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的规定及要求,现将贵 (略) *吨/年电池级磷酸铁副产*吨/年硫酸铵项目变更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首次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吨/年电池级磷酸铁副产*吨/年硫酸铵项目(变更);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开阳县双流镇凉水井村黄金组48号;
建设单位:贵 (略) ;
投资总额:*万元;
占地面积:*.15㎡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生产电池级磷酸铁新材料,建设磷酸铁中试装置、年产*吨电池级磷酸铁新材料和副产*吨/年硫酸铵的生产设施、厂房和仓库等。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年产*吨电池级磷酸铁新材料副产*吨硫酸铵;二期建设年产*吨电池级磷酸铁新材料副产*吨硫酸铵。变更内容主要为变更项目燃料天然气种类为二类天然气,减少天然气使用量;磷酸铁生产工艺改变,新增排气筒;部分环保设施工艺变更;新增一套中试装置。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贵 (略)
2、联系人及电话:尚春(0851-*)
3、邮寄地址:开阳县双流镇凉水井村黄金组48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1、编制单位:贵州 (略)
2、联系人及电话:任康华(0851-*)
3、电子邮箱:*@*q.com
4、邮寄地址: (略) (略) (略) 5号贵州 (略)
四、公众 (略) 络连接
http://**_*.html?tdsourcetag=s_pcqq_aiomsg
五、提出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
1.电子邮箱:*@*q.com。
2.邮寄地址:开阳县双流镇凉水井村黄金组48号
六、公众信息反馈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贵 (略)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