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报普陀区桃 (略) 新建工程调整概算的请示》(普卫健行办〔2022〕3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已经我委普发改社〔2019〕10号文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X*A*)。现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同意对该项目总投资概算进行调整。
二、该项目由于基坑围护、外墙保温材料和装修材料调整等,经复核原批复投资无法完成项目建设,现在建设规模不变的基础上调整项目总投资。
三、该项目总投资概算调整为*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元。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协调解决。
请接此批复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调整手续。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