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略) 建筑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4日—2023年2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大厅3楼(综合受理48号窗口) 邮编:* | |||||||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略) (略) 建筑材料加工项目 | (略) 马村镇东宅村西南约150m 处 | (略) (略) | 山西铭泽 (略) | 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 (略) 马村镇东宅村西南约150m处,租用东宅村集体土地进行建设。项目占地面积4666.7㎡,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建筑材料20万吨,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地面原有部分建筑物,利用原有钢架结构大棚延伸封闭作为封闭厂房,并安装粉碎机、筛分机等生产设施及配套的环保设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施工扬尘“六个百分之百”规定,新增渣土车必须为新能源车,加强施工期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控措施,重度污染或者大风天气停止各类作业,拆除原有建筑物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按要求合理处置;运营期原料、产品堆场及生产线全部设在全封闭生产车间内,车间地面全部进行硬化,各堆场顶部设可覆盖全场的水雾抑尘装置,装卸作业在堆场内进行,同时配套1台移动式雾炮机喷雾降尘。煤矸石生产线上料斗处设1套喷雾抑尘装置,上料过程中喷雾降尘;对锤式破碎机、振动筛进行全封闭处理,给料机三侧及顶部使用轻钢结构封闭,入料一侧设软门帘,各设备顶部接吸尘管,含尘气体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所有输送、转运设备皮带进行全封闭处理,在转载、跌落处设抑尘喷头,跌落过程中喷雾降尘;物料及产品运输车辆采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或新能源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选用国三及以上标准或新能源机械;厂区出入口设洗车平台及门禁监控系统.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禁止外排。运营期洗车平台设1个容积为25m3三级沉淀池,洗车废水排入三级沉淀池循环利用;低浓度生活污水泼洒抑尘,高浓度生活污水排入旱厕,熟化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固体废弃物优先综合利用,不可利用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运营期产生的除尘灰、各类水池池底泥渣掺入产品外售;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送至厂区符合要求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使用低噪施工机械,合理安排场地布局和施工时间,避免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运营期选用低噪生产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后布置在封闭车间内,风机进、出风口处安装消声器;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噪声稳定达标排放。 (五)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 (略) 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高环字【2023】1号批复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六)其他环保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