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现将《固阳县海明 (略) 铸钢件铸造生产线及配套原料系统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参说明全文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固阳县海明 (略)
2024 年 12月24 日
附件: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批稿)
1.固阳海明原料综合利用项目环评报告书(报批版)-2024.12.pdf
公参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