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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 圳 市 地 铁 集 团 有 限 公 司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保护区和建设规划控制区工程管理办法
深 圳 市 地 铁 集 团 有 限 公 司二 二 三 年 四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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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用语定义...............................................................................................................................2第三章部门职责...............................................................................................................................4第四章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保护区工程管理程序................................................................... 10第五章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控制区工程管理程序................................................................... 15第六章资质管理.............................................................................................................................. 18第七章评估及健康度评定管理..................................................................................................19第八章第三方监测管理...............................................................................................................21
第九章费用标准............................................................................................................................24第十章应急管理............................................................................................................................25第十一章执法管理........................................................................................................................27第十二章资料管理........................................................................................................................27第十三章技术要求........................................................................................................................28第十四章其它.................................................................................................................................31附 图 1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勘 察 方 案 审 查 流 程 ...........................................................33附 图 2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二 级 以 下 项 目 设 计 方 案 审 查 流 程 .................................34附 图 3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二 级 以 下 项 目 施 工 方 案 审 查 流 程 .................................35
附 图 4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特 级 一 级 项 目 设 计 方 案 审 查 流 程 .............................36附 图 5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特 级 一 级 项 目 施 工 方 案 审 查 流 程 .............................37附 图 6 轨 道 交 通 规 划 控 制 区 勘 察 方 案 审 查 流 程 ....................................................................38附 图 7 轨 道 交 通 规 划 控 制 区 二 级 及 以 下 项 目 设 计 方 案 审 查 流 程 ..................................... 39附 图 8 轨 道 交 通 规 划 控 制 区 二 级 及 以 下 项 目 施 工 方 案 审 查 流 ..........................................40附 图 9 轨 道 交 通 规 划 控 制 区 特 级 一 级 项 目 设 计 方 案 审 查 流 程 ..................................... 41附 图 10 轨 道 交 通 规 划 控 制 区 特 级 一 级 项 目 施 工 方 案 审 查 流 程 ...................................42附 图 11 受 工 程 影 响 后 的 处 理 流 程 ............................................................................................42附 图 12 工 程 施 工 应 急 流 程 图 ....................................................................................................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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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表 1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内 工 程 勘 察 作 业 审 查 信 息 表 ..........................................45附 表 2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内 工 程 设 计 方 案 审 查 信 息 表 ..........................................46附 表 3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内 工 程 施 工 作 业 审 查 信 息 表 ..........................................47附 表 4 轨 道 交 通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 内 工 程 勘 察 作 业 审 查 信 息 表 ..........................................48附 表 5 轨 道 交 通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 内 工 程 设 计 方 案 审 查 信 息 表 ..........................................49附 表 6 轨 道 交 通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 内 工 程 施 工 作 业 审 查 信 息 表 ..........................................50附 表 7 停 止 第 三 方 监 测 审 查 信 息 表 ..........................................................................................51附 表 8 深 圳 市 地 铁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轨 道 交 通 安 保 区 简 易 工 程 审 查 表 .................................52附 表 9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 工 程 通 用 审 查 信 息 表 ....................54
附 表 10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 施 工 安 全 保 障 承 诺 书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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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 一 条 为 加 强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和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 内 新 建 改建 扩 建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和 施 工 管 理 , 避 免 或 降 低 外 部 作 业 对 轨 道 交 通 的影 响 , 保 障 轨 道 交 通 建 设 运 营 安 全 和 临 近 轨 道 交 通 工 程 的 顺 利 建 设 , 制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本 办 法 依 据 铁 路 运 输 安 全 保 护 条 例 国 务 院 令 第 430 号 铁 路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国 务 院 令 第 639 号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管 理规 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交 通 运 输 部 令 2018 年 第 8 号 广 东 省 城 市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管 理 办 法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令 第 276 号 广 东 省
铁 路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广 东 省 第 十 三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五 次 会议 深 圳 市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管 理 办 法 深 圳 市 人 民 政 府 令 第 278 号 深 圳 市 轨 道 交 通 项 目 建 设 管 理 规 定 深 圳 市 人 民 政 府 令 第 333 号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安 全 保 护 技 术 规 范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业 标 准CJJ/T202-2013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隧 道 结 构 养 护 技 术 标 准 中 华 人 民 共和 国 行 业 标 准 CJJ T289-2018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既 有 结 构 保 护 技 术 规 范 广 东 省 标 准 厅 DBJ/T15-120-2017 深 圳 市 前 海 合 作 区 地 铁 安 保 区 基坑 技 术 导 则 制 定 。第 三 条 本 办 法 适 用 于 深 圳 市 地 铁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深 铁 集 团 所 辖 轨 道 交 通 包 括 地 铁 城 际 铁 路 的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和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 内 所 有 工 程 项 目 的 管 理 。第 四 条 在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和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已 形 成 的 建 设 规划 控 制 区 进 行 下 列 作 业 的 , 除 应 急 抢 险 外 , 建 设 单 位 应 当 委 托 专 业 机 构 对勘 察 设 计 施 工 监 测 方 案 进 行 轨 道 交 通 安 全 影 响 及 防 范 措 施 可 行 性 评估 , 根 据 评 估 意 见 进 行 修 改 并 送 深 铁 集 团 审 查 同 意 后 , 方 可 报 行 政 管 理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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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 予 以 规 划 施 工 许 可 。 在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未 形 成 的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 进 行 下列 作 业 的 , 建 设 单 位 应 将 设 计 施 工 方 案 报 深 铁 集 团 审 查 同 意 后 , 方 可 报行 政 管 理 部 门 予 以 规 划 施 工 许 可 。 作 业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下 列 内 容 : 一 新 建 扩 建 改 建 或 者 拆 除 建 筑 物 构 筑 物 二 爆 破 和 机 械 振 动 挖 掘 基 坑 施 工 地 基 加 固 钻 探 锚 杆 作业 打 桩 顶 进 打 井 抽 水 施 工 三 大 面 积 增 加 或 减 少 载 荷 活 动 如 填 土 重 型 起 重 吊 装 作 业 等 四 在 过 江 河 隧 道 段 挖 沙 疏 浚 河 道 五 架 设 埋 设 管 线 , 地 下 坑 道 穿 越 轨 道 交 通 设 施 六 移 动 拆 除 和 搬 迁 轨 道 交 通 设 施
七 对 轨 道 交 通 出 入 口 风 亭 冷 却 塔 变 电 站 等 设 施 设 备 进 行 围圈 施 工 八 其 它 可 能 危 害 轨 道 交 通 设 施 安 全 与 运 营 安 全 的 行 为 。第 五 条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工 程 作 业 期 间 应 当 服 从 深 圳 市 地 铁 运 营 管 理办 公 室 的 监 督 与 管 理 。第 六 条 工 程 技 术 中 心 安 全 指 挥 中 心 规 划 设 计 中 心 深 圳 铁 路 投 资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地 铁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地 铁 运 营 集 团 有 限公 司 深 圳 市 地 铁 运 营 管 理 办 公 室 等 轨 道 交 通 保 护 相 关 单 位 部 门 应 依照 各 自 职 责 , 协 同 做 好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和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 工 程 管理 工 作 。 各 部 门 根 据 本 办 法 原 则 , 制 定 详 细 的 工 作 程 序 。
