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区滨江实验学校建设工程材料检测招标公告
江苏益 (略) (代理机构名称,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 (略) 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江北新区滨江实验学校建设工程材料检测(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ZYYJ-G2023-0012
2、项目名称:江北新区滨江实验学校建设工程材料检测
3、采购需求:江北新区滨江实验学校建设工程材料检测,详见采购文件。
4、采购预算:预算金额200万元。
5、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费率形式报价,最高限价费率为根据《 (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苏价服[2001] 113号) (略) 场价格(收费标准以外的检测项目)单价的 55% 为最高费率,投标费率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费率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6、合同履行期限:至本合同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并提交所有检测资料为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
(1)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申明。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并以投标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审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投标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
(2)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的法定准入要求:
2.1供应商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a.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至少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检测等现场检测);
b. (略) 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
c.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4月-2023年9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资料如未提供,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鼓楼区集庆门大街268号苏宁慧谷E08-1栋808室
领取文件所需材料:(1)投标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供应商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方式:(1)现场报名要求:请投标供应商提供以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前来获取文件。
(2)邮箱报名要求:请供应商将领取文件所需材料及资料费截图(资料费请支付至支付宝账号:*@*q.com)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q.com。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回复是否通过审核并同同时发布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留意邮箱情况。联系人:孟工;电话:025-*(获取文件前请务必提前联系)。
售价:人民币100元/套
四、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12月7日下午14:00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2月7日下午14:30
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份(*份正本、*份副本)(电子文档一份U盘,单独封装)。
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 (略) 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镇南河路100号106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在法定媒体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5)满足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①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分等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7)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有);
《分包意向协议》(如有)。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4、按以下第(1)种方式组织集中考察或答疑
(1)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或答疑,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2)供应商代表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参加集中考察或答疑。
5、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6、供应商诚信档案
(1)根据《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点击主页“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并登录系统,在“信用记录”栏目中点击“信用记录打印”,打印《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2)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拟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a.在“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新用户注册界面,自行设置账号、登录密码,如实填写注册页信息,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b.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下载打印;
c.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622。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事宜进行咨询。
(3)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工
联系电话:02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工
联系电话: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