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9
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延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执行时间期限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区、市驻我县各单位:
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全县农村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实现“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总体目标。根据我县当前住房保障工作进展情况,经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75次常务会(扶贫专题)审议通过,同意将我县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执行时间延长至2020年5月31日止,相关补助标准按《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天等县农村贫困户危旧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2019〕— (略) )、《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天等县农村贫困户危旧房改造补助标准的补充通知》(〔2019〕— (略) )执行,请各单位抓好贯彻落实。
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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