第 七 条 深 铁 集 团 对 申 请 人 提 交 的 勘 察 设 计 施 工 评 估 第 三 方 监测 方 案 的 技 术 审 查 , 不 减 免 申 请 人 及 其 委 托 的 各 技 术 责 任 单 位 的 任 何 法 律责 任 。第二章用语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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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八 条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轨 道 交 通 运 营 线 路 及 周 边 的 特 定 范 围 内 设 置 的 保 护 区 域 , 具 体 为 : 地下 车 站 区 间 及 车 辆 基 地 等 外 边 线 外 侧 50m 范 围 内 地 面 或 高 架 车 站 区间 及 车 辆 基 地 等 结 构 外 边 线 外 侧 30m 范 围 内 出 入 口 通 风 亭 变 电 站 冷 却 塔 及 管 沟 化 粪 池 等 建 构 筑 物 及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电 缆 沟 架 空线 等 供 电 设 施 外 边 线 外 侧 10m 范 围 内 。 轨 道 交 通 的 过 海 隧 道 和 跨 海 桥 梁 外边 线 外 侧 100m 范 围 内 。前 海 合 作 区 内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范 围 : 地 下 车 站 区 间 及 车 辆基 地 等 外 边 线 外 侧 80m 范 围 内 , 且 不 小 于 4 倍 基 坑 深 度 的 范 围 内 地 面 或高 架 车 站 区 间 及 车 辆 基 地 等 结 构 外 边 线 外 侧 30m 范 围 内 出 入 口 通 风
亭 变 电 站 冷 却 塔 及 管 沟 化 粪 池 等 建 构 筑 物 及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电 缆 沟 架 空 线 等 供 电 设 施 外 边 线 外 侧 15m 范 围 内 , 且 不 小 于 2 倍 基 坑 深度 范 围 内 , 轨 道 交 通 的 过 海 隧 道 和 跨 海 桥 梁 外 边 线 外 侧 100m范 围 内 。在 特 殊 地 质 条 件 下 或 工 程 属 于 特 殊 作 业 , 虽 然 工 程 所 在 地 超 过 上 述 范围 但 事 实 上 会 对 轨 道 交 通 设 施 产 生 影 响 的 , 深 铁 集 团 可 提 出 申 请 扩 大 城 市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范 围 的 方 案 , 经 市 规 划 国 土 部 门 审 定 , 并 报 主 管部 门 市 住 房 建 设 部 门 备 案 后 实 施 。城 际 铁 路 保 护 区 域 需 同 时 满 足 铁 路 相 关 规 定 。第 九 条 轨 道 交 通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轨 道 交 通 线 路 包 括 车 辆 段 停 车 场 前 期 预 工 可 研 起 , 至 开 通 初 期
运 营 前 , 轨 道 交 通 线 路 及 周 边 的 特 定 范 围 内 设 置 的 控 制 和 保 护 区 域 , 其 区域 范 围 按 照 第 八 条 执 行 。第 十 条 安 保 区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和 轨 道 交 通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 统 称 为 安 保 区 。第 十 一 条 轨 道 交 通 设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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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 道 交 通 的 车 站 含 出 入 口 通 道 风 亭 冷 却 塔 等 附 属 结 构 区间 出 入 段 场 线 车 辆 基 地 建 构 筑 物 轨 道 交 通 电 缆 隧 道 变 电站 室 外 给 排 水 设 施 如 排 水 检 查 井 给 水 水 表 井 化 粪 池 消 火 栓 水泵 接 合 器 给 排 水 管 道 及 阀 门 等 建 构 筑 物 及 其 内 部 的 所 有 设 备 设 施 。第 十 二 条 业 务 审 查 窗 口业 务 审 查 窗 口 为 设 置 在 市 行 政 大 厅 作 为 深 铁 集 团 面 向 申 请 人 的 办 事 窗口 , 负 责 受 理 轨 道 交 通 安 全 保 护 区 和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 审 查 业 务 。第 十 三 条 申 请 人 作 业 单 位申 请 人 为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和 轨 道 交 通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 内 的 项目 建 设 单 位 。
作 业 单 位 为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和 轨 道 交 通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 内 的项 目 勘 察 单 位 设 计 单 位 施 工 单 位 评 估 单 位 第 三 方 监 测 单 位 。第 十 四 条 第 三 方 评 估 单 位具 有 相 应 资 质 受 申 请 人 出 资 委 托 对 勘 察 方 案 规 划 设 计 方 案 施 工方 案 进 行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或 建 设 安 全 影 响 及 防 范 措 施 可 行 性 评 估 的 单 位 。第 十 五 条 第 三 方 监 测 单 位具 有 相 应 资 质 与 申 请 人 及 工 程 参 建 单 位 均 无 隶 属 关 系 受 申 请 人 出 资委 托 承 担 受 影 响 轨 道 交 通 设 施 现 场 监 测 的 单 位 。第 十 六 条 轨 道 交 通 建 设 参 建 单 位在 轨 道 交 通 设 施 建 设 不 同 阶 段 , 承 担 轨 道 交 通 可 行 性 研 究 设 计 或 施 工
等 任 务 并 承 担 质 量 安 全 责 任 的 相 关 单 位 。第三章部门职责第 十 七 条 工 程 技 术 中 心统 筹 协 调 监 督 指 导 相 关 单 位 开 展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和 建 设 规 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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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 制 区 工 程 管 理 工 作 。 一 建 立 并 维 护 轨 道 交 通 安 保 区 管 理 制 度 。 审 批 深 铁 建 设 组 织 编 制 的安 保 区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包 括 实 施 细 则 窗 口 服 务 导 则 等 。 二 监 督 深 铁 建 设 深 铁 投 落 实 安 保 区 日 常 管 理 工 作 。 评 估 考 核 深 铁建 设 深 铁 投 安 保 区 年 度 工 作 。 三 组 织 和 参 与 审 查 安 保 区 特 级 一 级 项 目 方 案 。 审 核 安 保 区 一 级 及特 级 项 目 方 案 审 查 意 见 , 判 断 方 案 是 否 报 深 铁 集 团 技 术 委 员 会 审 议 。 四 建 立 和 维 护 作 业 单 位 不 良 记 录 库 , 包 括 勘 察 单 位 违 法 施 工 活 动 评 估 机 构 第 三 方 监 测 单 位 负 面 效 果 评 价 机 制 考 核 结 论 , 交 由 深 铁 建 设 在审 查 时 落 实 。
第 十 八 条 党 群 办 公 室应 急 事 件 发 生 后 , 负 责 社 会 公 众 及 媒 体 单 位 的 联 络 接 触 与 接 待 来 访工 作 , 负 责 危 机 信 息 的 搜 集 发 布 与 管 控 工 作 , 代 表 深 铁 集 团 对 外 发 布 信息 。 第 十 九 条 审 计 法 律 中 心负 责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和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 内 与 深 铁 集 团 有 关的 法 律 纠 纷 案 件 的 协 调 处 理 和 相 关 法 务 工 作 。第 二 十 条 规 划 设 计 中 心负 责 本 部 门 管 理 的 轨 道 交 通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 内 工 程 管 理 : 一 对 工 程 选 址 进 行 复 核 , 必 要 时 与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沟 通 。
二 参 与 规 划 控 制 区 内 工 程 技 术 方 案 审 查 , 将 审 查 意 见 送 深 铁 建 设 。 三 向 规 划 控 制 区 申 请 人 提 供 规 划 线 路 资 料 的 借 阅 。 四 向 业 务 审 查 窗 口 提 交 并 及 时 更 新 规 划 线 路 线 站 位 图 。第 二 十 一 条 安 全 指 挥 中 心 一 统 筹 协 调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指 挥 工 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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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组 织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事 后 调 查 处 理 工 作 。第 二 十 二 条 深 圳 地 铁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深 铁 建 设 深 铁 建 设 负 责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和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 工 程 项 目 相关 方 案 审 查 和 技 术 管 理 工 作 , 负 责 安 保 区 审 查 业 务 窗 口 的 管 理 , 编 制 实 施细 则 和 窗 口 服 务 导 则 , 以 深 圳 市 地 铁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名 义 加 盖 深 圳市 地 铁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公 章 出 具 方 案 审 查 意 见 书 回 复 相 关 函 件 等 。 一 业 务 咨 询 与 受 理设 置 网 络 平 台 咨 询 电 话 和 配 备 技 术 人 员 , 负 责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护 区 和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 项 目 的 办 事 流 程 和 技 术 方 案 咨 询 审 查 申 报 材 料 的针 对 性 完 整 性 和 合 规 性 , 受 理 接 纳 申 报 材 料 。
二 技 术 方 案 审 查负 责 审 查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和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 项 目 的 勘 察 设计 和 施 工 方 案 含 应 急 预 案 第 三 方 监 测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损 伤 修 复 和 工 程变 更 方 案 及 上 述 方 案 对 轨 道 交 通 安 全 影 响 和 防 范 措 施 可 行 性 评 估 报 告 等 ,参 考 相 关 单 位 部 门 意 见 后 提 出 审 查 意 见 。 重 要 技 术 方 案 报 深 铁 集 团 技术 委 员 会 审 查 后 出 具 审 查 意 见 书 。 三 深 铁 建 设 根 据 工 程 技 术 中 心 审 核 的 作 业 单 位 不 良 记 录 库 , 在 审查 阶 段 落 实 。 负 责 对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和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 建 设 方 案中 的 轨 道 交 通 安 全 影 响 及 防 范 措 施 可 行 性 评 估 结 果 监 测 方 案 和 实 际 效 果进 行 测 评 管 理 提 出 改 进 评 估 和 监 测 工 作 要 求 并 依 规 执 行 。
四 停 测 审 查判 断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和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 建 设 项 目 对 轨 道 交 通结 构 及 设 施 影 响 是 否 结 束 和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是 否 对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及 设 施 造 成不 良 影 响 , 以 及 造 成 的 不 良 影 响 是 否 按 照 要 求 恢 复 , 判 断 建 设 项 目 是 否 具备 停 测 条 件 , 对 具 备 停 测 条 件 的 工 程 项 目 发 出 停 测 审 查 意 见 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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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配 合 项 目 现 场 监 管提 出 技 术 管 控 要 点 和 风 险 管 控 要 点 。 当 工 程 施 工 引 起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设 施 监 控 项 目 监 测 值 超 过 控 制 值 或 结 构 损 伤 时 , 向 运 管 办 提 供 技 术 支 持 ,提 出 设 计 方 案 施 工 方 案 监 测 方 案 的 调 整 要 求 和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及 设 施 的保 护 新 要 求 。 六 在 建 地 铁 线 路 项 目 现 场 监 管1 负 责 工 程 技 术 方 案 的 审 查 。2 对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 进 行 监 管 。3. 跟 踪 技 术 方 案 的 现 场 落 实 以 及 安 全 监 管 。4. 负 责 控 制 区 外 部 作 业 监 测 数 据 的 管 理 。
5 协 调 处 理 地 铁 线 路 交 叉 工 程 建 设 接 口 。6 配 合 现 场 施 工 应 急 预 案 实 施 。 七 配 合 受 损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修 复审 查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修 复 工 程 技 术 方 案 , 向 深 铁 运 营 提 供 技 术 支 持 。 八 配 合 运 营 应 急 抢 险在 应 急 抢 险 中 向 深 铁 运 营 提 供 技 术 支 持 。 九 配 合 外 部 工 程 应 急 抢 险审 查 外 部 工 程 应 急 抢 险 技 术 方 案 , 在 应 急 抢 险 中 向 运 管 办 提 供 技 术 支持 。 十 综 合 及 辅 助 业 务
汇 总 当 日 出 具 的 审 查 意 见 书 , 向 运 管 办 及 相 关 单 位 深 铁 运 营 深 铁投 等 发 送 扫 描 件 向 集 团 提 交 月 度 总 结 年 度 总 结 报 告 负 责 更 新 官 网相 关 信 息 负 责 相 关 工 作 的 对 外 解 释 联 合 运 管 办 开 展 有 利 于 巡 查 执 法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安 全 和 便 于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项 目 管 理 的 新 技 术 研 究及 应 用 配 合 运 管 办 完 成 标 识 牌 的 方 案 设 计 。 十 一 负 责 安 保 区 档 案 借 阅 审 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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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二 向 业 务 审 查 窗 口 提 交 并 及 时 更 新 地 铁 路 线 站 位 图 。 十 三 负 责 在 建 线 路 警 示 标 识 桩 牌 设 计 和 安 装 工 作 , 即 将 运 营的 轨 道 交 通 在 建 线 路 三 权 移 交 前 , 应 完 成 警 示 标 识 桩 牌 的 验 收 和 移 交工 作 。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形 成 后 , 督 促 承 建 单 位 在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 范 围 内 设 置临 时 标 识 。第 二 十 三 条 深 圳 铁 路 投 资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深 铁 投 一 负 责 城 际 铁 路 施 工 招 标 前 的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 内 工 程 管 理1 对 工 程 选 址 进 行 复 核 , 必 要 时 与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沟 通 。2 参 与 对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 内 工 程 设 计 方 案 审 查 , 将 审 查 意 见 送 深 铁建 设 。
