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31日,阿勒 (略) 主持召开了富蕴县加气加液充电综合服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阿勒 (略) 、验收监测单位新疆环疆 (略) 、验收编制单位乌鲁木齐曜恒 (略) 和技术专家(验收组名单附后)。建设单位报告了本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编制单位汇报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根据《富蕴县加气加液充电综合服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富蕴县G216线24公里处,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9°33′15.411″、北纬46°49′23.752″。行政规划隶属富蕴县管辖。
项目周边500m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风景名胜、文物古迹、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目标分布,评价范围内无地表径流分布。
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建成后主要经营销售CNG、LNG。本工程新建加气(CNG)能力为2.0×104Nm3/d,加液(LNG)能力为1.5×104Nm3/d。项目建设设置LNG储罐1座60m3,CNG9m3储气瓶一座,本项目LNG、CNG加气站等级为二级。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富蕴县加气加液充电综合服务建设项目于2021年4月建成投入使用,2020年8月委托新疆鑫诚天美 (略) 编制了《富蕴县加气加液充电综合服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20年10月报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局富蕴县分局审批,于2020年10月20日取得了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局富蕴县分局的审批文件《关于对富蕴县加气加液充电综合服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富环审字〔2020〕65号。
阿勒 (略) 2022年10月委托我单位进行富蕴县加气加液充电综合服务建设项目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派技术人员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监测及调查,结合相关资料,并在此基础上编制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三)投资情况
项目拟总投资3000万元,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拟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金额的1%。项目实际总投资3000万元,资金来源均为企业自筹,实际环境保护投资60万元,主要用于厂区污水处理、废气治理、隔声和降噪设施的建设、固体废物清运等。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富蕴县加气加液充电综合服务建设项目整体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2020年10月20日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局富蕴县分局出具的《关于对富蕴县加气加液充电综合服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富环审字〔2020〕65号以及新疆鑫诚天美 (略) 编制的《富蕴县加气加液充电综合服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项目拟投资3000万元。设计占地面积10000m2,项目占地面积10000m2,站内新建建筑物为站房、综合服务用房。新建工艺设备有加注撬、LNG储罐、储气瓶组、压缩机、加气机、加液机、卸气柱。为方便车辆进出,站内设置两个出入口,站内道路旁边布置绿化带。项目建成后主要经营销售CNG、LNG。本工程新建加气(CNG)能力为2.0×104Nm3/d,加液(LNG)能力为1.5×104Nm3/d。设计环境保护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项目实际投资3000万元,实际占地面积10000m2,站内建成建筑物为站房、综合服务用房。建成工艺设备有加注撬、LNG储罐、储气瓶组、压缩机、加气机、加液机、卸气柱。为方便车辆进出,站内设置了两个出入口,站内道路旁边布置绿化带。实际加气(CNG)能力为2.0×104Nm3/d,加液(LNG)能力为1.5×104Nm3/d。实际环境保护投资为60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2.00%。
对照项目设计情况和实际建成情况,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中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界定程序规定》,本项目建设地点、生产能力、主要的污染物排放、主要的生态破坏均未发生变化,周边未新增环境敏感点,故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本项目储罐、传输及加气过程由管道进行连接,连接处或阀门处可能有微量气体逸漏,逸漏的天然气均未达到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检出限值,同时由于天然气基本不含有毒物质,比重轻,且属间断、无规律性排放,其泄漏的少量天然气很快扩散,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甚微。
(二)废水
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抽运至污水处理站进行后续处理,不会对项目区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三)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压缩机。其噪声主要为电机声、冷却风机声及压缩过程中产生的声音。为降低噪声排放量,压缩机电机选用低噪声防爆电机,整体加上隔音罩。
另外在系统超压、检修时应急放空产生瞬时强噪声,噪声值可达85dB(A)。此类放空产生的噪声是短暂的,随着泄压结束噪声消除,对周环境无影响。
(四)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为生活垃圾和废过滤芯、废润滑油。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保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过滤芯由专业部门回收再生利用;废润滑油处理按照环评中提出的措施处理;本项目运营期固废得到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五)环境风险防范
(1)制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需制定《环境保护责任制》《安全环保风险管理制度》,可满足企业环境风险管理要求,但是制度需要在执行中检验其可操作性。
(2)风险防控及应急措施
为防止可能出现的风险事故,项目需在总图布局、工艺技术与自动控制、电气配置等方面采取风险防范措施,需制定应急处理及救援预案。
(3)环境应急资源
应按照制定的《安全环保风险管理制度》购置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资源,成立应急救援队*。
(4)环境风险演练和培训
项目建成后,需对应急救援队*进行培训,并定期进行环境风险应急演练。
(5)火灾风险防范措施
①站场各建(构)筑物间距满足安全防火间距;站内路面宽度及转弯半径应能满足消防、运输通行的要求。
②站场内利用道路进行的功能分区,将生产和生活区分开,同时又将主要生产区和辅助生产区分开。
③设计选用质量可靠的管材和关键工艺设备,保证管道的带压运行安全。并使各站具备可靠的高低压泄压就地保护措施。
④站内设施运用高质量、高可靠性的产品,关键部件和附件充分考虑工艺过程及物料特性的要求。
⑤在站场的重要地点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探测报警装置。
⑥站内电气设备、设施的选型、设计、安装及维护等均需符合规范。
⑦采取防雷和防静电设计。
⑧消防设计中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站场内配备一定数量的移动灭火器材;平面布置符合防火间距的要求;建筑结构耐火等级达到要求。
四、验收监测结论
(一)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NMHC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无组织排放4.0mg/m3。
(二)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区东、西、南三侧昼夜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北侧昼夜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废过滤芯集中收集后(用塑料袋密封),装入专用带盖塑料桶内,暂存于站房控制室内,由专业部门定期回收再生;生活垃圾袋装化后存至密封垃圾桶内,委托富蕴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暂存,定期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后续处置。
(五)环境风险
建设项目严格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要求进行了防渗、防泄漏的风险防范设置,按要求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号为:*-2022-32-L。
五、验收结论
富蕴县加气加液充电综合服务建设项目落实了环评和批复要求,监测结果表明废气、废水、噪声能够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均已落实,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验收组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加强对环保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减少设备运行故障,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落实和完善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全体职工的环保意识。
(3)日常运行过程中,加强巡检和防护,防止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验收组长:
验收组员:
2023年1月31日
七、验收人员信息
富蕴县加气加液充电综合服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成员
职位 | 姓名 | 单位/职务 | 签名 |
组长 | 何文钦 | 阿勒 (略) 法人 | |
组员 | |||
富蕴县加气加液充电综合服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正文.docx富蕴县加气加液充电综合服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