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7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314-* 传真:0314-* 通讯地址:围场县围场 (略) 行政服务中心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址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1 | (略) (略) 区建设项目 | 围场县山湾子乡热水汤村(117度46分21.391秒,42度 24分1.383秒)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 河北普华 (略) | 项目位于围场县山湾子乡热水汤村,利用山湾子 (略) 旧址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占地面积1493.90平方米。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362.30m2,占地面1493.90m2,建筑面3651.57m2,包括综合楼 1栋建筑面积3137.00m2,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积2938.00m2,地下部分建筑面积199.00m2;附属用房建筑面积67.00m2;发热门诊建筑面积96.00m2;PCR实验室建筑面积291.57m2;室外水冲厕所1座建筑面积60m2,机井1眼;购置空气能热源泵3台,医用电梯1部,医疗废水处置系统1套,发电机组 1台。配套工程包 (略) 、室外绿化、地面硬化、亮化、安防、 (略) 等工程。 | 一、大气 本项目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1根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属于 (略) ,污水处理设施置于地下,废气通过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有组织排放。 二、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先经化粪池处理、厨房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然后同医疗废水 (略) 内污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暂存于污水罐中,定期由清污车运送至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御道口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 厂房封闭、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噪声值可降低20dB(A),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为居民声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较好,再经过距离衰减,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该项目建设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四、固废 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栅渣、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其中医疗废物于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由围场县医疗废物贮运中心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栅渣、化粪池污泥消毒处理,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2024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