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平凉中心城 (略) (崆峒大道—泾河大道西段)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平凉中心城 (略) (崆峒大道—泾河大道西段)道路工程
建设单位: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建单位: (略) 建设 (略)
建设地点: (略) 崆峒区,泾河大道西段起点接崆峒大道,终点接泾河大道。
建设规模: (略) (崆峒大道—泾河大道西段)道路工程本工 (略) 总长801.387m,路幅宽36m;敷设给水管道长1238m,各类井室共24座;敷设雨水管道长1263m,修建检查井31座、双箅雨水口36套、八字出水口1处;敷设污水管道长1141m,修建检查井39座; (略) 灯45套,配套埋设电缆1620、电缆保护管1831m;新建绿化带绿篱4090m2、栽植国槐351棵。
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临时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 (略) 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包括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电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以及其他辅助工程等。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表、验收工作组意见详见附件
联系人:王国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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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139****8318,已修改1次),最新修改于2022-10-10 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