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略) (略) 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镇新马路51号
3.建设单位: (略)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 (略)
5.项目概况: (略) (略) 建设项 (略) 杨市镇新马路51号,属于新建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3834m2,包括门诊大楼1栋、住院大楼1栋、宿舍楼3栋、食堂1栋、CT室1栋、会议室1栋。设有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儿童保健科/耳鼻咽喉科/皮肤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等,床位90张。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4万元,占总投资的1.6%。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的基本信息
施工周期:项目分三期进行,项目建设期若超过5年,需重新进行环评。
1、废气
污染因子:施工阶段,频繁使用机动车辆运输建筑原材料、施工设备及器材、建筑垃圾等,排出的机动车尾气主要污染物是HC、CO、NOX等,同时车辆运行、装卸建筑材料时将产生扬尘。
防治措施:
(1)设置项目施工环境保护标志牌。根据施工工期、阶段和进度,明确整个施工期专职保洁员、建设单位施工扬尘控制管理负责人。
(2)施工期间,工地边界四周设置高度2.5m左右的围挡。
(3)施工场地防尘措施:在施工期间,施工场地应根据不同空气污染指数范围和大风、高温、干燥、晴天、雨天等各种不同气象条件要求,明确防尘措施及管理责任制度。
(4)建筑物设置防尘布(网)防尘措施
建筑物四周1.5米以外设置有效防尘网(不低于2000目/100cm2)或防尘布,且顶端高于施工作业面2米以上。
(5)同时施工场地需做到8个100%,具体如下:
①施工工地现场围挡和外架防护100%全封闭,围挡保持整洁美观,外架安全网无破损;
②施工现场出入口及车行道路100%硬底化;
③施工现场出入口100%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保证车辆清洁上路;
④易起扬尘作业面100%湿法施工;
⑤裸露黄土及易起尘物料100%覆盖。超过48小时的易起尘裸露黄土要使用防尘网(布)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不施工的裸露黄土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覆盖;
⑥渣土实施100%密封运输;
⑦建筑垃圾100%规范管理,必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严禁高空抛洒和焚烧;
⑧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尾气排放100%达标,严禁使用劣质油品,严禁冒黑烟作业。
(6)项目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尾气无组织排放,经周围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废气的产生与影响是有时间性的,它随着施工的结束而自行消失。
2、废水
污染因子:施工阶段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的因素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混凝土保养水、地面冲洗水及设备清洗水。
防治措施:施工废水中主要含有悬浮物、石油类等污染物,建议施工单位建设临时沉淀池,将施工废水收集,经隔油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可综合利用于运输路面洒水、施工场地洒水等,沉淀物经干化后作为道路的复绿用土。
厂区出入口设置临时洗车池,过往车辆必须经过洗车池进出施工场地,防止扬尘污染,洗车池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可综合利用于运输路面洒水、施工场地洒水等,沉淀物经干化后作为道路的复绿用土。
生活污水中主要含有氨氮、COD、动植物油等污染物, (略) 现有的化粪池处理。
3、噪声
噪声源强:本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自于各种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产生的作业噪声,以及材料运输的作业噪声,施工过程中,不同阶段会使用不同的机械设备,使施工现场产生具有强度较高、无规则、不连续等特点的噪声。其强度与使用机械的功率、工作状态等因素有关。施工设备噪声源强约为89~108dB(A)。
防治措施:(1)使用低噪声及振动的机械设备。同时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2)项目拟建地四周设2.5m以上的围挡,对高噪声设备设置局部围挡,在靠近居民距离较近处设置临时声屏障;
(3)将施工设备中的固定设备设置在场地远离敏感点一侧;
(4)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施工工艺;
(5)将钢筋切割设置在工棚内,如钢筋加工棚、木工棚等;
(6)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避免设备因非正常或故障产生偶发高强度噪声;
(7)降低人为噪声,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模板、支架拆卸过程中,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声;
(8)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作业均安排在昼间作业,除施工工艺需要夜间施工的(如混凝土浇筑等),夜间禁止其它施工作业。项目确需夜间施工,须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施工申报,并告知附近居民,取得谅解。
4、固废
污染物类别:施工阶段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来自于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以及施工中废建筑材料、因项目地方已经平整,挖方量少, (略) 绿化覆土,无弃土方,拆除的建筑垃圾需交专 (略) 进行回收处理。
防治措施:(1)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置。
(2)废建筑材料主要为无机类废物,主要是施工过程中的下脚料,如弃土砖瓦、混凝碎块等,尽量回收利用,严禁随意倾倒,同时,也包括一些装饰材料中的有机成份,如废油漆、涂料等,其产生量虽然较小,但由于废油漆、废涂料中可能含油有毒有害成分,需对这些固体废物单独集中处理。
7.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后于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 (略) 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反对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略) (略) 承诺在该项目投入运营之前配套建设好环保设施。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10.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杨市 (略) 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1日(5天),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以上项目持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意见反馈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涟源分局环境规划与环境影响评价股。
联系电话:0738-*;0738—*(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