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自然资 (略) 于2024年12月10日组织有关专家对《石棉县 (略) 新民乡大理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专家组认真听取了《方案》提交人汇报,审阅了《方案》和相关附件,经质询和讨论,同意该《方案》通过评审并于2023年12月19日通过复核。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 (略) 自然资 (略) 联系。
联系电话:0835-(略)
附件:1.专家评审意见表
2.评审专家组名单
3.修改意见对照表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