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大麦屿二级渔港堤坝抢险加固工程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根据《 (略) 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有关规定,对下列用海人提交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自2022年5月11日起)。 (略) 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或台州市自然 (略) 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 (略) (略)
联系电话:0571- *** 邮编: ***
台州市自然 (略) 地址:台州市府 (略)
联系电话:0576- *** 邮编: ***
报告书名称 | 编制主体 | 拟用海人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性质 | 用海面积(公顷) |
玉环市大麦屿二级渔港堤坝抢险加固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 杭州 (略) | 玉 (略) | 位于玉 (略) (略) 区西南侧海 域 | 渔业基础设施用海 | 非透水构筑物 | 公益性 | 0.6954 |
台州市自然 (略)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