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文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工作提示函》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1.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方面
(1)强化领导责任,为法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
我局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加大投入,健全制度建设,确保“三到位”。一是确保责任到位。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二是确保经费落实到位。结合统计法治化建设,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普法和法治建设经费的落实。三是确保职能发挥到位。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完善各项单位工作制度,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制定工作计划,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股室,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
(2)推进依法执政,狠抓法治建设重点环节。
依法执政、依法统计是我局“法治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法治建设的关键和着力点。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凭主观臆断,不搞长官意志,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二是坚持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公布党务、政务应公示的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主动接受群众质询,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党内民主、扩大党员和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党内监督,提高执政能力。三是坚持督察整改,确保落实到位。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进行监督,排查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四是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执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促廉保廉机制,加大廉政宣传。
(3)强化落实责任,全面推进依法治统工作。
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地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地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每半年听取1次班子成员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做到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加强督促检查,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严格依法依规决策。
(4)强化人大意识,摆正政府位置,不断提高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
增强法治意识,把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与依法行政结合起来,统计局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强化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一是正确认识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对人大监督的主观认识要全面,客观内容要明确。二是认真遵守接受人大监督这一重要工作规则,并将之贯彻到各项工作和活动全过程,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坚持以法律为准绳,坚持把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2.履行部门职责方面
(1)强化部门协同
建立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同机制,形成统计监督合力。10月31日,与县纪委监委、国家统计局文安调查队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县级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同机制的通知》,12月29日,与县审计局、国家统计局文安调查队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县级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推动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更加顺畅。在县委第三轮、第四轮巡察中完成23个部门的统计专项检查,坚持事实求是,严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2)建立长效机制
推进防治统计造假制度建设,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2023年7月27日中共文安县委、县政府印发《文安县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试行)》的通知文件;2023年8月9日我局印发《文安县统计局防治统计造假约谈和座谈制度》;构建覆盖全面、基础扎实、程序规范、责任明确的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
(3)统计执法建设
为加强统计执法队*建设,2023年9月18日积极组织统计执法人员进行统计业务和执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完成双随机抽查工作,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程度,随机抽取检查10家四上企业,重点执法检查2家,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
3.建设法治社会: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法治教育、法治创建和典型培树宣传活动,健全完善法律服务体系方面
(1)精心组织学法治思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统计中央文件精神(《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利用“进党校”全范围培训统计法。2023年4月12日开展了统计法进党校活动,增强各部门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
(2)加强统计业务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力度。县统计局联合科工局、发改局、住建局、农业局等部门,组织各乡镇主管副职、统计站长对相关的工业、贸易、固投、农业、房地产建筑业及统计法律法规等多个科目进行培训,今年以来共培训7期,培训700余人次,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法治意识。
(3)利用多样化方式方法宣传统计法。以统计年报会、专业业务培训会等为契机,全面推行会前普法工作,加强全县基层统计人员统计法治教育,提高统计人员守法意识。结合新增“四上”企业审批和数据核查活动等工作,认真开展普法到基层、企业活动。以“9.20”、“12.8”为载体,通过发放宣传单、法律法规小读本,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提升统计法律法规在社会公众中的知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