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内蒙古能源克什克腾旗*千瓦风储基地项目升压站及联络线工程
建设地点:内蒙古 (略) 克什克腾旗境内。
建设单位:内蒙古能源集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 (略)
项目概况:(一)变电工程。(1)新建北区风电场500kV升压站,建设3台主变(容量为1×1000MVA;2×320MVA),500kV出线1回,220kV出线1回。(2)新建南区风电场220kV升压站,建设2台主变(容量为2×200MVA),220kV出线1回。(二)线路工程。新建北区风电场升压站至南区风电场升压站220k (略) ,线路全长47.792km, (略) 架设,新建塔基155基。
公参情况:公众参与实施过程和步骤:本项目按照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 4 号)文件要求进行公众参与。第一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 7 个工作日内, (略) 站、建设项目所在地 (略) 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 (略) 站( (略) ),公开下列信息:1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改建、扩建、迁建项目应当说明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3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4公众 (略) 络链接;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第二阶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 (略) 进行公开信息: (略) 、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建设单位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 10 个工作日: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3公众 (略) 络链接;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第三阶段: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组织编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公众参与说明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公众参与的过程、范围和内容;2公众意见收集整理和归纳分析情况;3公众意见采纳情况,或者未采纳情况、理由及向公众反馈的情况等。第四阶段: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 (略) ,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项目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日。如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持有异议者,在公示时间内可向我厅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471-*
通讯地址: (略) 赛 (略) 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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