二 负 责 深 铁 投 管 理 的 城 际 铁 路 施 工 招 标 后 的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 内 工程 管 理 1 对 工 程 技 术 方 案 进 行 审 查 , 配 合 深 铁 建 设 提 出 审 查 意 见 。2 对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 进 行 监 管 。3. 跟 踪 技 术 方 案 的 现 场 落 实 以 及 安 全 监 管 。4. 负 责 控 制 区 外 部 作 业 监 测 数 据 的 管 理 。5 协 调 处 理 城 际 铁 路 交 叉 工 程 建 设 接 口 。6 配 合 现 场 施 工 应 急 预 案 实 施 。 三 配 合 城 际 铁 路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工 程 技 术 方 案 审 查 。 四 向 申 请 人 提 供 城 际 铁 路 资 料 的 借 阅 。
五 向 业 务 审 查 窗 口 提 交 并 及 时 更 新 城 际 铁 路 线 站 位 图 。 六 负 责 在 建 线 路 警 示 标 识 桩 牌 设 计 和 安 装 工 作 , 即 将 运 营 的轨 道 交 通 在 建 线 路 三 权 移 交 前 , 应 完 成 警 示 标 识 桩 牌 的 验 收 和 移 交 工作 。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形 成 后 , 督 促 承 建 单 位 在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 范 围 内 设 置 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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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标 识 。第 二 十 四 条 深 圳 地 铁 运 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深 铁 运 营 一 配 合 技 术 方 案 审 查协 助 审 查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项 目 的 设 计 和 施 工 方 案 含 应 急 预案 监 测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损 伤 修 复 和 工 程 变 更 方 案 及 上 述 方 案 对 轨 道 交通 安 全 影 响 和 防 范 措 施 可 行 性 评 估 报 告 等 , 5 个 工 作 日 内 向 深 铁 建 设 提 交 审查 意 见 。协 助 审 查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项 目 的 停 测 申 请 , 15 个 工 作 日 内 向深 铁 建 设 提 交 审 查 意 见 。 二 现 场 配 合 工 作
配 合 相 关 单 位 进 行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健 康 度 评 定 工 作 , 并 确 认 轨 道 交 通 结构 健 康 度 评 定 结 果 配 合 相 关 单 位 进 行 轨 道 交 通 第 三 方 监 测 工 作 。 三 配 合 项 目 工 地 现 场 监 管当 项 目 施 工 引 起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设 施 监 测 值 超 过 控 制 值 或 结 构 损 伤 时 ,向 运 管 办 提 供 行 车 轨 道 接 触 网 结 构 等 设 施 受 影 响 情 况 , 配 合 其 详 细调 查 和 对 受 损 设 施 修 复 结 果 进 行 验 收 。 四 与 申 请 人 签 订 安 全 施 工 与 文 明 施 工 协 议 书 轨 道 交 通 设施 损 伤 修 复 协 议 书 , 向 申 请 人 收 取 轨 道 交 通 修 复 保 证 金 和 施 工 配 合 费 。 五 提 供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现 场 复 查 情 况 或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修 复 后 验 收 结论 , 作 为 深 铁 建 设 判 断 是 否 具 备 停 测 条 件 的 依 据 。
六 负 责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及 设 施 损 伤 程 度 评 估 结 果 的 确 认 和 配 合 轨 道 隧 道 供 电 通 信 信 号 机 电 设 备 修 复 方 案 审 查 , 组 织 跟 踪 修 复 方 案 的现 场 落 实 安 全 监 管 和 质 量 验 收 。 七 负 责 轨 道 交 通 设 施 范 围 内 险 情 响 应 组 织 抢 险 和 后 续 事 务 商务 法 务 等 处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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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十 五 条 深 圳 市 地 铁 运 营 管 理 办 公 室 以 下 简 称 运 管 办 一 线 路 巡 查 及 执 法负 责 按 固 定 的 频 率 在 固 定 时 段 沿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线 路 巡 查 地 铁 安 全 保护 区 。 对 巡 查 发 现 的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内 的 拟 建 项 目 , 要 求 建 设 单位 将 建 设 方 案 送 深 铁 集 团 审 查 , 取 得 深 铁 集 团 同 意 意 见 后 方 可 实 施 对 巡查 发 现 的 未 经 深 铁 集 团 同 意 的 在 建 项 目 , 要 求 其 立 即 停 工 , 通 知 申 请 人 并采 取 执 法 手 段 。 二 负 责 监 管 深 铁 集 团 审 查 通 过 的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内 建 设项 目 。 三 配 合 停 测 审 查 , 确 认 建 设 项 目 现 场 实 施 情 况 。
四 负 责 出 现 重 大 险 情 时 , 根 据 委 托 执 法 权 限 监 督 督 促 外 部 作 业单 位 按 应 急 预 案 或 根 据 现 场 实 际 情 况 进 行 抢 险 。 五 综 合 及 辅 助 业 务1 负 责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相 应 法 律 法 规 典 型 案 例 等 宣 传 工 作 2 负 责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范 围 标 识 牌 的 维 护 管 理 3 负 责 与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属 地 街 道 办 企 业 用 地 规 划 权 属单 位 建 立 联 防 联 控 机 制 4 联 合 深 铁 建 设 开 展 有 利 于 巡 查 执 法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安 全 和 便 于 轨 道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项 目 管 理 的 新 技 术 研 究 及 应 用 。第 二 十 六 条 深 圳 市 市 政 设 计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深 铁 设 计
负 责 为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和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 管 理 全 过 程 提 供 技术 支 持 。第四章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保护区工程管理程序第 二 十 七 条 方 案 审 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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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方 案 审 查 部 门 : 深 铁 建 设 。 二 申 请 人 根 据 评 估 报 告 和 涉 轨 道 交 通 专 项 保 护 方 案 专 家 评 审 意 见完 善 勘 察 设 计 和 施 工 方 案 后 分 阶 段 向 深 铁 集 团 提 出 审 查 申 请 , 提 交 申 请表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内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施 工 作 业 审 查 信 息 表 附表 1/2/3 及 表 中 资 料 清 单 中 所 列 资 料 纸 质 版 电 子 版 各 一 份 。方 案 审 查 后 如 发 生 变 更 , 应 重 新 报 审 。 三 方 案 审 查 流 程 详 细 流 程 见 附 图 1 51 影 响 等 级 为 特 级 一 级 工 程 项 目设 计 方 案 : 申 请 人 向 深 铁 集 团 申 请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工 前 健 康 度 评 定 申请 人 递 交 设 计 审 查 资 料 安 保 区 审 查 业 务 窗 口 受 理 征 求 包 括 深 铁 运 营
深 铁 投 等 相 关 单 位 部 门 意 见 深 铁 建 设 提 出 初 审 意 见 工 程 技 术 中 心审 核 判 断 方 案 是 否 报 集 团 技 术 委 员 会 审 议 深 铁 建 设 提 出 审 查 意 见 集 团 安 全 总 监 分 管 领 导 审 核 集 团 总 经 理 审 定 深 铁 建 设 出 具 审 查 意 见书 深 铁 建 设 告 知 运 管 办 深 铁 运 营 深 铁 投 申 请 人 等 相 关 单 位 。施 工 方 案 : 设 计 方 案 审 查 通 过 申 请 人 与 深 铁 集 团 签 订 安 全 与 文 明施 工 协 议 及 技 术 服 务 协 议 申 请 人 递 交 施 工 资 料 安 保 区 审 查 业 务 窗 口受 理 征 求 包 括 深 铁 运 营 深 铁 投 等 相 关 单 位 部 门 意 见 深 铁 建 设 提出 初 审 意 见 工 程 技 术 中 心 审 核 判 断 方 案 是 否 报 技 术 委 员 会 审 议 深铁 建 设 提 出 审 查 意 见 集 团 安 全 总 监 分 管 领 导 审 核 集 团 总 经 理 审 定 深 铁 建 设 出 具 审 查 意 见 书 深 铁 建 设 告 知 运 管 办 深 铁 运 营 深 铁 投 申
请 人 等 相 关 单 位 申 请 人 凭 施 工 配 合 费 修 复 保 证 金 缴 费 凭 证 领 取 审 查 意见 书 。2 影 响 等 级 为 二 级 及 以 下 工 程 项 目设 计 方 案 审 查 : 申 请 人 向 深 铁 集 团 申 请 地 铁 结 构 工 前 健 康 度 评 定 申请 人 递 交 设 计 资 料 安 保 区 审 查 业 务 窗 口 受 理 征 求 包 括 深 铁 运 营 深 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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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等 相 关 单 位 部 门 意 见 深 铁 建 设 审 定 深 铁 建 设 出 具 审 查 意 见 书 深 铁 建 设 告 知 运 管 办 深 铁 运 营 申 请 人 等 相 关 单 位 。施 工 方 案 审 查 : 设 计 方 案 审 查 通 过 申 请 人 与 深 铁 集 团 签 订 安 全 与文 明 施 工 协 议 及 技 术 服 务 协 议 申 请 人 递 交 施 工 审 查 资 料 安 保 区 审 查业 务 窗 口 受 理 征 求 包 括 深 铁 运 营 深 铁 投 等 相 关 单 位 部 门 意 见 深铁 建 设 审 定 深 铁 建 设 出 具 审 查 意 见 书 深 铁 建 设 告 知 运 管 办 深 铁 运 营 申 请 人 等 相 关 单 位 申 请 人 凭 施 工 配 合 费 修 复 保 证 金 缴 费 凭 证 领 取 审 查意 见 书 。3 勘 察 方 案 审 查 : 申 请 人 递 交 勘 察 资 料 安 保 区 审 查 业 务 窗 口 受 理 深 铁 建 设 审 定 深 铁 建 设 出 具 审 查 意 见 书 深 铁 建 设 告 知 运 管 办 深 铁 运
营 申 请 人 等 相 关 单 位 。4 简 易 工 程 审 查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内 条 状 或 点 状 开 挖 的 管 沟 路 面 景 观 等 完工 后 地 面 标 高 保 持 不 变 的 工 程 或 经 深 铁 建 设 确 认 为 对 轨 道 交 通 无 影 响 或 影响 极 小 的 工 程 , 可 不 进 行 轨 道 交 通 安 全 影 响 及 防 范 措 施 可 行 性 评 估 , 申 请人 按 轨 道 交 通 安 保 区 简 易 工 程 审 查 表 附 表 8 填 报 , 深 铁 建 设 直 接 审查 并 加 盖 深 铁 建 设 主 管 部 门 印 章 含 电 子 章 。 轨 道 交 通 安 保 区 简 易 工程 审 查 表 完 成 签 字 盖 章 后 与 其 它 出 具 的 审 查 意 见 书 同 等 效 力 。 简 易 工 程认 定 类 别 及 标 准 详 见 附 表 8。第 二 十 八 条 开 工 条 件
一 申 请 人 提 交 的 施 工 方 案 已 通 过 深 铁 集 团 审 查 , 并 取 得 审 查 意 见书 , 已 根 据 审 查 意 见 落 实 开 工 前 各 项 准 备 工 作 。 二 申 请 人 需 在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内 对 工 程 项 目 影 响 范 围 进 行 标 识 。 完成 监 测 布 点 并 采 集 初 始 值 , 报 运 管 办 和 深 铁 运 营 备 案 , 监 测 数 据 系 统 接 入深 铁 集 团 轨 道 交 通 安 保 区 一 体 化 管 理 平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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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施 工 场 地 内 用 醒 目 标 识 标 出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保 护 区 具 体 位 置 ,有 条 件 的 应 根 据 距 离 适 当 设 置 多 道 标 识 或 警 示 告 示 牌 。 * 方 应 实 行 挂 牌 作业 , 注 明 施 工 内 容 施 工 工 法 与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位 置 关 系 等 信 息 。 四 按 照 审 查 通 过 的 应 急 预 案 落 实 到 位 。 五 完 成 受 影 响 段 轨 道 交 通 设 施 工 前 健 康 度 评 定 , 如 工 前 健 康 度 评定 至 开 工 期 间 内 受 影 响 段 轨 道 交 通 设 施 外 部 环 境 发 生 较 大 变 化 或 存 在 其 它项 目 对 轨 道 交 通 设 施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时 应 重 新 进 行 工 前 健 康 度 评 定 。第 二 十 九 条 巡 查运 管 办 对 全 线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进 行 巡 查 , 检 查 并 处 理 未 征 求地 铁 运 营 单 位 意 见 擅 自 施 工 的 工 程 。 根 据 巡 查 工 作 职 责 细 化 巡 查 相 关 规 定
和 制 度 。 采 取 技 术 行 政 经 济 合 约 等 措 施 制 定 巡 查 制 度 , 保 障 巡 查 质量 。 第 三 十 条 项 目 监 管运 管 办 负 责 对 安 保 区 项 目 全 过 程 监 管 , 具 体 内 容 包 括 : 一 监 管 项 目 按 深 铁 集 团 审 查 同 意 的 方 案 组 织 实 施 二 现 场 无 不 利 于 轨 道 交 通 设 施 的 安 全 隐 患 三 督 促 申 请 人 定 期 反 馈 监 测 数 据 , 当 出 现 监 测 数 值 超 过 深 铁 集 团规 定 的 控 制 标 准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或 设 施 损 伤 监 测 数 据 突 变 等 风 险 因 素 时及 时 要 求 作 业 单 位 采 取 应 对 措 施 , 并 将 现 场 情 况 报 送 深 铁 集 团 安 全 指 挥 中心 深 铁 运 营 和 深 铁 建 设 。
