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6月14日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项目1个项目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1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平方米耐火材料石墨毡(电极)技术改造异地迁移项目 | (略) 高新区(宏伟区)兰家镇西临辽凤线、北邻A1厂房 | 辽宁金 (略) | 沈阳 (略) | 租用 (略) 闲置厂房,布设4条石墨毡(电极)活化生产线,对电极石墨毡进行活化、裁剪、整理、包装,年产耐火材料石墨毡(电极)*平方米。 | 废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防渗旱厕处理后定期清掏; 2、废气:生产过程仅有少量水蒸气产生,通过密闭管道收集后经由15m高排气筒排出; 3、噪声:采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封闭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边角料暂存于厂房内一般固废暂存处,定期外售;危险废物包括废润滑油、废油桶暂存于1座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5、地下水、土壤:生产工艺过程中不涉及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途径,同时厂房及所在厂区内各区域已完成地面硬化,分区防渗; 6、生态:项目租用现有厂房进行生产,不涉及新增占地,对生态基本无影响; 7、环境风险:项目环境风险为危险废物贮存点废润滑油泄漏、火灾产生的伴生/次生污染,通过规范建设、加强巡视等措施,可使全场的风险事故隐患降至最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