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和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4日,报告表5个工作日,特此公告。
1、项目名称:清水河县 (略) 综合利用废弃资源年产#吨机制砂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清水河县宏河镇火烧也村
3、建设单位:清水河县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 (略)
5、受理日期:2024年10月29日
6、报告书(表)全本公示及附件扫描件http://**(点击下载查看)
7、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分局管理科:0471-#
(略) (略) 清 (略)
2024年10月29日
信息来源:http://**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