四 项 目 含 第 三 方 监 测 , 对 地 铁 结 构 影 响 结 束 且 已 取 得 停 测 审 查 意见 书 , 可 结 束 现 场 监 管 项 目 不 含 第 三 方 监 测 , 对 地 铁 结 构 影 响 结 束 且 达到 停 止 监 管 条 件 , 征 求 深 铁 运 营 同 意 意 见 后 可 结 束 现 场 监 管 。 五 定 期 向 相 关 部 门 通 报 安 全 保 护 区 内 施 工 项 目 监 管 情 况 。第 三 十 一 条 线 站 位 图 归 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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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 站 位 图 包 括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建 设 规 划 线 路 车 站 区 间 及 附 属 变 电 站 及 进 线 等 平 剖 面 图 纸 , 应 全 部 归 集 安 保 区 审 查 业 务 窗 口 。 集 团 规 划设 计 中 心 深 铁 投 深 铁 建 设 负 责 向 安 保 区 审 查 业 务 窗 口 提 交 并 及 时 更 新在 建 线 路 规 划 线 路 新 开 通 运 营 线 路 轨 道 交 通 线 站 位 图 。第 三 十 二 条 警 示 标 识 桩 牌 深 铁 建 设 深 铁 投 负 责 轨 道 交 通 在 建 线 路 警 示 标 识 桩 牌 设 计 和 安装 工 作 , 即 将 运 营 的 轨 道 交 通 在 建 线 路 三 权 移 交 前 , 深 铁 建 设 深 铁 投 应完 成 警 示 标 识 桩 牌 的 验 收 和 移 交 工 作 。 轨 道 交 通 热 滑 前 , 深 铁 建 设 深 铁 投 督 促 承 建 单 位 在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 范 围 内 设 置 临 时 标 识 。第 三 十 三 条 轨 道 交 通 受 工 程 项 目 影 响 后 的 处 理 方 式
工 程 项 目 施 工 造 成 轨 道 交 通 设 施 损 伤 对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造 成 影 响 或 施工 过 程 中 第 三 方 监 测 数 据 超 过 安 全 控 制 指 标 后 , 运 管 办 应 告 知 作 业 单 位 立即 停 止 施 工 采 取 应 急 措 施 控 制 施 工 对 轨 道 交 通 设 施 和 运 营 安 全 的 影 响 深 铁 建 设 组 织 相 关 单 位 审 查 修 复 方 案 运 管 办 监 督 督 促 作 业 单 位 按 修 复方 案 施 工 或 按 应 急 预 案 组 织 现 场 情 况 抢 险 深 铁 运 营 牵 头 组 织 轨 道 交 通 结构 修 复 方 案 的 现 场 实 施 。轨 道 交 通 受 工 程 项 目 影 响 后 的 处 理 方 式 及 流 程 : 一 施 工 过 程 中 第 三 方 监 测 数 据 超 过 安 全 控 制 指 标申 请 人 应 向 深 铁 集 团 申 请 启 动 过 程 健 康 度 评 定 , 根 据 评 定 结 果 组 织 召开 专 家 会 , 制 定 处 理 方 案 报 深 铁 集 团 审 查 , 按 方 案 实 施 后 方 可 复 工 。
二 造 成 轨 道 交 通 设 施 损 伤工 程 项 目 施 工 造 成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开 裂 漏 水 管 片 崩 角 错 台 掉 块等 损 伤 后 , 申 请 人 应 向 深 铁 集 团 申 请 启 动 过 程 健 康 度 评 定 , 根 据 评 定 结 果制 定 修 复 方 案 , 经 专 家 评 审 后 报 深 铁 集 团 审 查 , 按 方 案 实 施 后 方 可 复 工 。或 经 深 铁 集 团 判 定 或 专 业 评 估 机 构 评 估 轨 道 交 通 设 施 或 运 营 安 全 可 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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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后 续 工 程 施 工 的 影 响 的 情 况 下 , 申 请 人 可 向 深 铁 集 团 申 请 在 工 程 施 工 对轨 道 交 通 设 施 影 响 结 束 后 修 复 轨 道 交 通 设 施 损 伤 , 并 与 深 铁 集 团 签 订 轨道 交 通 设 施 损 伤 修 复 协 议 书 后 方 可 复 工 。工 程 施 工 监 管 及 轨 道 交 通 受 工 程 影 响 后 的 处 理 流 程 详 见 附 图 11。 三 工 程 项 目 施 工 造 成 轨 道 交 通 设 施 损 坏 , 作 业 单 位 拒 不 处 理 的 或 损 坏 危 及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的 , 深 铁 集 团 按 照 应 急 工 程 进 行 处 理 。第 三 十 四 条 索 赔 方 式工 程 项 目 施 工 对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及 设 施 造 成 损 伤 或 对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造 成影 响 后 , 申 请 人 拒 不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的 , 由 深 铁 集 团 审 计 法 律 中 心 牵 头 进 行索 赔 。
第 三 十 五 条 停 止 监 管简 易 工 程 施 工 未 对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及 设 施 造 成 损 坏 的 , 由 运 管 办 根 据 现场 施 工 情 况 进 行 确 认 。 造 成 损 坏 的 , 修 复 后 由 深 铁 运 营 和 运 管 办 进 行 确 认 。除 简 易 工 程 外 , 当 满 足 以 下 条 件 时 , 方 可 停 止 对 工 程 项 目 施 工 的 监 管 : 一 工 程 项 目 已 按 照 审 查 意 见 的 审 批 范 围 施 工 完 成 , 或 深 铁 建 设 组织 相 关 单 位 确 认 剩 余 工 程 不 影 响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二 轨 道 交 通 设 施 变 形 进 入 稳 定 阶 段 , 即 达 到 建 筑 变 形 测 量 规 范 规 定 的 最 后 100天 的 沉 降 速 率 小 于 0.01 0.04mm/d 三 工 程 项 目 对 轨 道 交 通 影 响 结 束 并 完 成 工 后 健 康 度 评 定 , 评 定 结 果显 示 结 构 为 健 康 的
四 工 程 项 目 施 工 对 轨 道 交 通 造 成 的 损 坏 由 申 请 人 全 部 修 复 完 毕 ,收 到 深 铁 集 团 同 意 停 止 监 测 的 书 面 意 见 , 或 与 深 铁 集 团 达 成 一 致 的 五 相 关 资 料 移 交 深 铁 集 团 备 案 。第五章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控制区工程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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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十 六 条 方 案 审 查 一 方 案 审 查 部 门 : 深 铁 建 设 。 二 申 请 人 根 据 评 估 报 告 和 涉 轨 道 交 通 专 项 保 护 方 案 专 家 评 审 意 见完 善 勘 察 设 计 和 施 工 方 案 后 分 阶 段 向 深 铁 集 团 提 出 审 查 申 请 , 提 交 申 请表 轨 道 交 通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 内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施 工 作 业 审 查 信 息 表 附表 4/5/6 及 表 中 资 料 清 单 中 所 列 资 料 纸 质 版 电 子 版 各 一 份 。审 查 后 进 行 过 变 更 的 方 案 应 重 新 报 审 。 三 方 案 审 查 流 程 详 细 流 程 见 附 图 6 10轨 道 交 通 主 体 结 构 已 形 成 的 , 根 据 影 响 等 级 按 流 程 报 审 , 轨 道 交 通 影响 等 级 划 分 参 照 广 东 省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既 有 结 构 保 护 技 术 规 范 执 行 。 轨
道 交 通 主 体 结 构 未 形 成 的 , 按 一 般 程 序 报 审 。1 影 响 等 级 特 级 一 级 工 程 项 目设 计 方 案 : 申 请 人 递 交 设 计 资 料 深 铁 建 设 受 理 征 求 包 括 深 铁 建 设 深 铁 投 等 相 关 单 位 部 门 意 见 深 铁 建 设 提 出 初 审 意 见 工 程 技 术 中 心审 核 判 断 方 案 是 否 报 集 团 技 术 委 员 会 审 议 深 铁 建 设 提 出 审 查 意 见 集 团 安 全 总 监 分 管 领 导 审 核 集 团 总 经 理 审 定 深 铁 建 设 出 具 审 查 意 见书 深 铁 建 设 告 知 深 铁 建 设 深 铁 投 申 请 人 等 相 关 单 位 。施 工 方 案 : 设 计 方 案 审 查 通 过 申 请 人 与 深 铁 集 团 签 订 安 全 与 文 明施 工 协 议 申 请 人 递 交 施 工 资 料 深 铁 建 设 受 理 征 求 包 括 深 铁 建 设 深 铁 投 等 相 关 单 位 部 门 意 见 深 铁 建 设 提 出 初 审 意 见 工 程 技 术 中 心
审 核 判 断 方 案 是 否 报 技 术 委 员 会 审 议 深 铁 建 设 提 出 审 查 意 见 集 团安 全 总 监 分 管 领 导 审 核 集 团 总 经 理 审 定 深 铁 建 设 出 具 审 查 意 见 书 深 铁 建 设 告 知 深 铁 建 设 深 铁 投 申 请 人 等 相 关 单 位 。2 一 般 程 序 适 用 于 影 响 等 级 为 二 级 及 以 下 工 程 项 目 设 计 方 案 审 查 : 申 请 人 递 交 设 计 资 料 深 铁 建 设 受 理 征 求 包 括 深 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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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深 铁 投 等 相 关 单 位 部 门 意 见 深 铁 建 设 审 定 深 铁 建 设 出 具 审查 意 见 书 深 铁 建 设 告 知 建 设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人 等 相 关 单 位 。施 工 方 案 审 查 : 设 计 方 案 审 查 通 过 申 请 人 与 深 铁 集 团 签 订 安 全 与文 明 施 工 协 议 申 请 人 递 交 施 工 资 料 深 铁 建 设 受 理 征 求 包 括 深 铁 建设 深 铁 投 等 相 关 单 位 部 门 意 见 深 铁 建 设 审 定 深 铁 建 设 出 具 审 查意 见 书 深 铁 建 设 告 知 深 铁 建 设 深 铁 投 申 请 人 等 相 关 单 位 。3 勘 察 方 案 审 查 : 申 请 人 递 交 资 料 深 铁 建 设 受 理 征 询 深 铁 建 设 深 铁 投 意 见 深 铁 建 设 审 定 深 铁 建 设 出 具 审 查 意 见 书 深 铁 建 设 告 知 建设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人 等 相 关 单 位 。轨 道 交 通 在 建 期 间 的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 工 程 和 轨 道 交 通 设 施 质 保 期 内 的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工 程 , 设 计 方 案 施 工 方 案 审 查 意 见 最 终 由 深 铁 建 设 提 出并 审 定 报 技 术 委 员 会 审 议 的 由 深 铁 集 团 审 定 , 轨 道 交 通 参 建 单 位 应 认可 并 执 行 深 铁 集 团 审 定 的 最 终 意 见 。第 三 十 七 条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 的 巡 查 与 监 管 一 轨 道 交 通 土 建 施 工 单 位 未 进 场 时 , 不 安 排 专 人 巡 查 。 深 铁 建 设 深 铁 投 设 计 管 理 部 门 应 向 市 规 划 国 土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提 出 轨 道 交 通 建 设 规 划控 制 区 建 设 工 程 管 理 要 求 , 应 安 排 设 计 单 位 关 注 轨 道 交 通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内 工 程 规 划 和 建 设 情 况 。 二 轨 道 交 通 土 建 施 工 单 位 进 场 后 , 由 深 铁 建 设 深 铁 投 建 设 管 理部 门 负 责 安 排 施 工 单 位 进 行 巡 查 。 巡 查 发 现 未 经 审 查 或 未 按 审 查 意 见 施 工
的 项 目 , 深 铁 建 设 和 深 铁 投 将 巡 查 结 果 报 相 关 建 设 监 管 主 管 部 门 , 由 相关 建 设 监 管 主 管 部 门 处 理 。 施 工 单 位 为 建 设 控 制 区 巡 查 主 体 责 任 单 位 ,深 铁 建 设 深 铁 投 建 设 管 理 部 门 为 监 管 责 任 单 位 。第 三 十 八 条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的 监 管轨 道 交 通 土 建 施 工 单 位 未 进 场 时 , 不 安 排 专 人 监 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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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 道 交 通 土 建 施 工 单 位 进 场 后 , 由 深 铁 建 设 深 铁 投 建 设 管 理 部 门 负责 安 排 施 工 单 位 进 行 监 管 , 监 理 单 位 和 监 测 单 位 配 合 监 管 。第六章资质管理第 三 十 九 条 工 程 项 目 涉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和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设 计 施 工 类 第 三 方 评 估 单 位 资 质 需 至 少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之 一 : 一 具 有 工 程 咨 询 * 级 资 信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专 业 铁 路 专 业 二 具 有 工 程 设 计 综 合 资 质 * 级 三 具 有 工 程 设 计 市 政 行 业 * 级 须 含 轨 道 交 通 专 业 资 质 四 具 有 工 程 设 计 铁 道 行 业 * 级 资 质 。
第 四 十 条 工 程 项 目 涉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和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 勘察 类 第 三 方 评 估 单 位 资 质 需 至 少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之 一 : 一 具 有 工 程 咨 询 * 级 资 信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专 业 铁 路 专 业 二 具 有 工 程 设 计 综 合 资 质 * 级 三 具 有 工 程 设 计 市 政 行 业 * 级 须 含 轨 道 交 通 专 业 资 质 四 具 有 工 程 设 计 铁 道 行 业 * 级 资 质 五 具 有 工 程 勘 察 综 合 类 * 级 资 质 。第 四 十 一 条 第 三 方 监 测 单 位 的 资 质 需 至 少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之 一 : 一 具 有 工 程 勘 察 综 合 类 * 级 资 质 二 具 有 工 程 测 绘 * 级 及 工 程 勘 察 专 业 类 岩 土 工 程 * 级 资 质
第 四 十 二 条 勘 察 资 质 需 至 少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之 一 : 一 具 有 工 程 勘 察 综 合 类 * 级 资 质 二 工 程 勘 察 专 业 类 岩 土 工 程 * 级 资 质 。第 四 十 三 条 特 级 一 级 项 目 设 计 单 位 资 质 需 至 少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之 一 : 一 具 有 工 程 设 计 综 合 资 质 *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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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具 有 工 程 设 计 市 政 行 业 * 级 须 含 轨 道 交 通 专 业 资 质 三 具 有 工 程 设 计 铁 道 行 业 * 级 资 质 四 具 有 工 程 勘 察 综 合 类 * 级 资 质 。第 四 十 四 条 深 铁 集 团 项 目 的 评 估 管 理 深 铁 集 团 各 分 子 公 司 深 铁投 深 铁 建 设 深 铁 置 业 深 铁 咨 询 市 政 院 等 的 项 目 含 代 建 项 目 ,可 委 托 具 有 评 估 资 质 要 求 的 单 位 编 制 评 估 报 告 , 也 可 由 符 合 评 估 资 质 要 求的 设 计 单 位 编 制 评 估 报 告 后 经 设 计 监 理 单 位 负 责 审 核 并 出 具 书 面 意 见 盖章 。第 四 十 五 条 作 业 单 位 不 良 记 录 库(一 )作 业 单 位 不 良 记 录 库 记 录 勘 察 单 位 违 法 施 工 活 动 , 记 录 评 估 单 位
