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G351国道连接线工程
补遗书第2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仙居县G351国道连接线工程》(备案登记号:仙工招字[2023]115号),作如下修改、补充与澄清:
1、原招标文件中的第二章 前附表 3.5.6 “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应附以下资料:“隧道负责人:身份证及职称资格证书,身份证应提供正反双面扫描件。”删除该条款。
2、原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章 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20.4.2:“安全生产费应不低于投标总报价(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费和暂列金额)的2%。其中安全生产责任险(含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安全生产费)至 800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暂按2‰计(实际保险费率按发包人按有 (略) 约定的保险费率办理,且该费率不高于2‰的费率,若高于2‰的费率则超出部分由承包人承担,不另行计算),要求安全生产责任险不低于50万/人,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200万。”
修改为:“安全生产费应不低于投标总报价(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费和暂列金额)的2%。其中安全生产责任险(含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安全生产费)至 700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暂按2‰计(实际保险费率按发包人按有 (略) 约定的保险费率办理,且该费率不高于2‰的费率,若高于2‰的费率则超出部分由承包人承担,不另行计算),要求安全生产责任险不低于50万/人,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200万。”
3、原招标文件中的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2.9:“安全生产费应不低于投标总报价(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费和暂列金额)的2%。包含其他安全生产费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按100章以外清单合计的2‰计取,余下为其他安全生产费。按浙交 [2021]12号《 (略) 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第三者责任险已包含在安全生产费相关清单子目单价与合价中,投标时已综合考虑报价,不另行计量与支付。”
修改为:“安全生产费应不低于投标总报价(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费和暂列金额)的2%。其中安全生产责任险(含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安全生产费)至 700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暂按2‰计(实际保险费率按发包人按有 (略) 约定的保险费率办理,且该费率不高于2‰的费率,若高于2‰的费率则超出部分由承包人承担,不另行计算),要求安全生产责任险不低于50万/人,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200万。投标时已综合考虑报价,不另行计量与支付。”
4、本补遗书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组成内容之一。
特此通知,希各知照。
招 标 人:仙居县交通 (略) (盖章)
招标代理:浙江 (略) (盖章)
监管部门:仙居县交通工程招投标专业监管室(盖章)
2023年12月06日
附件:*52(已压缩)补遗书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