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为:2024年9月18 日至9月 24 日
联系电话:0873-* 传真:0873-*
通讯地址:云南省 (略) (略) (略) 级行政中心6幢4楼407室
邮 编:*
项目名称 | 红河州 (略) 煤炭加工贸易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个旧 市 大屯 镇 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冶金材料加工区 | 建设单位 | 红河州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项目总占地9038m2,主要建设煤炭加工区、煤炭堆场、磅房、化验室、杂物间、休息区、办公区、 (略) 及初期雨水收集池、化粪池、隔油池、应急池、除尘设施、危废暂存间等,建成后年中转加工煤炭量为7.*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 1、废气防治措施:①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统一堆放,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轻举轻放,防止包装袋破裂;②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料以及其它建筑材料,应及时清运,定期洒水;③施工设备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切割、焊接废气,焊接废气通过自然扩散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切割粉尘粒径、密度较大,很快会沉降在备料场地。 2、废水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洗手废水采用塑料桶收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3、噪声防治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选用噪音低、振动小的设备;施工方应对物件装卸、搬运时轻拿轻放,严禁抛掷;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严禁在 12:00~14:00、22:00~6:00施工。 4、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①建筑垃圾集中收集,能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按管理部门要求运往指定地点处置;②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日产日清。 二、运营期 1、废气防治措施:①在原煤破碎、筛分区安装集尘罩,粉尘经风管收集后统一进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同时在加工区顶部设喷雾降尘设施;②卸料过程中降低落料高度、卸车时及卸车后采用雾炮机进行洒水降尘;③装煤、配煤在堆场内进行,堆场建成三面围挡及顶棚的半封闭结构,内设喷雾降尘设施;④及时清洗运输车辆轮胎。 2、废水防治措施:①休息区工作人员废水排入2m3的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农户清掏做农肥;②办公区食堂废水排入0.5m3的隔油池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排入6m3的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农户清掏做农肥;③初期雨水排入52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④运输车辆轮胎清洗废水排入初期雨水收集池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 3、噪声防治措施:采取厂房隔声、合理布局、设备减振,厂界四周建设5m高的围墙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4、固废治理措施:①除尘器收集粉尘暂存于煤炭堆场,作为煤粉外售;②雨水收集池底泥、车辆轮胎冲洗废水收集池底泥定期清掏后外售;③化粪池污泥委托周边农户清掏做农肥;④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⑤废机油使用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①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设置,做好防渗、防腐、防漏处理;②暂存间四周设置满足废机油泄漏收集的围堰,避免发生泄漏外排;③产生的废机油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合法处置,严禁私自处置,做好危险废物转移的申请、检查和档案管理工作;④在危险废物贮存间张贴了标牌、危险废物信息公开及危险废物污染物防治责任制度,现场设置危险废物出入库台账,制定台账管理制度。设专人管理,并上锁。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拟审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