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规定,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公众参与形式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福建省万鑫 (略) 拟于 (略) 沙县 (略) 189号(金煌能源A2厂房,属于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内 ),投资*万元,建设万鑫华包装制品制造项目。
项目建成后年产复合袋3400 吨、卷膜1600 吨;职工人数6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日300天,实行1班制,每班8小时。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省万鑫 (略)
地 址: (略) 沙县 (略) 189号
联系方式:吴总 * *@*q.com
三、征求公众意见事项
(1)公众对于建设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
(2)本项目运营期对公众的主要影响;
(3)公众就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四、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本建设项目的看法,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 (略) 络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了解公众意见。
福建省万鑫 (略)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