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 锦州货运中心20英尺自平衡减摇集装箱吊具购置三次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略) 关于* (略) 锦州货运中心20英尺自平衡减摇集装箱吊具购置项目,原定于2022年10月10日9:00分开标。因立项单位修改技术条件,做出如下变更:
1、新增技术规格书
(略)
20英尺集装箱自平衡减摇吊具技术规格书
1、概述1.1 技术规格书是招标文件的组合部分,投标人应按本技术规格书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20英尺集装箱自平衡减摇吊具(以下简称吊具),包括相关技术资料(中文版)及售后服务等。
1.2 投标报价为到站报价,包括吊具、集装箱称重及超偏载检测及 F-TR锁作业保护装置、相关配件及随机技术文件、运输、仓储、安装、调试、保险、劳保、各种税费、培训、专有技术及质保期间等全部费用。
2、技术性能要求2.1吊具的额定起重量及自重
额定起重量 ≥* kg
吊具自重 ≤4800 kg
2.2总体要求
吊具与门式起重机要求摘挂方便,安装时间摘除后不影响或妨碍该门吊其他使用功能。与起重机连接方式:吊具上端结构具有吊环,吊环与起重机吊钩相连,吊环上安装U型环连接四根钢丝绳,钢丝绳与吊具上部结构相连接,钢丝绳与吊环及吊架连接处必须设有护套,钢丝绳接头采用压制式。吊具安装时间≤60S,吊具摘除时间≤60S,通过更换板槽位置同时满足吊取20英尺35吨敞顶箱和20英尺通用集装箱装卸作业需要;吊具设计充分考虑全部部件在作业时经受的频繁冲击、振动和防雨水措施。
2.2.1吊具旋锁的转动与提升之间设有联锁开关,只有在四个旋锁处于全开或全闭位置的情况下才能操作提升。若旋锁转到全锁或全开位置时,只有在着床时才能提起。设有使旋锁在没有完全插入锁孔情况下不能旋转的联锁装置。
2.2.2吊具设有防摇功能、调平(自动及手动)功能、旋转功能、减摇功能、集装箱称重及超偏载检测及 F-TR锁作业保护功能。
2.2.3吊具按照GB/T3220-2011标准执行。
2.2.4测量误差符合《铁路集装箱超偏载检测装置》(Q/*)规定。
3、作业环境吊具用于集装箱装卸作业,必须具有安全、可靠性能,并能在下述环境中正常运用:
3.1环境温度-40℃--+40℃。
3.2最大相对湿度100%。
3.3灰尘多。
3.4雨、雪、雾等恶劣性气候。
4、标准和规范
4.1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并提供相关的产品合格证明。符合国家、中 (略) (略) 相关安全生产要求和环保要求。设计与制造、安装和试验应符合上述规范和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及修正本.
4.2产品设计必须是成熟可靠的定型产品,而非试验品,因设计缺陷造成的损失由投标方承担。
5、吊具可靠性吊具出厂前必须经过检验,提供质量证明。
6、分项要求
6.1防摇系统。采用 4台长期堵转力矩电机控制 4根钢丝绳收放,防摇钢丝绳摘挂方便,并设收绳限位器,预防钢丝绳过收卡死在滑轮槽。在小车罩内正对堵转力矩电机位置上方安装 4台功率不低于 150w(220V)排风扇。
6.2调平系统。同时具备自动调平衡系统和手动调平衡功能,具有双向平移功能,平移行程不小于±600毫米,在平移极限位置设终点限位。并可根据需要由司机在司机室进行切换。
6.2.1自动调平衡系统:平衡感应采用电子式水平开关,当起吊的集装箱偏重倾斜(集装箱两端高差≥300mm )时,自动调平衡系统工作,能自动将集装箱调为基本水平状态(高度差允许值不大于150mm), 自动调平衡反应时间 3-5s,调平时间≤15s。
6.2.2手动调整平衡系统:司机可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手动调整平衡。控制方式:采用低压无线模块,无线模块设计集成化,内部功能模块独立,便于检修。
6.3吊具旋转系统。使用脚踏开关控制吊具旋转,可在任意所需角度停止,旋转角度:±360度,旋转90度时间≤15s;配置两台旋转电机,其中一个作为备用。转锁上部配置有转锁指示针,转锁开闭具有指示灯显示,同时转锁状态与指针、指示灯显示一致。吊具转锁机构具有机械和电气连锁双重保护装置。当吊具在起吊集装箱时锁头未旋转到位不能起吊,且吊装集装箱过程中无论电气故障、门吊司机出现误操作均不能开锁实现双重保护。
6.4吊具减摇系统。吊具起升带载集装箱,大车保持不动,小车加速至最高档位时,紧急制动,直至至吊具及集装箱摆动停止减摇时间≤10s,小车保持在跨中位置,开动大车运行至最高时速后制动,直至至吊具及集装箱摆动停止减摇时间≤40s。
6.5吊具具有集装箱称重、超偏载检测及 F-TR锁作业保护功能。
6.5.1吊具称重及超偏载检测功能
6.5.1.1吊具配装旋锁称重装置(不允许采取锁头打孔等破坏原结构方式),称重精度不低于0.5% ,并带超负荷及偏载限制功能。
6.5.1.2载荷量以及货物的偏心距离均可在驾驶室显示及打印。并具有无线传输功能。
6.5.1.3当吊具下的载荷达到≥35t时,司机室内指示灯显示;当吊具下载荷≥40吨时,警示灯闪亮并立即切断起升机构 (略) ,但能下降操作。
