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第一中学新建(体育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氏县第一中学新建(体育场)项目施工已由元氏县数据和 (略) 以元数政审字[2024]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元氏县第一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政府100%,招标人为元氏县第一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概况:该项目建设室内体育场一栋和室外田 (略) 。室内体育场建筑面积5729.49平方米,跨度37米,二层,建筑高度18.10米,包括2个篮球场、6个羽毛球场、8个乒乓球场、其他训练场地、医务室、休息室、广播电视用房、技术用房、器材库、设备用房、男女浴室和厕所、维修检测用房等;室外田径运动场包括400米跑道、足球场、跳远场等。设备购置及信息化系统。 2.1.2建设地点:元氏县第一中学内 2.1.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2.1.4标段划分:共 1 个标段 2.1.5工期:两年 2.1.6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该项目建设室内体育场一栋和室外田 (略) 。室内体育场建筑面积5729.49平方米,跨度37米,二层,建筑高度18.10米,包括2个篮球场、6个羽毛球场、8个乒乓球场、其他训练场地、医务室、休息室、广播电视用房、技术用房、器材库、设备用房、男女浴室和厕所、维修检测用房等;室外田径运动场包括400米跑道、足球场、跳远场等。设备购置及信息化系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 (略) 扫黑除恶 (略) 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 (略) 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2业绩要求:无
3.1.3财务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无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无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无
3.1.8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 (略) 理;2、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总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40%,如投标人非中小企业,则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拟),协议中需分别写明分包给中小企业合同份额所占比例及金额, 要求分包合同份额不得低于预算金额预留比例及预留金额, 否则按无 (略) 理。3、本项目采用+分散+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 即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 评标委员会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根据《 (略) 住房和 (略) 关 (略) (略) 场主体“黑名单”企业实施惩戒措施的通知》,被列入黑名单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将否决其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8 09:00至2024-12-04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公共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1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中国河北 (略) 、石家庄公共 (略)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 (略) 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 (略) (略) (http://**),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河北CA:400-707-3355转6;北京CA:0311-(略))。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 (略) - (略) -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略)》、《 (略) 操作手册 (略)》、《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 (略) (http://**)-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略)。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新工程-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5046.24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 文件)。使用CA (略) (略) (http://**)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 (略) (河北省)CA证书业务办理http://**:8181/。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石家庄公共 (略) ”在线提出。元氏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元氏县第一中学,孙聪科、张彩辉,0311-(略)、 0311-(略);河北 (略) ,刘小红,0311-(略)。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元氏县住房和 (略)
电话:0311-(略)
电子邮箱:*@*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元氏县第一中学新建(体育场)项目施工 | 无 | 0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元氏县第一中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 (略) |
地址: | 元 (略) 145号 | 地址: | (略) (略) 胜利南街118号 |
邮编: | (略) | 邮编: | (略) |
联系人: | 孙聪科、张彩辉 | 联系人: | 刘小红 |
电话: | 0311-(略) | 电话: | 0311-(略)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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