第 三 方 监 测 单 位 负 面 效 果 评 价 机 制 考 核 结 论 , 为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和 建 设 控制 区 项 目 工 程 建 设 单 位 资 质 管 理 提 供 依 据 , 督 促 企 业 认 真 落 实 安 全 生 产 责任 , 履 行 安 全 生 产 义 务 。 二 作 业 单 位 不 良 记 录 库 由 工 程 技 术 中 心 组 织 各 相 关 单 位 建 立 和 维护 , 由 深 铁 建 设 在 审 查 环 节 实 施 。 三 勘 察 单 位 勘 察 作 业 打 穿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或 未 取 得 深 铁 集 团 同 意 意见 前 进 行 勘 察 作 业 导 致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受 损 , 自 发 生 之 日 起 , 一 年 内 不 能 从事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和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 内 勘 察 作 业 。 四 评 估 机 构 第 三 方 监 测 单 位 按 负 面 效 果 评 价 机 制 进 行 资 质 管 理 详 见 第 七 章 第 八 章 。
第七章评估及健康度评定管理第 四 十 六 条 健 康 度 评 定 包 括 设 计 前 的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健 康 度 评 定 以 下简 称 工 前 健 康 度 评 定 施 工 后 的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健 康 度 评 定 以 下 简称 工 后 健 康 度 评 定 以 及 施 工 过 程 中 监 测 数 据 超 出 控 制 值 或 造 成 结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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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 坏 的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健 康 度 评 定 以 下 简 称 过 程 健 康 度 评 定 。 一 在 工 程 项 目 设 计 前 , 申 请 人 向 深 铁 集 团 申 请 工 程 项 目 施 工 影 响范 围 内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工 前 健 康 度 评 定 , 申 请 人 承 担 相 应 技 术 服 务 费 用 。 申请 人 依 据 工 前 健 康 度 评 定 报 告 进 行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保 护 设 计 。 二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工 前 健 康 度 评 定 结 果 为 4 级 及 以 上 的 , 申 请 人 以当 前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安 全 状 态 为 前 提 条 件 进 行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专 项 保 护 设 计 评 估 , 并 进 行 涉 轨 道 交 通 保 护 专 项 评 审 后 , 报 深 铁 集 团 审 查 通 过 后 实 施 。 三 工 程 项 目 施 工 对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影 响 结 束 后 , 申 请 人 向 深 铁 集 团申 请 工 程 项 目 施 工 影 响 范 围 内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工 后 健 康 度 评 定 , 申 请 人 承 担相 应 技 术 服 务 费 用 , 作 为 工 程 项 目 停 止 监 管 的 依 据 。
四 工 程 项 目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监 测 数 据 超 出 控 制 值 或 造 成 结 构 损 坏 时 ,申 请 人 向 深 铁 集 团 申 请 工 程 项 目 施 工 影 响 范 围 内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过 程 健 康 度评 定 , 申 请 人 承 担 相 应 技 术 服 务 费 用 , 作 为 后 续 处 理 的 依 据 。第 四 十 七 条 申 请 人 应 委 托 具 有 资 质 的 第 三 方 评 估 单 位 就 轨 道 交 通 运营 安 全 保 护 区 和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 项 目 的 勘 察 设 计 和 施 工 方 案 含 应 急 预案 第 三 方 监 测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损 伤 修 复 和 工 程 变 更 方 案 对 轨 道 交 通 结构 安 全 影 响 和 防 范 措 施 进 行 可 行 性 评 估 , 评 估 报 告 分 阶 段 向 深 铁 集 团 提 交 。评 估 的 一 般 规 定 技 术 要 求 参 照 广 东 省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既 有 结 构 保 护技 术 规 范 及 深 铁 集 团 评 估 指 南 执 行 , 评 估 的 范 围 主 要 为 影 响 等 级 为 三 级及 以 上 等 级 的 工 程 项 目 。
发 生 重 大 设 计 变 更 施 工 工 法 变 更 的 工 程 项 目 , 应 重 新 进 行 评 估 。 施工 过 程 中 地 铁 结 构 出 现 较 大 影 响 , 申 请 复 工 的 需 进 行 施 工 过 程 评 估 。第 四 十 八 条 设 立 评 估 结 果 负 面 效 果 评 价 机 制 一 评 价 方 法1.出 现 一 次 评 估 数 据 造 假 情 况 , 定 为 负 面 效 果 A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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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 现 一 次 评 估 方 法 错 误 或 一 次 评 估 结 果 严 重 失 准 情 况 1 , 定 为负 面 效 果 B 类 3.出 现 一 次 评 估 结 果 失 准 情 况 0.5 1 , 定 为 负 面 效 果 C类 4.累 积 出 现 两 次 负 面 效 果 C 类 , 定 为 负 面 效 果 B 类 累 积 出 现 两 次 负面 效 果 B类 , 定 为 负 面 效 果 A类 。其 中 : - 实 测 值 评 估 值项 目 允 许 值 , 项 目 允 许 值 参 见 第 十 三 章 技 术 要 求 中 第 七 十五 条 和 七 十 六 条 规 定 。工 程 技 术 中 心 根 据 评 估 机 构 的 负 面 评 价 效 果 建 立 评 估 机 构 考 核 档 案 。 二 评 价 结 果 有 效 期
自 本 办 法 颁 布 之 日 起 , 每 三 年 为 一 个 有 效 循 环 期 。 三 评 价 结 果 的 利 用对 于 负 面 效 果 A 类 , 深 铁 集 团 将 要 求 申 请 人 更 换 评 估 机 构 重 新 评 估 ,并 重 新 报 审 方 案 。对 于 负 面 效 果 B 类 , 深 铁 集 团 将 告 知 申 请 人 评 估 机 构 的 负 面 评 价 效 果 ,要 求 申 请 人 对 评 估 机 构 严 加 管 理 。第八章第三方监测管理第 四 十 九 条 影 响 等 级 为 三 级 及 以 上 的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和 建设 规 划 控 制 区 的 工 程 项 目 , 申 请 人 应 委 托 第 三 方 监 测 单 位 对 轨 道 交 通 设 施
和 与 轨 道 交 通 设 施 密 切 相 关 的 工 程 部 位 进 行 监 测 。 影 响 等 级 为 四 级 的 轨 道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和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 建 设 工 程 由 深 铁 建 设 根 据 工 程 建 设规 模 和 受 影 响 段 轨 道 交 通 设 施 现 状 确 定 是 否 需 要 进 行 第 三 方 监 测 。第 五 十 条 第 三 方 监 测 的 一 般 规 定 技 术 要 求 实 施 要 求 参 照 广 东 省 城市 轨 道 交 通 既 有 结 构 保 护 技 术 规 范 执 行 。第 五 十 一 条 设 计 阶 段 审 查 需 提 供 监 测 设 计 方 案 , 根 据 项 目 施 工 对 轨 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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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通 的 影 响 范 围 , 明 确 监 测 的 对 象 范 围 测 项 频 率 预 警 报 警 值 测点 安 装 要 求 等 。 具 体 监 测 项 目 及 控 制 值 应 满 足 本 办 法 对 技 术 指 标 的 要 求 。施 工 阶 段 审 查 需 提 供 监 测 实 施 方 案 , 落 实 监 测 设 计 方 案 要 求 , 明 确 监 测 的方 法 技 术 人 员 投 入 监 测 设 备 监 测 精 度 信 息 提 交 方 式 等 。第 五 十 二 条 监 测 方 案 应 通 过 工 程 项 目 监 理 单 位 的 审 查 , 监 理 审 查 表 随监 测 方 案 一 并 提 交 。 申 请 人 在 项 目 开 工 前 , 应 安 排 第 三 方 监 测 单 位 按 照 深铁 集 团 批 准 的 监 测 方 案 确 定 监 测 范 围 , 布 置 监 测 设 施 , 完 成 初 始 数 据 采 集 ,并 由 深 铁 集 团 运 管 办 深 铁 运 营 及 第 三 方 监 测 管 理 单 位 申 请 人 第三 方 监 测 单 位 共 同 确 认 。第 五 十 三 条 实 施 第 三 方 监 测 管 理
申 请 人 委 托 单 位 对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和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 第 三 方监 测 实 施 管 理 。 第 三 方 监 测 管 理 单 位 由 深 铁 集 团 确 定 , 申 请 人 承 担 相 应 技术 服 务 费 用 。第 三 方 监 测 管 理 单 位 对 第 三 方 监 测 单 位 监 测 工 作 及 监 测 数 据 进 行 监 管 ,负 责 配 合 第 三 方 监 测 方 案 的 审 查 对 第 三 方 监 测 单 位 监 测 设 施 安 装 初 始数 据 采 集 等 进 行 复 核 。 监 督 第 三 方 监 测 单 位 的 监 测 方 案 落 实 情 况 , 包 括 人员 投 入 设 备 工 作 状 态 数 据 上 传 成 果 提 交 等 , 记 录 不 良 行 为 , 为 第 三方 监 测 单 位 履 职 评 价 提 供 依 据 。 配 合 深 铁 建 设 对 第 三 方 监 测 单 位 提 交 的 监测 总 结 报 告 进 行 审 核 , 配 合 停 止 监 测 审 查 。第 五 十 四 条 第 三 方 监 测 数 据 管 理
一 监 测 报 告 分 为 日 报 周 报 月 报 , 施 工 完 成 且 监 测 数 据 稳 定 后提 交 的 监 测 总 结 报 告 。 监 测 报 告 中 的 数 据 表 格 和 图 示 应 按 照 统 一 规 定 的 格式 编 制 。 二 第 三 方 监 测 日 报 周 报 月 报 及 总 结 报 告 应 评 价 施 工 对 轨 道 交通 设 施 及 运 营 的 影 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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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第 三 方 监 测 单 位 应 定 期 将 监 测 报 告 递 交 到 运 管 办 和 深 铁 运 营 深 铁 建 设 及 第 三 方 监 测 管 理 单 位 ,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 的 监 测 报 告 应 递 交 至 深铁 建 设 深 铁 投 相 应 的 施 工 和 监 理 单 位 以 及 第 三 方 监 测 管 理 单 位 。 四 第 三 方 监 测 单 位 应 将 监 测 数 据 实 时 上 传 至 安 保 区 一 体 化 管 理 平台 。 第 五 十 五 条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内 项 目 , 第 三 方 监 测 单 位 应 根 据结 构 安 全 控 制 标 准 及 时 向 运 管 办 申 请 人 和 施 工 单 位 发 出 预 警 和 报 警 。 当第 三 方 监 测 结 果 出 现 异 常 时 , 应 立 即 通 知 运 管 办 。轨 道 交 通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 内 项 目 , 第 三 方 监 测 单 位 应 根 据 结 构 安 全 控制 标 准 及 时 向 深 铁 投 深 铁 建 设 申 请 人 和 施 工 单 位 发 出 预 警 和 报 警 。 当
第 三 方 监 测 结 果 出 现 异 常 时 , 应 立 即 通 知 深 铁 投 深 铁 建 设 。第 五 十 六 条 满 足 以 下 所 有 条 件 时 , 申 请 人 可 向 深 铁 集 团 提 交 轨 道 交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和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 工 程 停 止 轨 道 交 通 第 三 方 监 测 审 查 信息 表 附 表 7 申 请 停 止 监 测 : 一 工 程 项 目 对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设 施 及 运 营 影 响 结 束 二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设 施 变 形 进 入 稳 定 阶 段 , 即 达 到 建 筑 变 形 测 量规 范 规 定 的 最 后 100天 的 沉 降 速 率 小 于 0.01 0.04mm/d 三 提 交 第 三 方 监 测 总 结 报 告 并 经 第 三 方 监 测 管 理 单 位 审 查 通 过 。 四 完 成 项 目 施 工 影 响 范 围 内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工 后 健 康 度 评 定 , 评 定 结果 显 示 结 构 为 健 康 的 。
五 工 后 健 康 度 评 定 结 果 显 示 结 构 为 不 健 康 的 , 申 请 人 应 全 部 修 复 完成 并 经 深 铁 集 团 验 收 合 格 。第 五 十 七 条 设 立 第 三 方 监 测 单 位 负 面 效 果 评 价 机 制 一 评 价 方 法1.出 现 一 次 监 测 数 据 造 假 或 监 测 方 法 错 误 情 况 , 定 为 负 面 效 果 A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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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 现 一 次 非 误 差 范 围 内 的 监 测 结 果 失 准 情 况 , 定 为 负 面 效 果 B 类 3.出 现 一 次 监 测 报 表 不 规 范 信 息 传 递 不 及 时 监 测 设 备 影 响 轨 道 交通 运 营 违 反 运 营 安 全 规 定 等 工 作 不 规 范 情 况 , 定 为 负 面 效 果 C类 4.累 计 出 现 两 次 负 面 效 果 C 类 , 定 为 负 面 效 果 B 类 累 计 出 现 两 次 负面 效 果 B类 , 定 为 负 面 效 果 A类 。工 程 技 术 中 心 根 据 第 三 方 监 测 单 位 的 负 面 评 价 效 果 建 立 第 三 方 监 测 单位 考 核 档 案 。 二 评 价 结 果 有 效 期自 本 办 法 颁 布 之 日 起 , 每 三 年 为 一 个 有 效 循 环 期 。 三 评 价 结 果 的 利 用
对 于 负 面 效 果 A 类 , 深 铁 集 团 将 要 求 申 请 人 更 换 第 三 方 监 测 单 位 , 重新 编 制 方 案 报 审 。对 于 负 面 效 果 B 类 , 深 铁 集 团 将 告 知 申 请 人 第 三 方 监 测 单 位 的 负 面 评价 效 果 , 要 求 申 请 人 对 第 三 方 监 测 单 位 严 加 管 理 。第九章相关费用第 五 十 八 条 费 用 包 括 施 工 配 合 费 技 术 服 务 费 修 复 保 证 金 。 轨 道 交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内 项 目 , 申 请 人 或 由 申 请 人 委 托 的 施 工 单 位 与 深 铁 运 营签 订 安 全 施 工 与 文 明 施 工 协 议 书 后 , 向 深 铁 运 营 缴 纳 施 工 配 合 费 修复 保 证 金 。 申 请 人 或 由 申 请 人 委 托 的 施 工 单 位 与 深 铁 集 团 技 术 服 务 单 位 签
