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9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浙江伊 (略) 年产塑料制品2500吨、塑料五金件100吨、五金配件5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伊 (略) 年产塑料制品2500吨、塑料五金件100吨、五金配件50吨新建项目 | (略) 萧山区进化镇岳联村兰头角218号 | 浙江伊 (略) | 项目拟建于萧山区进化镇岳联村,拟购置注塑机 12 台、布丝机床 20 台、破碎机 2 台、挤出成型机 1 台、空压机1 台、加工中心 2 台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年产塑料制品 2500 吨、塑料五金件 100吨、五金配件 50 吨的生产规模。 | 本项目由建设单位于2024年6月28日将环评全本公示在杭州 (略) 官网,并将联系方法告知公众,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映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 项目塑料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经处理处理后废气能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2)废水污染防治 项目只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 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设置减振垫等);车间设置隔声门窗,生产时段关闭车间门窗;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非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污染防治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卫生填埋;其它一般生产固废由厂家分类 (略) 综合利用(其中次品、边角料由企业自行回用);危险废物拟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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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