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涞水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施工监理(第七标段:金蓬路)已由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3年涞水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可研报告(代初步设计)的批复》涞水发改投资[2023]84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涞水县行政审批局以涞审批复 [2023]11批准,项目业主为涞水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涞水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金蓬路。建设规模:金蓬路位于涞水县境内的三坡镇与赵各庄镇,山区二级公路,全线长 15.577 公里,路基宽 8.5 米,路面宽 8.0 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受强降雨影响,造成部分路段上边坡滑塌,部分路基、路面、桥涵、护栏、路肩墙、护坡、拦渣墙等损坏、冲毁。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监理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年。本次招标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的最低要求)。
3.1.5其他要求: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略) )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本公告新增3.6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中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0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29 09:00至2024-03-06 17:00,登录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3-22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交通运输厅官网 、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涞水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保定辰兴 (略) |
地址: | 涞水县涞阳路12号 | 地址: | (略) 恒滨路89号智博园2-501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刘超 | 联系人: | 张鑫 |
电话: | 0312-* | 电话: | 0312-*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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