订 技 术 服 务 协 议 , 按 协 议 约 定 支 付 技 术 服 务 费 。第 五 十 九 条 施 工 配 合 费 一 对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影 响 等 级 为 特 级 一 级 和 二 级 的 项 目 须 收 取 施工 配 合 费 , 影 响 等 级 为 三 级 及 以 下 的 项 目 不 收 取 施 工 配 合 费 。 二 施 工 配 合 费 以 项 目 对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影 响 等 级 及 影 响 时 间 所 产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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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深 铁 运 营 配 合 人 力 成 本 为 计 费 原 则 , 实 际 收 取 金 额 以 双 方 签 订 的 安 全与 文 明 施 工 协 议 书 约 定 为 准 。 三 工 程 项 目 施 工 导 致 轨 道 交 通 损 坏 的 , 需 另 行 收 取 施 工 配 合 费 ,按 配 合 维 修 实 际 工 作 量 计 取 致 使 轨 道 交 通 启 动 应 急 预 案 的 , 需 另 行 收 取启 动 应 急 预 案 产 生 的 实 际 费 用 。 四 政 府 投 资 项 目 免 收 施 工 配 合 费 。第 六 十 条 修 复 保 证 金 一 对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影 响 等 级 为 三 级 及 以 上 的 项 目 须 收 取 修 复 保 证 金 ,影 响 等 级 为 四 级 及 简 易 项 目 不 收 取 修 复 保 证 金 。 修 复 保 证 金 根 据 工 程 项 目对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影 响 等 级 和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健 康 度 确 定 , 实 际 收 取 的 金 额 以
双 方 签 订 的 安 全 与 文 明 施 工 协 议 书 约 定 为 准 。 二 政 府 投 资 项 目 免 收 修 复 保 证 金 。 三 修 复 保 证 金 缴 纳 方 式修 复 保 证 金 可 采 取 现 金 或 保 函 方 式 缴 纳 。 四 修 复 保 证 金 的 使 用工 程 项 目 施 工 造 成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及 设 施 损 坏 后 , 申 请 人 拒 不 修 复 时 ,可 使 用 该 保 证 金 支 付 处 置 费 用 。 五 修 复 保 证 金 的 退 还工 程 项 目 完 工 后 , 申 请 人 凭 结 案 意 见 书 申 请 退 还 。第 六 十 一 条 共 用 轨 道 交 通 围 护 结 构 费 用
轨 道 交 通 安 全 保 护 区 和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 工 程 需 要 共 用 轨 道 交 通 基 坑 围护 结 构 时 , 申 请 人 应 向 深 铁 集 团 缴 纳 共 用 段 围 护 结 构 造 价 一 半 的 费 用 。 共用 段 围 护 结 构 造 价 根 据 申 报 当 年 最 新 版 深 圳 市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工 程 消 耗 量定 额 及 相 关 造 价 管 理 规 定 确 定 。第十章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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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十 二 条 申 请 人 在 报 审 施 工 方 案 审 查 时 , 应 提 交 轨 道 交 通 保 护 专 项应 急 预 案 报 深 铁 集 团 审 查 , 并 按 审 查 通 过 的 应 急 预 案 实 施 。第 六 十 三 条 运 管 办 负 责 监 督 检 查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内 项 目 应急 预 案 落 实 情 况 。 深 铁 建 设 或 深 铁 投 负 责 监 督 轨 道 交 通 安 全 控 制 区 内 项 目应 急 预 案 落 实 情 况 。第 六 十 四 条 应 急 响 应建 立 工 程 项 目 应 急 管 理 联 动 机 制 , 安 全 指 挥 中 心 工 程 技 术 中 心 审计 法 律 中 心 运 管 办 深 铁 运 营 深 铁 建 设 深 铁 投 设 置 应 急 事 件 第 一 联络 人 ,具 体 要 求 见 深 圳 地 铁 安 保 区 管 理 联 动 机 制 方 案 。应 急 事 件 发 生 后 , 运 管 办 深 铁 运 营 深 铁 建 设 深 铁 投 须 第 一 时 间
通 知 安 全 指 挥 中 心 和 审 计 法 律 中 心 等 相 关 单 位 第 一 联 络 人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内 工 程 项 目 发 生 应 急 事 件 , 申 请 人 立 即 启 动应 急 预 案 , 落 实 应 急 预 案 和 相 关 技 术 方 案 。 深 铁 建 设 负 责 应 急 预 案 及 抢 险方 案 的 技 术 审 查 , 运 管 办 负 责 监 督 督 促 申 请 人 按 应 急 预 案 或 现 场 情 况 进行 抢 险 深 铁 运 营 牵 头 跟 踪 轨 道 交 通 设 施 内 部 技 术 方 案 的 现 场 落 实 及 安 全监 管 并 按 照 运 营 应 急 相 关 制 度 启 动 相 应 的 客 运 组 织 应 急 预 案 。 应 急 响 应 流程 见 附 图 12。轨 道 交 通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 内 工 程 项 目 发 生 应 急 事 件 , 申 请 人 立 即 启 动应 急 预 案 , 落 实 应 急 预 案 和 相 关 技 术 方 案 , 深 铁 建 设 深 铁 投 负 责 监 督 并给 予 技 术 支 持 。
针 对 轨 道 交 通 安 全 保 护 区 和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 项 目 本 身 发 生 应 急 事 件 如 水 务 燃 气 电 力 抢 险 等 危 害 较 大 应 急 施 工 作 业 , 申 请 人 出 具 本 单位 应 急 事 件 证 明 , 轨 道 交 通 安 全 保 护 区 抢 险 方 案 经 深 铁 运 营 深 铁 建 设 运 管 办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 抢 险 方 案 经 深 铁 建 设 深 铁 投 现 场 确 认 后 实 施 ,后 续 方 案 及 相 关 材 料 报 安 保 区 审 查 业 务 窗 口 备 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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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十 五 条 应 急 实 施 过 程 中 涉 及 费 用 支 出 单 位 委 托 等 需 深 铁 集 团 多部 门 联 动 或 需 向 政 府 报 告 请 示 的 相 关 事 宜 , 按 深 铁 集 团 相 应 专 项 制 度 或 深铁 集 团 批 示 执 行 。第十一章执法管理第 六 十 六 条 深 圳 市 运 营 管 理 办 公 室 负 责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工程 管 理 行 政 执 法 。第 六 十 七 条 收 到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工 程 预 警 和 报 警 后 , 深 圳 市运 营 管 理 办 公 室 应 到 现 场 调 查 取 证 , 深 铁 建 设 深 铁 运 营 等 有 关 部 门 对 深圳 市 运 营 管 理 办 公 室 给 予 技 术 支 持 。
第 六 十 八 条 对 于 巡 查 和 监 管 过 程 中 发 现 未 经 审 批 擅 自 实 施 作 业 的 不按 深 铁 集 团 审 查 方 案 施 工 的 施 工 不 规 范 或 施 工 存 在 潜 在 风 险 的 , 深 圳 市运 营 管 理 办 公 室 应 及 时 到 现 场 执 法 。第十二章资料管理第 六 十 九 条 线 站 位 图 归 集线 站 位 图 包 含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建 设 规 划 线 路 车 站 区 间 及 附 属 变 电 站 及 进 线 平 剖 面 图 等 资 料 。 规 划 设 计 中 心 深 铁 投 深 铁 建 设 负 责向 安 保 区 审 查 业 务 窗 口 提 交 并 及 时 更 新 在 建 线 路 规 划 线 路 新 开 通 运 营线 路 轨 道 交 通 线 站 位 图 。
第 七 十 条 申 请 人 在 进 行 勘 察 设 计 施 工 时 需 要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资 料 ,可 通 过 向 深 铁 集 团 来 函 方 式 借 阅 相 应 资 料 。 由 深 铁 建 设 负 责 安 保 区 档 案 借阅 审 核 , 档 案 管 理 中 心 及 相 关 单 位 部 门 负 责 根 据 程 序 办 理 借 阅 业 务 ,资 料 借 阅 流 程 及 要 求 详 见 资 料 管 理 实 施 细 则 。第 七 十 一 条 申 请 人 电 子 版 报 审 资 料 审 查 合 格 , 在 领 取 审 批 意 见 时 , 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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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行 政 大 厅 审 查 业 务 窗 口 提 交 一 份 最 终 版 纸 质 电 子 版 资 料 。 纸 质 资 料 须按 市 档 案 局 归 档 标 准 立 卷 和 装 订 。第 七 十 二 条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和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 工 程 的 审 查资 料 运 营 安 全 影 响 及 防 范 措 施 可 行 性 评 估 第 三 方 监 测 总 结 报 告 以 及 轨道 交 通 损 伤 修 复 工 程 的 设 计 施 工 验 收 资 料 等 按 深 铁 建 设 归 档 资 料 管 理办 法 归 档 。 特 一 三 级 设 计 施 工 报 审 方 案 保 管 年 限 为 15 年 , 勘 察 停测 报 审 方 案 及 四 级 设 计 施 工 报 审 方 案 保 管 年 限 为 10年 。第十三章技术要求第 七 十 三 条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和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 工 程 的 设 计
技 术 要 求 一 除 非 深 铁 集 团 批 准 ,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外 边 线 周 围 的 3m范 围 内 不 能进 行 任 何 工 程 建 设 。 二 未 经 许 可 , 不 得 在 轨 道 交 通 车 站 区 间 隧 道 上 方 及 周 边 实 施 大面 积 的 加 载 卸 载 注 浆 和 抽 水 等 影 响 结 构 安 全 的 作 业 。 三 严 禁 在 车 站 及 附 属 结 构 上 方 施 钻 严 禁 在 区 间 隧 道 上 方 施 钻 地 质 钻 探 孔 位 置 与 轨 道 交 通 设 施 水 平 净 距 离 原 则 上 不 应 小 于 3m。 四 管 线 构 筑 物 其 他 设 施 需 跨 越 横 穿 或 涉 及 轨 道 交 通 设 施 的 ,与 轨 道 交 通 设 施 的 垂 直 净 距 离 原 则 上 不 应 小 于 3m。 五 基 坑 或 边 坡 支 护 的 锚 杆 锚 索 土 钉 等 支 护 至 轨 道 交 通 工 程 设
施 的 各 方 向 净 距 离 不 应 小 于 3m。 六 地 面 建 筑 距 风 亭 的 风 口 净 距 不 应 小 于 5m。 七 工 程 基 础 与 基 坑 支 护 应 采 用 对 轨 道 交 通 设 施 影 响 小 的 形 式 , 施工 时 应 严 格 控 制 基 坑 外 地 下 水 位 降 幅 。 八 施 工 时 不 得 影 响 轨 道 交 通 车 站 出 入 口 的 正 常 运 营 和 轨 道 交 通 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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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 冷 却 塔 变 电 站 等 设 施 的 正 常 运 行 。第 七 十 四 条 在 调 查 轨 道 交 通 设 施 现 状 之 前 完 成 的 设 计 方 案 , 应 在 现 状调 查 之 后 根 据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实 际 健 康 状 况 重 新 进 行 轨 道 交 通 保 护 方 案 复 核与 设 计 。 如 经 深 铁 集 团 审 查 同 意 的 设 计 施 工 方 案 发 生 变 更 , 应 重 新 报 审 。第 七 十 五 条 地 铁 设 施 安 全 控 制 指 标 一 地 铁 结 构 安 全 控 制 指 标地 铁 结 构 的 水 平 位 移 竖 向 位 移 径 向 收 敛 变 形 缝 差 异 变 形 隧 道轴 线 变 形 曲 率 半 径 隧 道 变 形 相 对 变 曲 车 站 及 隧 道 结 构 外 壁 附 加 荷 载 结 构 振 动 速 度 等 指 标 的 控 制 值 按 下 式 确 定 :
i i ir K R 其 中 : ir 项 目 允 许 值 iK 安 全 控 制 系 数 , 1iK , 具 体 值 根 据 结 构 健 康 度 和 评 估 报 告 等综 合 确 定 iR 控 制 值 具 体 数 值 参 见 表 13-1 。表 13-1地 铁 结 构 安 全 控 制 指 标 标 准 值安 全 控 制 指 标 控 制 值 R
i地 下 车 站 及 隧 道 结 构 水 平 位 移 1 0 mm地 下 车 站 及 隧 道 结 构 竖 向 位 移 1 0 mm地 下 车 站 及 隧 道 结 构 径 向 收 敛 1 0 mm高 架 结 构 水 平 位 移 5 mm高 架 结 构 竖 向 位 移 5 mm变 形 缝 差 异 变 形 5 mm隧 道 轴 线 变 形 曲 率 半 径 1 5 0 0 0 m隧 道 变 形 相 对 变 曲 1 2 5 0 0车 站 及 隧 道 结 构 外 壁 附 加 荷 载
1 0 kPa车 站 及 隧 道 振 动 速 度 1 2 mm s盾 构 管 片 接 缝 张 开 量 <2 mm盾 构 管 片 裂 缝 宽 度 <0 .2 mm其 它 混 凝 土 构 建 裂 缝 宽 度 <0 .3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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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为 建 构 筑 物 竖 向 荷 载 及 降 水 注 浆 等 施 工 因 素 而 引 起 的 车 站 隧 道 外 壁 附 加 荷 载 为 由 于 打 桩 爆 破 开 挖 等 振 动 引 起 的 车 站 隧 道 等 地 铁 结 构 振 动 峰 值 速 度 。 仅 适 用 于 健 康 度 为 3 级 及 以 下 的 地 铁 结 构 , 健 康 度 为 4 级 及 以 上 时 , 结 构 安 全 控 制 指 标需 专 项 论 证 并 经 专 家 评 审 后 报 深 铁 集 团 审 定 。 二 地 铁 运 营 控 制 指 标运 营 线 路 轨 道 静 态 尺 寸 容 许 变 形 值 : 轨 道 高 低 轨 向 变 形 <4mm 10m两 轨 道 横 向 高 差 <4mm 三 角 坑 高 低 差 <4mm 18m 扭 曲 变 形 <4mm 6.25m轨 距 3mm, -2mm 道 床 脱 空 量 5mm。 三 完 成 铺 轨 后 才 开 始 施 工 的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 工 程 , 地 铁 设 施 安 全控 制 指 标 参 照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工 程 的 指 标 执 行 。
第 七 十 六 条 城 际 铁 路 设 施 安 全 控 制 指 标 一 城 际 铁 路 结 构 安 全 控 制 指 标城 际 铁 路 结 构 的 水 平 位 移 竖 向 位 移 径 向 收 敛 变 形 缝 差 异 变 形 隧 道 轴 线 变 形 曲 率 半 径 隧 道 变 形 相 对 变 曲 车 站 及 隧 道 结 构 外 壁 附 加 荷载 结 构 振 动 速 度 等 指 标 的 控 制 值 按 下 式 确 定 :i i ir K R 其 中 : ir 项 目 允 许 值 iK 安 全 控 制 系 数 , 1iK , 具 体 值 根 据 结 构 健 康 度 和 评 估 报 告 等综 合 确 定
