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年产加工 *** 万平方米钢化玻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年产加工 *** 万平方米钢化玻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30日--6月1日(3个工作日),如没有及时公示,公示时间依次往后顺延。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周先生传真:0794- ***
通讯地址:东乡 (略) 综合受理窗口( *** )
项目名称: (略) 年产加工 *** 万平方米钢化玻璃建设项目
环评机构:南昌 (略)
一、项目概况
(略) 年产加工 *** 万平方米钢化玻璃建设项目位于江西抚州市东乡区经济开发区浅水湾工业园区, (略) 地理坐标为E116°39′ *** ″,N28°14′ *** ″)。本项目属于新建(迁建),占地面积约8000m2;项目总投资为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0万元,占总投资的2.5%。
项目规模和生产工艺: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加工 *** 万平方米钢化玻璃;主要原辅材料为优质玻璃原片、硅酮结构胶、分子筛、PVB胶片、铝框、水性油墨、水、电等;钢化玻璃生产工艺为玻璃原片切割、磨边、倒角、钢化、丝印、检验、包装等;中空玻璃生产工艺流程:钢化玻璃灌装合胶、合片平压、密封、检验等;夹胶玻璃:钢化玻璃、铺胶片、合片、固化、检验等生产工艺。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区域、成品区、辅料区、原料区、办公室、 (略) 理设施、一般固废暂存间等。
本项目劳动定员为45人,生产车间一班制,每班9h,全年工作天数为330天。
本项目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提供,项目新鲜水用量 *** m3/a;项目供电来自市政供电,年耗电量约为260万KW·h。
二、环境质量现状及周围敏感点分布
1、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根据江西省生 (略) 上公布的《2020年江西省各县(市、区)六项污染物浓度年均值》,抚州市东乡区2020年SO2、NO2、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8μg/m3、18μg/m3、47μg/ m3、19μg/ m3;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数为1.5mg/ m3、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数为100μg/ m3;六项基本大气污染物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 (略) 在区域为达标区。
为进一 (略) 在地大气环境质量情况,本项目特征因子非 *** 烷总烃由江 (略) 于2022年3月3日-5日在项目场地附近何坊村监测,根据现状监测报告,监测因子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相关要求,评价区域的空气质量环境现状良好,能满足功能区划要求。
(2)地表水:本项目下游最近的抚州市主要河流水质监测断面为罗溪桥断面,根据江西省抚州 (略) 网站公布的抚州市2021年5月-2021年10月环境质量月报,地表水水质总体良好。 (略) 在地地表水北港河水质较好,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3)声环境:项目周边50m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符合功能区划的要求。
2、环境敏感点分布
(略) 界为参照,周边500m范围范围内敏感目标包括:西南约230米的何坊村,约200人;西北约240米的湖墩埠,约80人。
三、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的环境影响
1、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中空钢化玻璃生产过程中上胶、补胶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夹胶玻璃固化过程中PVB膜受热产生的少量无组织挥发有机废气;丝印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 *** 烷总烃表征。中空钢化玻璃生产过程中上胶、补胶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夹胶玻璃固化过程中PVB膜受热产生的少量无组织挥发有机废气;丝印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皆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中非 *** 烷总烃的排放标准限值。
2、 (略) 理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玻璃清洗水,磨边、钻孔、切割作业冲洗水和生活污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磨边废水、玻璃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地 (略) 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北港河。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切割机、磨边机、清洗机、钢化炉、九头直边机、钻孔机、导形机、捷豹螺旋杆等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加强 (略) 内绿化工作,厂界噪声能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 (略) 理措施
本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 (略) (略) 理,产生的碎玻璃、、玻璃沉渣经、边角料、 (略) 家回收利用,产生的废砂轮、废包装材料外售 (略) 门回收综合利用;产生的废PVB胶片、废矿物油、废油墨桶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送至有资 (略) 置。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 -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 -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
5、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本项目建成后生产车间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最近敏感点为距项目东南 (略) 何坊村,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原料储料场火灾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建设单位应在原料储料场周围设置足够防火距离,原料储料场装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室内外消火栓等防火灭火设施,加强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的防火意识,原料储料场装备火灾自动和手动报警装置,以有利于及时发现火情,控制火势蔓延。
7、环境影响预测。
(略) 在区域的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和噪声等环境要素的环境质量现状均能满足相应执行标准的要求。经预测分析,项目建成投产后正常情况下排放,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 (略) 产生的影响较小。
以上环保措施总体可行,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项目的环境影响可接受。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
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规定,项目为玻璃加工业,本项目为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时抚州市东乡 (略) 已对该项目进行备案(项目统一代码为:202- *** -04-01- *** )。因此,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2、本项目位于江西抚州市东乡区经济开发区浅水湾工业园区, (略) 在地为规划的工业建设用地,符合用地规划,本项目属于C3042特种玻璃制造,符合园区产业规划,项目选址可行。
3、采取《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废水及噪声经治理后,均可达到国家有关排放标准的要求,固体废物均 (略) 置,环境风险可接受。
4、项目平面布置满足工艺、运输、防火和安全等国家现行的规范要求,总平面布置较合理。
(略) 述,项目在保证《报告表》中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且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