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会, (略) 区管委会, (略) 门,市直属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 * 线 * 单”),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 (略) 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 * 线 * 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冀政字〔 * 〕 * 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 、总体要求
( *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 * 大和十 * 届 * 中、 * 中、 * 中、 * 中全会精神,按照“守底线、 (略) 、提质量、保安全”的总体思路,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和保障人居环境安全为目标,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为基础,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高质量建成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提供保障。
( * )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推动绿色发展。 (略) “绿水 (略) 就是 (略) 银山”的理念,以“ * 线 * 单”为抓手,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战略突出位置,将生态文明建设要 (略) 会发展全过程,持续推进产业结 (略) 优化,推动全市绿色转型发展。
坚持统筹衔接,突出重点领域。落实国家、省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要求,突出全市生态环境管控的系统性、整体性,充分衔接首都“两区”建设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污染防治规划、资源能源利用目标及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等工作成果,统筹抓好重点领域生态环境综合管控。
坚持因地制宜,实施差别管控。在省“ * 线 * 单”总体框架下,结合首都“两区”建设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环境质量目标等要求,因地制宜 (略) 的技术方法,系统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合理确定管控单元, (略) 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制定更加精细化和差异化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形成覆盖全市全域、符合本地实际的“ * 线 * 单”管控体系,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 * )主要目标。
* 年,建立健全以“ * 线 * 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资源高效利用,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提升,首都“两区”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 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全面建成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
生态保护红线。重要生态功能区域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环境质量底线。到 * 年,有效保障出境入京水量,水源涵养功能逐渐提升,生态环境质量较大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稳中提升;大气环境质量稳中提升,有效遏制臭氧浓度增长趋势,优良天数比例达到 * %;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 %。到 * 年,主要河流生态径流得到恢复,地下水位实现稳定回升,水源涵养功能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根本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稳定保持;大气环境质量稳定保持,臭氧在现状基础上得到控制,优良天数比例提升至 * %;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 %。
资源利用上线。到 * 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9亿立方米以内,地下水开采量控制在5.8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较 * 年下降 * %;能源利用总量控制在 * 万吨标准煤,煤炭总量控制在 * 万吨,万元GDP能耗比 * 年累计下降 * %。到 * 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9.2亿立方米以内,地下水开采量控制在5.8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较 * 年下降 * %;能源利用总量控制在 * 万吨标准煤,煤炭总量控制在 * 万吨,万元GDP能耗比 * 年累计下降 * %。
* 、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综合生态资源环境要素, (略) 会发展特征,划定全市环境管控单元。 (略) 、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维度,建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全市差异化生态环境管控。
( * )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划分。
环境管控单元包括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 * 般管控单元 * 类。全市共划分环境管控单元 * 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 * 个、重点管控单元 * 个、 * 般管控单元 * 个,分别占全市总面积的 * %、7%、 * %。
1.优先保护单元。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法定保护地;生态功能重要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的生态空间;山地、森林、河流、湖泊、水库等对 (略) 具有重要作用的区域。
2.重点管控单元。 (略) 镇集中建设区、产业园区和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环境问题较为突出的区域。
3. * 般管控单元。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
( * )生态环境管控总体要求。
突出区域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战略要求,以高质量建成首都“两区”的生态环境要求为导向,突出生态系统整体性保护和环境污染统筹治理,加强生态空间分区管控。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恢复与保护,提升生态服务功能,保障区域生态安全;深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加强臭氧污染控制,着力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以 (略) 河、潮白河等流域为重点,提升水源涵养能力,保障首都水源安全;统筹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水资源利用,增强水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发掘多源供水,缓解水资源压力,切实保障河流水质达标;加强土壤、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严格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的准入管理。
( * )分类管控要求。
1.优先保护单元。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要求; (略) 各类保护地相关法律法规;生态空间及其他重要区域坚持生态优先, (略) 约束,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 (略) 镇建设活动,开展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生态保护修复活动,确保重要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
2.重点管控单元。
城镇重点管控单元。 (略) ,有序实施高耗能、高排放工业企业整治或搬迁退出;强化交通污染源管控;完善污水治理设施; (略) 镇河流水系环境整治;加 (略) 地环境风险防控和开发再利用监管。
产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严格产业准入,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设施提标改造;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强化资源利用效率和地下水开采管控。
农业农村重点管控单元。优化规模化 (略) ,加快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逐步推进农村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优化农业种植结构,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控制地下水超采区农业地下水开采。
3. * 般管控单元。 (略) 国家、省、市关于产业准入、总量控制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管控要求。
* 、加快“ * 线 * 单”成果应用
( * )支撑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各县区、 (略) 门要把“ * 线 * 单”作为资源开发、 (略) 、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的重要依据,不断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宏观指导作用,各类开发建设活动要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管控要求融入决策和实施全过程,以“ * 线 * 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支撑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确保发展不超载、底线不突破。
( * )支撑“十 * * ”规划等重大决策。各县区、 (略) 门要把“ * 线 * 单”生态环境质量底线和分区管控要求作为确定“十 * * ”规划目标和重点任务的重要参考依据,融入相关规划编制、产业政策制定全过程,保持充分衔接。专项规划环境影 (略) “ * 线 * 单”符合性分析,确保关键目标指标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的 * 致性。
( * )推动完善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各县区、 (略) 门要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和保障人居环境安全为核心,充分发挥“ * 线 * 单”源头预防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用,将“ * 线 * 单”成果应用到规划环评审查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中,将“ * 线 * 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具体区域、园区和单元项目准入的重要支撑。强化“ * 线 * 单”成果在生态、大气、水、土壤等要素环境管理中的应用,推动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和污染物排放联动管理。
( * )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加强“ * 线 * 单”成果与国土空间规划成果的衔接,及时调整更新,确保“ * 线 * 单”成果与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国土空间规划“双评价”成果相协调,将“ * 线 * 单”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相关目标指标和空间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
( * )提高生态环境监管针对性。生态环境保护和其他负有生态环境 (略) 门要将“ * 线 * 单”作为监 (略) 为、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依据,将“ * 线 * 单”确定的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作为环境监管重点区域,将“ * 线 * 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落实情况作为重点监管内容,推进生态环境监管精细化、规范化。
( * )充分衔接资源能源利用要求。各县区、 (略) 门要充分衔接资源能源“总量和强度双管控”要求,突出生态流量控制、高污染燃料管控等重点,落实“ * 线 * 单”关于水资源、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和能源消耗的总量、强度、效率等管控要求,全面实施能源节约和梯次利用,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 、强化工作保障
( * )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 (略) 门要充分认识建立“ * 线 * 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实施主体责任,将“ * 线 * 单”作为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有力抓手,切实抓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和监管。
( * )强化制度保障。建立保障落地实施的工作机制,将“ * 线 * 单”落地实施情况纳入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组建长期稳定 (略) * ,落实相关工作经费,切实做好“ * 线 * 单”工作技术保障。
( * )及时评估更新。建立“ * 线 * 单”技术成果实施的跟踪评估机制,从落地应用、管理措施、实施成效等方面开展跟踪评估。建立常规调整与动态更新相结合的动态更新调整机制,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结果、自然保护地调整结果及“十 * * ”环境质量目标变化情况等,以最新数据为基础,结合实施情况评估结果做好“ * 线 * 单”技术成果更新调整工作。
( * )开展宣传培训。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 (略) 等媒体,广泛开展多种形式“ * 线 * 单”成果及实施应用宣传、教育与培训,深入宣传“ * 线 * 单”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意义和作用,提高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水平, (略) 会氛围。
附件:1. (略) 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2. (略) 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
(略) 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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