iR 控 制 值 具 体 数 值 参 见 表 13-2 。表 13-2 城 际 铁 路 结 构 安 全 控 制 指 标 标 准 值安 全 控 制 指 标 控 制 值 Ri车 站 及 隧 道 结 构 水 平 位 移 5 mm车 站 及 隧 道 结 构 竖 向 位 移 5 mm车 站 及 隧 道 结 构 径 向 收 敛 1 0 mm变 形 缝 差 异 变 形 5 mm隧 道 轴 线 变 形 曲 率 半 径 1 5 0 0 0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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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 道 变 形 相 对 变 曲 1 2 5 0 0车 站 及 隧 道 结 构 外 壁 附 加 荷 载 1 0 kPa车 站 及 隧 道 振 动 速 度 1 2 mm s盾 构 管 片 接 缝 张 开 量 <2 mm盾 构 管 片 裂 缝 宽 度 <0 .2 mm其 它 混 凝 土 构 建 裂 缝 宽 度 <0 .3 mm轨 道 轨 向 和 高 低 偏 差 <2 mm注 : 为 建 构 筑 物 竖 向 荷 载 及 降 水 注 浆 等 施 工 因 素 而 引 起 的 车 站 隧 道 外 壁 附 加 荷 载 为 由 于 打 桩 爆 破 开 挖 等 振 动 引 起 的 车 站 隧 道 等 地 铁 结 构 振 动 峰 值 速 度 。
仅 适 用 于 健 康 度 为 3 级 及 以 下 的 地 铁 结 构 , 健 康 度 为 4 级 及 以 上 时 , 结 构 安 全 控 制 指 标需 专 项 论 证 并 经 专 家 评 审 后 报 深 铁 集 团 审 定 。 二 城 际 铁 路 运 营 安 全 控 制 指 标运 营 线 路 轨 道 静 态 尺 寸 容 许 变 形 值 : 轨 道 高 低 轨 向 变 形 <2mm 10m两 轨 道 横 向 高 差 <2mm 三 角 坑 高 低 差 <4mm 18m 扭 曲 变 形 <4mm 6.25m轨 距 3mm, -2mm 道 床 脱 空 量 5mm。 三 完 成 铺 轨 后 才 开 始 施 工 的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 工 程 , 城 际 铁 路 设 施安 全 控 制 指 标 参 照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工 程 的 指 标 执 行 。第 七 十 七 条 第 三 方 监 测 数 据 达 到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设 施 安 全 控 制 指 标 的60%时 , 第 三 方 监 测 单 位 应 向 运 管 办 申 请 人 施 工 单 位 发 出 预 警 当 达 到
安 全 控 制 指 标 的 80%时 , 须 发 出 报 警 , 申 请 人 应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确 保 轨 道 交 通设 施 安 全 和 运 营 安 全 第 三 方 监 测 数 据 超 过 安 全 控 制 指 标 时 , 参 照 本 办 法第 三 十 三 条 执 行 。第十四章其它第 七 十 八 条 本 办 法 自 颁 布 之 日 起 实 施 , 原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和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 工 程 管 理 办 法 2021 年 同 时 废 止 。第 七 十 九 条 本 办 法 实 施 过 程 中 , 若 出 台 严 于 本 办 法 的 条 款 标 准 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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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 或 制 度 , 则 执 行 相 对 严 格 的 条 款 标 准 规 范 或 制 度 。第 八 十 条 本 办 法 解 释 权 属 于 深 圳 市 地 铁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工 程 技 术 中 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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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图1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勘 察 方 案 审 查 流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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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图2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二 级 以 下 项 目 设 计 方 案 审 查 流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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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图3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二 级 以 下 项 目 施 工 方 案 审 查 流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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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图4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特 级 一 级 项 目 设 计 方 案 审 查 流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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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图5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特 级 一 级 项 目 施 工 方 案 审 查 流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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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图6轨 道 交 通 规 划 控 制 区 勘 察 方 案 审 查 流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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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图7轨 道 交 通 规 划 控 制 区 二 级 及 以 下 项 目 设 计 方 案 审 查 流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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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图8轨 道 交 通 规 划 控 制 区 二 级 及 以 下 项 目 施 工 方 案 审 查 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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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图9轨 道 交 通 规 划 控 制 区 特 级 一 级 项 目 设 计 方 案 审 查 流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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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图10轨 道 交 通 规 划 控 制 区 特 级 一 级 项 目 施 工 方 案 审 查 流 程 附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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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图11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工 程 施 工 监 管 及 轨 道 交 通 受 工 程 影响 后 的 处 理 流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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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图12工 程 施 工 应 急 流 程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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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表1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内 工 程 勘 察 作 业 审 查 信 息 表编 号 : 级 别 : 日 期 : 年 月 日申请人填写 项 目 名 称建 设 单 位 名 称 盖 章 建 设 单 位法 定 代 表 人建 设 单 位项 目 负 责 人 电 话勘 察 单 位 名 称
勘 察 单 位项 目 负 责 人 电 话评 估 机 构 名 称项 目 位 置 区 路 方 位 与 轨 道 交 通 的关 系 轨 道 交 通 号 线 车 站 区 间 方 位 提交
的资料清单 以 下 资 料 纸 质 版 和 电 子 版 各 一 份 1. 勘 察 方 案 及 评 审 意 见 2. 勘 察 孔 与 轨 道 交 通 平 剖 面 位 置 关 系 CAD 图 图 上 附 表 注 明 勘 察 孔 坐 标 与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边 线 距 离 3. 运 营 安 全 影 响 及 防 范 措 施 可 行 性 评 估 报 告 及 评 估 机 构 的 资 质 证 明 文 件 4. 安 全 保 障 承 诺 书 5. 作 业 单 位 的 资 质 证 明 文 件 6.建 设 勘 察 单 位 负 责 人 姓 名 联 系 方 式 汇 总 表 7.其 它备注
本 表 一 式 两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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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表2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内 工 程 设 计 方 案 审 查 信 息 表编 号 : 级 别 : 日 期 : 年 月 日申请人填写 项 目 名 称建 设 单 位 名 称 盖 章 建 设 单 位法 定 代 表 人建 设 单 位项 目 负 责 人 电 话设 计 单 位 名 称设 计 单 位
项 目 负 责 人 电 话评 估 机 构 名 称项 目 位 置 区 路 方 位 与 轨 道 交 通 的关 系 轨 道 交 通 号 线 车 站 区 间 方 位 提交的
资料清单 以 下 资 料 纸 质 版 和 电 子 版 各 一 份 1.建 设 项 目 选 址 意 见 书 复 印 件 2.总 平 面 CAD图 1: 500地 形 图 上 标 出 与 轨 道 交 通 的 位 置 关 系 3. 轨 道 交 通 保 护 专 项 方 案 及 其 涉 轨 道 交 通 专 项 专 家 审 查 意 见 含 与 轨 道 交 通 有 关 的 基 坑 基 础 道 路等 设 计 平 剖 面 与 轨 道 交 通 关 系 图 保 护 措 施 图 及 说 明 设 计 单 位 或 设 计 联 合 单 位 资 质 证 明 文 件 4.对 轨 道 交 通 设 施 的 监 测 设 计 方 案 含 监 测 测 点 断 面 图 测 点 剖 面 图 监 测 技 术 要 求 5.运 营 安 全 影 响 及 防 范 措 施 可 行 性 评 估 报 告 及 评 估 机 构 的 资 质 证 明 文 件 6.与 轨 道 交 通 设 施 相 关 的 岩 土 工 程 勘 察 报 告 及 物 探 成 果 7.与 轨 道 交 通 保 护 有 关 的 工 程 设 计 计 算 书 8.深 圳 市 规 定 的 其 它 专 项 工 程 深 基 坑 高 边 坡 等 专 家 审 查 意 见 9.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健 康 度 评 定 报 告 10.地 铁 运 营 振 动 噪 声 对 项 目 影 响 评 价 专 项 报 告 及 承 诺 书 住 宅 学 校 医 院 等 工 程 11. 其 它备注
本 表 一 式 两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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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表3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内 工 程 施 工 作 业 审 查 信 息 表编 号 : 级 别 : 日 期 : 年 月 日申请人填写 项 目 名 称建 设 单 位 名 称 盖 章 建 设 单 位 法 定代 表 人建 设 单 位项 目 负 责 人 电 话施 工 单 位 名 称施 工 单 位
项 目 负 责 人 电 话评 估 机 构 名 称项 目 位 置 区 路 方 位 与 轨 道 交 通 的关 系 轨 道 交 通 号 线 车 站 区 间 方 位 提交的资
料清单 以 下 资 料 纸 质 版 和 电 子 版 各 一 份 1.经 深 铁 集 团 审 核 批 准 的 设 计 方 案 审 查 意 见 书 2.经 监 理 审 查 的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进 度 计 划 。 3.经 监 理 审 查 的 专 项 保 护 方 案 含 专 项 应 急 预 案 及 专 家 评 审 意 见 表 4.第 三 方 监 测 方 案 含 实 施 方 案 设 备 人 员 投 入 监 测 计 划 及 监 测 单 位 的 资 质 证 明 文 件 5.运 营 安 全 影 响 及 防 范 措 施 可 行 性 评 估 报 告 及 评 估 机 构 的 资 质 证 明 文 件 6.深 圳 市 规 定 的 专 项 工 程 专 家 审 查 意 见 7. 安 全 保 障 承 诺 书 8.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证 复 印 件 9. 建 设 单 位 证 明 文 件 法 定 代 表 人 证 明 文 件 及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10.建 设 监 理 施 工 第 三 方 监 测 负 责 人 姓 名 联 系 方 式 汇 总 表 11. 其 它备注
本 表 一 式 两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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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表4轨 道 交 通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 内 工 程 勘 察 作 业 审 查 信 息 表编 号 : 级 别 : 日 期 : 年 月 日申请人填写 项 目 名 称建 设 单 位 名 称 盖 章 建 设 单 位法 定 代 表 人建 设 单 位项 目 负 责 人 电 话勘 察 单 位 名 称
勘 察 单 位项 目 负 责 人 电 话评 估 机 构 名 称项 目 位 置 区 路 方 位 与 轨 道 交 通 的关 系 轨 道 交 通 号 线 车 站 区 间 方 位 提交的
资料清单 以 下 资 料 纸 质 版 和 电 子 版 各 一 份 1. 勘 察 方 案 及 评 审 意 见 2. 勘 察 孔 与 轨 道 交 通 平 剖 面 位 置 关 系 CAD 图 图 上 附 表 注 明 勘 察 孔 坐 标 与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边 线 距 离 3.可 行 性 评 估 报 告 及 评 估 机 构 的 资 质 证 明 文 件 4. 安 全 保 障 承 诺 书 5. 作 业 单 位 的 资 质 证 明 文 件 6.建 设 勘 察 单 位 负 责 人 姓 名 联 系 方 式 汇 总 表 7.其 它备注
本 表 一 式 两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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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表5轨 道 交 通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 内 工 程 设 计 方 案 审 查 信 息 表编 号 : 级 别 : 日 期 : 年 月 日申请人填写 项 目 名 称建 设 单 位 名 称 盖 章 建 设 单 位法 定 代 表 人建 设 单 位项 目 负 责 人 电 话设 计 单 位 名 称
