交接义务。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自行负责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事项,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必要情况下,管理人可以在能力范围内提供必要的协助。如无特殊情况, (略) 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八、特别提醒
1、管理人已在拍卖文件中说明拍卖标的物的概况,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者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风险,由此产生的问题并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并在竞买过程中及竞买后严格按照本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履行相应义务。
管理人咨询电话:*
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略) 等六家关联企业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略) 等六家关联企业管理人
(略) 、 (略) 、 (略) 、 (略) 、泰富海洋工程装备(天津)有限公司、 (略) (以下合称“ (略) 等六家关联企业”)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4年10月29日上午10时至2024年10月30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单位: (略) 等六家关联企业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略) ,网址:http://**), (略) 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物为 (略) 等六家关联企业对临 (略) 享有的1笔应收账款,合同金额为307,*。详见拍卖公告及标的物介绍。
四、竞买人应当严格按照拍卖公告规定的竞拍程序参与本次拍卖,严格遵守本次拍卖所涉及相关款项的支付时间节点以及拍卖标的交付手续,并承担违反相应条款导致的不利后果。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后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风险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说明。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风险,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风险。
六、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管理人不承担责任。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略) 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根据 (略) 《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4条之规定: (略) 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 (略) ;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拍的,应于2024年10月25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发送电子邮件至tidfore.*@*ttp://**),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次拍卖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将自动延迟5分钟。
十、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拍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至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7个自然日内通过线上形式向 (略) 支付技术服务费,完成技术服务费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转至管理人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账户支付完毕。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可以通过支付宝账户支付,也可以通过直接向管理人账户转账支付。管理人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中国 (略) 湘潭支行营业部
户 名: (略) 管理人
账 号:*
买受人向管理人账户支付时,应当在备注中注明:支付1笔应收账款竞拍尾款。
十三、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 (略) (地址: (略) (略) (略) 6 (略) 办公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完成标的物的交接。
十四、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技术服务费或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差价、清偿与拍卖标的相关的破产债权以及本案其他破产债权。
十五、成交后,买受人应及时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事项,并及时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如需)。未及时办理的,相关风险及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六、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卖双方依法各自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 (略) 等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如有公证费、登记费用、平台服务费、拍卖佣金等其他费用产生,亦由买受人另行支付、自行承担。
十七、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八、法院和管理人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及相关方要求随时暂缓、中止、撤回或撤销拍卖,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管理人咨询电话:*
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略) 等六家关联企业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拍品名称 | (略) 等六家关联企业对临 (略) 享有的1笔应收账款 |
应收账款形成原因 | (1)2012年12月15日,临 (略) 与 (略) 签订了《临 (略) *吨/年洗选炼焦煤项目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SL*),约定由临 (略) 向 (略) 购买三套项目系统,合同总金额为307,*; (2)管理人未掌握《临 (略) *吨/年洗选炼焦煤项目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SL*)的实际履行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请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拍卖标的的实际情况并承担相关风险。 |
所有权人 | (略) 等六家关联企业 (具体为: (略) ) |
欠款单位名称 (结算对象) | 临 (略) |
应收账款金额 (人民币元) | 307,* (合同总金额) |
应收账款的权利限制及瑕疵情况 |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担保登记证明-初始登记》(登记证明编号:0850 1393 0010 1482 3812),2020年6月28日, (略) 将《临 (略) *吨/年洗选炼焦煤项目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SL*)于201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15日产生的307,*应收账款质押给 (略) 湖南省分行,质押财产价值为307,*。 (2)根据 (略) (略) 作出的(2021)湘01执保53号《执行裁定书》,经 (略) 湖南省分行申请,裁定冻结《临 (略) *吨/年洗选炼焦煤项目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SL*)项下应收账款146,*,冻结期限为三年,自2021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8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