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进位提升项目”比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 (略) 自然资源局通过比选方式选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进位提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进位提升项目”比选招标代理机构
2.项目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3.比选服务内容:本项目采用比选的方式遴选1家具有政府服务采购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从事“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进位提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我单位将依照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在项目的《招标代理委托书》中予以明确具体代理工作的内容。
4.项目服务周期及要求:所委托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全部完成为止。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遵循合法性、公正性和客观性的原则,开展招标代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审查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为我单位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等。
二、资格要求
1.参选机构必须符合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代理机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内蒙古自治区 (略) 代理机构库中登记备案,并有良好社会信誉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3.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提供在职人员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网上可查询);
4.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具有独立的开标、评审场所并具有录音录像等电子监控设备,具有档案整理、管理、保存场所;
5.没有被登记为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参加本次公开选择活动前三年内,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参加本次公开选择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申请人近三年以来未受到过行政部门处罚,无不良记录行为;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报名必备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在内蒙古自治区 (略) 代理机构库中登记备案的佐证材料(复印件或信息公布、网站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公司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没有纳入失信人员名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提供信用中国址:http://**中“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图打印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公司简介: (略) 的注册资金、办公场所(图片资料)、人员数量(5人以上并提供近半年所在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及构成(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7.2021—2024年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材料为委托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比选办法
1.成立评审组。 (略) 自然资源局筹备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比选评审工作。
2.现场比选。组织现场比选,参选单位须在报名规定时间提交比选文件,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参加现场比选。待工作人员检查确认比选文件密封无误后即可离开。
3.评审方法。本次比选采取“综合评分”方式,由评审小组将根据综合比较各个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比选相应文件,在符合资格条件的前提下,综合评判各招标代理机构的综合实力、以往业绩、服务质量等内容择优确定中选人。
4.结果公告。评审结果于现场比选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 (略) 自 (略) 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5.合同签订。公示期满无异议,报批后向中选单位发出中选通知,与中选单位签订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合作合同。
五、报名时间
1.本次公开选择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名,凡有意参选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5日18:00时止(北京时间)*@*63.com,逾期报名的视为无效。
2.纸质报名材料可在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9月2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略) 自然资源局1600室递交;也可于9月27日下午18:00前,将材料邮寄至内蒙 (略) 集宁区杜尔伯特西街14号, (略) 自然资源局1600室,刘先生(电话*)。
六、比选文件要求
比选文件的构成,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内容格式不限):
1.封面。须包含比选项目名称、参加比选单位名称、法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如需要)、日期、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等信息, (略) 公章(须为鲜章)。
2.目录。
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相关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政府采购代理资格证书复印件等资质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被质疑投诉、行政处罚等情况;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考评情况。
6.提供2021年以来在 (略) 上可查询的政府采购代理业绩(以2021年以来签订的招标代理协议和 (略) 上中标公告截图为准)。
7.提供政府采购代理实施方案、保障措施、服务承诺以及项目人员配备等相关内容。
8.提供政府采购代理专职人员名单、具备招标专业人员的资格证书证明文件。
9.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需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独立的开标、评标场地(提供开标、评标场地及设施设备图片等相关资料)。
10.收取代理服务费的比例,提供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承诺书(由于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比选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过程中,收费基准的中标金额还没有产生,因此只能按费率进行报价,待项目采购结束,中标金额确定后,对照相应的费率计算出应支付的代理费,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
11.比选材料要求
(1)有意参与本次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在看到本公告后请致函确认参加本次比选。
(2)比选文件的装订:按文件要求顺序装订成册, (略) 公章(须为鲜章)并密封,不得出现加行、涂抹或改写。
(3)比选文件的份数:正本一套,副本二套,应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比选全程接受纪检监督部门监督,严格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在比选过程中禁止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2.无论结果如何,参与比选单位自行承担参选费用。
3.参选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交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将比选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形成一套文件(一正二副)后于9月26日至27日递交或邮寄。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比选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1)未密封;
(2)无单位和法人(或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
(3)未按规定格式编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5.中选单位弃权或无法完成服务的,我单位有权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并按照本次比选情况综合确定最终中选单位或重新举行比选。
6.本公告 (略) (略) 发布,并 (略) 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邮箱:*@*q.com
地址: (略) 集宁新区杜 (略) 自然资源局办公楼1600室。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