设 计 单 位项 目 负 责 人 电 话评 估 机 构 名 称项 目 位 置 区 路 方 位 与 轨 道 交 通 的关 系 轨 道 交 通 号 线 车 站 区 间 方 位 提交的资
料清单 以 下 资 料 纸 质 版 和 电 子 版 各 一 份 1.建 设 项 目 选 址 意 见 书 复 印 件 2.总 平 面 CAD图 1: 500地 形 图 上 标 出 与 轨 道 交 通 的 位 置 关 系 3. 轨 道 交 通 保 护 专 项 方 案 及 其 涉 轨 道 交 通 专 项 专 家 审 查 意 见 含 与 轨 道 交 通 有 关 的 基 坑 基 础 道 路等 设 计 平 剖 面 与 轨 道 交 通 关 系 图 保 护 措 施 图 及 说 明 设 计 单 位 或 设 计 联 合 单 位 资 质 证 明 文 件 4.对 轨 道 交 通 设 施 的 监 测 设 计 方 案 含 监 测 测 点 断 面 图 测 点 剖 面 图 监 测 技 术 要 求 5.可 行 性 评 估 报 告 及 评 估 机 构 的 资 质 证 明 文 件 6.与 轨 道 交 通 设 施 相 关 的 岩 土 工 程 勘 察 报 告 及 物 探 成 果 7.与 轨 道 交 通 保 护 有 关 的 工 程 设 计 计 算 书 8.深 圳 市 规 定 的 其 它 专 项 工 程 深 基 坑 高 边 坡 等 专 家 审 查 意 见 10. 其 它备注
本 表 一 式 两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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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表6轨 道 交 通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 内 工 程 施 工 作 业 审 查 信 息 表编 号 : 级 别 : 日 期 : 年 月 日申请人填写 项 目 名 称建 设 单 位 名 称 盖 章 建 设 单 位法 定 代 表 人建 设 单 位项 目 负 责 人 电 话施 工 单 位 名 称施 工 单 位
项 目 负 责 人 电 话评 估 机 构 名 称项 目 位 置 区 路 方 位 与 轨 道 交 通 的关 系 轨 道 交 通 号 线 车 站 区 间 方 位 提交的
资料清单 以 下 资 料 纸 质 版 和 电 子 版 各 一 份 1.经 深 铁 集 团 审 核 批 准 的 设 计 方 案 审 查 意 见 书 2.经 监 理 审 查 的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进 度 计 划 。 3.经 监 理 审 查 的 专 项 保 护 方 案 含 专 项 应 急 预 案 及 专 家 评 审 表 4.第 三 方 监 测 方 案 含 实 施 方 案 设 备 人 员 投 入 监 测 计 划 及 监 测 单 位 的 资 质 证 明 文 件 5.可 行 性 评 估 报 告 或 对 轨 道 交 通 规 划 影 响 分 析 报 告 及 评 估 机 构 的 资 质 证 明 文 件 6.深 圳 市 规 定 的 专 项 工 程 专 家 审 查 意 见 7. 安 全 保 障 承 诺 书 8.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证 复 印 件 9. 建 设 单 位 证 明 文 件 法 定 代 表 人 证 明 文 件 及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10. 建 设 监 理 施 工 第 三 方 监 测 负 责 人 姓 名 联 系 方 式 汇 总 表 11. 其 它备注
本 表 一 式 两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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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表7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和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 工 程 停 止 第 三方 监 测 审 查 信 息 表编 号 : 级 别 : 日 期 : 年 月 日申
请人填写 项 目 名 称建 设 单 位 名 称 盖 章 建 设 单 位 法 定 代 表 人建 设 单 位 项 目 负 责 人 电 话第 三 方 监 测 单 位 名 称第 三 方 监 测 项 目 负 责 人 电 话项 目 位 置 区 路 方 位 与 轨 道 交 通 的 关 系 轨 道 交 通 号 线 车 站 区 间 方 位 项 目 开 工 时 间 基 坑 回 填 时 间监 测 起 始 时 间 内 容 监 测 断面 间 距 数 量轨 道 交 通 结 构 累 计 最 大 变 形 值 左 线 :右 线 :其 他 :最 后 100 天 监 测 情 况
项 目 现 阶 段 进 展提交的资料清单 以 下 资 料 纸 质 版 和 电 子 版 各 一 份 1. 轨 道 交 通 第 三 方 监 测 总 结 报 告 2.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项 目 工 后 健 康 度 评 定 报 告 3. 第 三 方 监 测 管 理 单 位 意 见 4. 其 它备注
本 表 一 式 两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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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表8深 圳 市 地 铁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轨 道 交 通 安 保 区 简 易 工 程 审 查 表深 轨 道 交 通 安 保 2023- - -简 易 施 工 - 号项 目 名 称建 设 单 位 名 称 盖 章 建 设 单 位 联 系 人 电 话 邮 箱施 工 单 位 名 称施 工 单 位 联 系 人 电 话 邮 箱项 目 位 置
与 轨 道 交 通 的 关系 地 铁 号 线 站 - 区 间 方 位 与 地 铁 线 位 不 交 叉 , 距 地 铁 结 构 最 近 水 平 距 离 m 与 地 铁 线 位 交 叉 , 与 地 铁 结 构 不 冲 突 全 部 /部 分 沿 地 铁 线 位 正 上 方 , 与 地 铁 结 构 不 冲 突 其 他提 交 资 料 设 计 方 案 施 工 方 案 电 子 版 资 料 各 一 份工 程 概 况 工 程 内 容挖 填 深 度施 工 工 法工 期
对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安 全影 响对 轨 道 交 通 影 响对 轨 道 交 通 乘 客 人 身安 全 客 流 流 向 影 响注 意 事 项 简 易 工 程 严 禁 开 展 钻 探 作 业 , 严 禁 开 展 审 批 范 围 之 外 的 作 业 内 容深 铁 建 设主 管 工 程 师意 见 年 月 日
深 铁 建 设审 查 盖 章 年 月 日本 表 一 式 三 份 , 地 铁 集 团 深 铁 建 设 运 管 办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各 存 一 份 。 附 表 8 正 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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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 查 依 据 :1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管 理 办 法 2 深 圳 市 地 下 铁 道 建 设 管 理 暂 行 规 定 3 深 圳 市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管 理 办 法 4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和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 工 程 管 理 办 法 5 建 筑 物 连 通 轨 道 交 通 车 站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二 简 易 工 程 认 定 类 别 :经 轨 道 交 通 集 团 深 铁 建 设 确 认 为 对 轨 道 交 通 无 影 响 或 影 响 较 小 的 项 目 , 主 要为 条 状 或 点 状 开 挖 的 管 沟 路 面 景 观 等 项 目 , 且 完 工 后 地 面 标 高 保 持 不 变 。A 地 下 车 站
1 临 时 挖 填 深 度 不 超 过 1.0m, 与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无 冲 突 的 项 目 2 与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净 距 不 小 于 10m, 临 时 挖 填 深 度 不 超 过 1.5m的 项 目 3 与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净 距 不 小 于 20m, 临 时 挖 填 深 度 不 超 过 2.0m的 项 目 4 与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净 距 不 小 于 30m, 临 时 挖 填 深 度 不 超 过 3.0m的 项 目 。B 地 下 区 间1 临 时 挖 填 深 度 不 超 过 1.5m, 采 用 坑 内 支 挡 或 放 坡 开 挖 的 项 目 2 与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净 距 不 小 于 6m, 临 时 挖 填 深 度 不 超 过 2.0m的 项 目 3 与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净 距 不 小 于 15m, 临 时 挖 填 深 度 不 超 过 3.0m的 项 目 C 高 架 段1 临 时 挖 填 深 度 不 超 过 1.5m, 与 轨 道 交 通 桩 基 桥 梁 无 冲 突 的 项 目
2 与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净 距 不 小 于 3m, 临 时 挖 填 深 度 不 超 过 2.0m的 项 目 3 与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净 距 不 小 于 10m, 临 时 挖 填 深 度 不 超 过 3.0m的 项 目 本 审 查 表 仅 适 用 于 简 易 项 目 方 案 审 查 , 不 适 用 于 勘 察 方 案 和 大 面 积 挖 填 类项 目 方 案 审 查 。三 本 表 完 成 签 字 盖 章 与 深 铁 集 团 出 具 的 审 查 意 见 书 同 等 效 力 。四 本 表 完 成 审 查 后 ,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将 设 计 方 案 施 工 方 案 纸 质 版 和 电 子 版资 料 送 运 管 办 存 档 。五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和 参 建 单 位 对 项 目 的 施 工 内 容 和 工 法 的 真 实 性 负 责 , 应 满足 工 程 质 量 和 环 保 要 求 , 施 工 过 程 中 不 得 影 响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设 施 和 设 备 安 全 ,不 得 影 响 轨 道 交 通 乘 客 的 正 常 通 行 和 人 身 安 全 , 并 应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和 经 济 责
任 。 以 上 内 容 解 释 权 归 深 圳 地 铁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附 表 8 反 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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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表9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 工 程 通 用 审 查 信 息 表编 号 : 级 别 : 日 期 : 年 月 日申
请人填写 项 目 名 称建 设 单 位 名 称 盖 章 法 定 代 表 人项 目 负 责 人 电 话项 目 位 置 区 路 方 位 与 轨 道 交 通 的关 系 轨 道 交 通 号 线 车 站 区 间 方 位 申 请 事 项
备注 本 表 一 式 两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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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表10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 施 工 安 全 保 障 承 诺 书编 号 :申请人填写 项 目 名 称项 目 位 置 区 路 方 位 施 工 内 容施 工 计 划 时 间受 影 响 轨 道 交 通 范 围 轨 道 交 通 号 线 车 站 - 区 间 方 位 安 全 保 障 承 诺 书我 单 位 负 责 建 设 的 上 述 项 目 全 部 /部 分 位 于 深 圳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建 设 规 划 控制 区 , 根 据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管 理 规 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交 通 运 输 部 令 2018年 第 8号 深 圳 市 地 下 铁 道 建 设 管 理 暂 行 规 定 深 圳 市 人 民 政 府 令 第 101 号 和 深 圳 市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管 理 办 法 深 圳 市 人 民 政 府 令 第 278 号 , 我 单 位 接 受 深 圳 市 地 铁 集 团 有 限 公 司和 深 圳 市 地 铁 运 营 管 理 办 公 室 的 管 理 监 督 和 检 查 , 并 承 诺 如 下 :一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承 担 该 项 目 的 勘 察 作 业 , 勘 察 孔 位 放 样 坐 标 与 深 圳 市 地 铁 集 团 有限 公 司 批 准 的 勘 察 钻 孔 方 案 位 置 一 致 。 如 遇 特 殊 情 况 需 对 勘 察 孔 位 进 行 调 整 时 , 将 调 整 后 的方 案 重 新 报 审 后 再 钻 孔 施 工 。 我 单 位 承 诺 对 勘 察 施 工 全 过 程 进 行 监 管 , 保 证 在 勘 探 钻 孔 过 程中 不 擅 自 移 动 钻 孔 位 置 。二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严 格 按 照 深 圳 市 地 铁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审 定 的 技 术 方 案 承 担 该 项 目 施工 , 并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确 保 施 工 不 会 对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设 施 与 运 营 安 全 构 成 不 利 影 响 。 我 单 位 对因 施 工 造 成 的 轨 道 交 通 设 备 设 施 结 构 损 坏 和 由 此 造 成 的 后 果 负 全 部 责 任 。三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第 三 方 监 测 单 位 对 受 影 响 区 域 的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设 施 进 行 监 测 , 各 项 监
测 指 标 控 制 在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安 全 保 护 区 和 建 设 规 划 控 制 区 工 程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的 范 围 内 。当 监 测 值 接 近 规 定 的 控 制 指 标 时 , 我 单 位 将 启 动 应 急 预 案 ,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确 保 城 市 轨 道 交 通设 施 与 运 营 安 全 。四 我 单 位 组 织 对 施 工 项 目 竣 工 验 收 或 影 响 轨 道 交 通 的 分 部 工 程 验 收 时 , 将 增 加 施 工 对城 市 轨 道 交 通 设 施 与 运 营 安 全 影 响 的 验 收 内 容 , 并 接 受 深 圳 市 地 铁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和 深 圳 市 地铁 运 营 管 理 办 公 室 的 监 督 。五 我 单 位 清 楚 和 理 解 , 深 圳 市 地 铁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对 我 单 位 提 交 的 勘 察 设 计 施 工 评 估 第 三 方 监 测 方 案 的 技 术 审 核 , 不 减 免 我 单 位 及 我 单 位 委 托 的 各 技 术 责 任 单 位 的 任 何 法律 责 任 。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负 责 人 : 签 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