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县发 (略) :
报来《关于调整田林高龙风电场项目场址范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意见如下:
根据《广西壮 (略) 企业投资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桂政发〔2018〕35号)、《广西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略)上风电项目核准工作的通知》(桂发改新能〔2024〕47号)、《广西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存量及2021年新增新能源项目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发改新能〔2021〕1232号)有关规定,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和如期建成并 (略) , (略) 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强与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电网等部门对接,在确保符合用地、用林、生态环境、接入等政策的前提下,原则同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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