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及真实意思表示,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下列林权不动产办理更正登记。本次登记拟以叶忠卫为户主代表进行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规程》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异议材料送达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林权登记窗口,0578-(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本中心将予以办理本次登记。 | |||||||||
编号 | 原林地所有权权利人 | 原林权权利人 | 土名 | 面积(亩) | 四 至 | 备 注 | |||
东 | 南 | 西 | 北 | ||||||
1 | 八都镇供际村四组 | 叶忠伟 | 全坞 1片 | 3.5 | 岗界 | 忠钱山黄竹界 | 田界 | 供际(略)队灰竂基直上岗对沅底山黄竹界 | 责任山 |
2 | 八都镇供际村四组 | 叶忠伟 | 山塘 | 7.5 | 塆界 | 盛贤山黄竹界 | 对岗至排直下坪黄竹界 | 田界 | 责任山 |
3 | 八都镇供际村四组 | 叶忠伟 | 全坞 2片 | 7 | 大岗界 | 岗顶继忠黄竹界 | 塆直上排对继忠山黄竹界 | 忠明山黄竹界 | 责任山 |
特此公告 | |||||||||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 | |||||||||
2024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