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经 (略) (略) 一期新建停车位工程
招标公告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经 (略) (略) 一期新建停车位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人民政府花园街 (略)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 (略) 内(具体实施位置以*方要求为准);
2.2工程规模:本工程主要是为 (略) 一期新建停车位,具体施工工艺及施工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15日历天;
2.4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001 | 阜宁经 (略) (略) 一期新建停车位工程 | 本工程主要是为 (略) 一期新建停车位,具体施工工艺及施工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 15日历天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含)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
3.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等级(特别说明: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
3.5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电子)证书(B类);
3.6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2月27日8:30至2025年01月02日17:00。
4.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阜宁天鹅国际商业中心13幢9楼,联系电话:*。报名时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0.*元;履约保证金数额按中标价的5%执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现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最高控制价为:*元;
七、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工程价款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工程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且审计结束后,按审计价付完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排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阜宁县公 (略) (http://**:*/)”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宁县人民政府花园街 (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博 (略)
地 址:阜宁县经 (略) 协鑫大道15号 地 址:阜宁天鹅国际商业中心13幢9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魏伟 联 系 人:吴建佳
电 话:* 电 话:*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