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奉节县城镇移民小区综合帮扶健身步道工程施工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04 | |||||||||
项目编码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略) 政设施管理所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
中标人 名称 | 工程 概况 | 合同 工期 | 质量 标准 |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元) |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 履约担保金额(元) | |||||
保函 | 现金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银行保函 | 保证保险 | 担保保函 | |||||||
(略) 万州区 (略) | 本项目为改造健身步道彩云公园—海成路天桥—夔门之都—诗城广场沿线,包含新建步道、堡坎加固、园林绿化及配套工程等。 | 365天 | 合格 | 2023年6月21日 | *.54 | 杨昌贵 | 一级建造师 | 渝*6 | *.75 | / | / | / |
备注 |
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