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31日-2023年6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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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喀喇沁旗锦山产城融合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锦四大桥改造工程项目 | (略) 喀喇沁旗锦山镇 | 喀喇沁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赤峰科林 (略) | 项目主要工程主要包括广场路跨线桥(上跨河滨北街)拆除后新建、锦四大桥(广场路跨锡伯河)加宽:跨线桥及锦四大桥总体走向是由西北向东南,连接由锡伯河隔开的两岸镇区居民,属于广场路的一部分,涉及段道路总长度为230m,桩号为K0+000~K0+230(包含桥梁长度)。桥梁引道:跨线桥与锦四大桥整改后宽度不同,两桥之间设渐变引道,引道两侧设置挡墙;锦四大桥与广场路设置渐变引道顺接。河滨南街与广场路车道拓宽:河滨南街进行拆除并恢复,桩号为K0+020~K0+140;广场路加宽段道路北侧90m,南侧101m;对该交叉口进行拓宽改造。路灯:单悬臂双侧对称设置路灯,共计14基,移动路灯2基。给水管道迁改:迁改长度为300米,设置阀门井4座,穿越河坝1处,长度为60米。热力管道迁改:迁改长度为482米,设置阀门井1座,拆除热力桩13座。 1.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②施工敏感点处设置临时声屏障。③采取移动式或临时声屏障等防噪声措施。④限制工作时间,改变运输路线,采用临时声屏障等措施;⑤尽量不同时运行多种施工设备。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实施土方等作业,应当采取洒水、湿法施工等措施;②施工工地出入口、材料堆放区、生活区、主要道路等地面应当硬化,并采取喷淋或者洒水等措施;③清理建筑垃圾,应当采取洒水、喷淋等措施,建筑垃圾应当集中堆放,及时清运;④施工工地外的施工便道应当简易硬化,并采取定时洒水清扫等措施;⑤贮存水泥、石灰、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堆放,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覆盖措施;⑥堆放土方应当采取覆盖、固化、绿化等措施; ⑦除可能导致危及施工安全外,拆除施工应当实行持续加压洒水或者喷淋方式作业;⑧洒水抑尘、大风尽量停止施工作业;⑨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应当当日清运,当日不能清运的,应当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⑩禁止一次性大面积推倒拆除物;?施工前应告知周边的居民;且在施工期间针对居民区周边设置围挡;?建设单位采用低排污型号的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将废气影响降至最低。?要求施工工地出入口附近应当设置标准的扬尘污染防治公示牌,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监督管理部门及举报方式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3.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设置施工循环水池重复利用施工废水,不外排;②妥善堆存及处理路基填筑材料及施工固废等,以防水土流失;③生活污水依托镇区现有公共污水处理设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①表土回填;废弃土石方由施工单位负责运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运送过程中物料需低于车厢挡板高度并加盖苫布,防止沿途洒落,防止沿途洒落;②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进行回收后,剩余部分送至喀喇沁旗马鞍山建筑垃圾填埋场;③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附近垃圾处理点。 5.生态防治措施 ①禁止施工中在沿线到处乱挖取土,增加沿线地区植被的破坏。②加强对承包商的环保教育,加强对施工人员宣传教育。③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加强施工管理,进行地表植被的清理工作。④开工前对施工临时设施的规划要进行严格的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