6.5.1.4当货物的偏心距离超过规定值时,音响警报器报警,警示灯闪亮并立即切断起升机构 (略) ,但能下降操作。称重装置具备语音提示,可报重量等信息,同时货物超偏载时应有语音警示,提示司机。偏载、偏重都具有数字显示。
6.5.2 F-TR锁作业保护功能。在 F-TR锁平车卸集装箱时,吊具吊箱开始起升时慢速(程序控制)上升,当起升高度大于设定高度时(集装箱提升高度小于100mm),起升机构自动停止(需要手柄回零后才能再次动作)。如果集装箱偏载(卡锁)时,手柄回零后禁止起升并报警;如果超偏载显示正常,手柄回零后继续慢速提升。当集装箱提升高度200mm时,恢复起升速度。
6.6 电控系统
吊具电气设备的布置应充分考虑维修操作安全方便。所有电气设备元件必须满足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达到所要求的性能指标,并且 (略) 装卸机械机构特性、工况条件所规定的环境条件。
6.6.1所有要移动的电缆(包括动力、通讯和控制)应采用优质专用电缆,所有电缆满足-30℃下柔软、不开裂要求。吊具的其他电缆、电线应为船用型,电缆插头为航空插头。。
6.6.2所有控制柜、接线箱、操作箱防护等级应达到室外 IP65,用于室外的由厚度2mm以上的不锈钢板制作。
6.6.3吊具上使用的接近开关全部为感应式。
6.7.电气保护装置
吊具所有的电气保护、安全联锁、限位、信号指示、故障检测装置应符合 GB/T 3811-2008 的设计要求。
6.7.1吊具接地、防雷安装、施工、验收应符合 GBJ-232要求。
箱、柜的门应用铜绞线与接地金属结构件可靠连接。严禁用接地线作载流零线。
6.7.2各种行程开关采用感应限位,防护等级不低于 IP55。
7、吊具主要配置
投标方主要部件配置需要列表说明。
8、其他要求
8.1 材料8.1.1 所有材料应满足设计载荷的强度和刚度要求,并应符合所用的有关标准。
8.1.2 所有的钢板应无锈、无氧化皮,必须无任何缺陷。所有的铸件必须表面光滑、轮廓分明、外型端正规范,并必须无气孔、缩孔和夹渣等缺陷。
8.1.3吊具结构坚固,稳定性好。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以抵抗扭转和冲击载荷。
8.2 工艺8.2.1 所有的机械零件应达到性能要求及有关规范所规定的淬硬层深度和硬度的要求;机械零件如齿轮、轴等按承担的工作要求进行适当的热处理。
8.2.2 所有的焊接工艺和焊接质量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选择的焊接材料的抗拉强度均应与主体金属的强度相适应;
8.2.3 采用螺栓联接的钢结构,应准确钻孔,不允许采用冲孔和气割割孔;螺栓采用高强度螺栓,螺栓和螺母有防松或防脱落装置,以便承受振动和交变载荷。
8.3 表面处理和涂漆8.3.1 金属结构的表面处理和涂漆应符合国家标准。
8.3.2 采用国内知名品牌的油漆,适合北方地区的气候环境条件,主体颜色橘黄,吊具两侧应有反光安全标识。
8.3.3 金属结构所有内表面经过处理后应按标准涂漆;
8.3.4 在运输、安装和调试过程中,由于摩擦受损坏地方要进行补漆,使其恢复原来状态。
8.4 备品与备件8.4.1 卖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品及备件详细清单,纸质文件、电子文档同步提供。8.4.2 免费提供操作手册、保养手册、维修手册、配件目录和易损件目录各2套。
8.5 质量标准和售后服务要求8.5.1 吊具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本技术条件各项要求,整机质保期2年(不限工作小时数),质保期内设备生产厂家除了负责质保工作外,还要免费承担设备的定期检查。
8.5.2售后服务人员应保证对吊具24小时全天服务,设备发生故障后卖方服务人员要保证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提供使用单位所属地区售后服务记录(包含2条交付验收记录、定期检查记录)。
8.5.3吊具所有零部件及其附属设备的产品质量责任问题及售后服务问题的追溯由吊具生产厂家负责。
8.5.4由吊具供货厂家无偿提供对设备操作人员不低于8小时的现场培训。
8.5.5 履约保证金采取银行汇款方式,按合同估算价10%收取。
8.5.6质量保证金按照合同标的额3%计算,从应付货款中预留。
8.6 润滑对轴承齿轮和其它活动铰接点必须提供有效的润滑条件。润滑点的设置和引出应便于保养和维修。
8.7随机技术文件和随车工具及易损件除按制造厂标准提供随机技术文件外,还应提供整机配套件清单,易损件清单,润滑油品牌及清单。
8.8交货期限
合同生效之日起60天内。
2、开标时间暂定2022年10月28日。请各投标人做好投标、开标准备,关于该项目的其他内容不变。
因此给各位投标人带来的不变,望理解、支持,特此通知。
本公告电话通知各投标人,请继续关注“ (略) (http://**)”等平台公告。
联系人:吴经理 电话:* 邮箱:*@*q.com
(略) (略) 物资采购所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