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源自来水厂供水能力提升项目招标代理单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花源自来水厂供水能力提升项 (略) 新津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实施,项目 (略) (略) 新津 (略) ,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单位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公开采购,择优选定成交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和采购内容
1. 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花源自来水厂供水能力提升项目招标代理单位采购项目
1.2 项目地点: (略) 新津区。
2.采购内容:采购一家具备招标、采购代理资质及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花源自来水厂供水能力提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略) 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8.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资格条件:
8.1须具有工程招标代理相应能力(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页查询截图);
8.2须具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相应能力(提供四川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录网页查询截图)。
9.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6日09: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新津区五津镇兴园三路龙王渡二期三栋办公楼7楼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无偿获取,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提交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复印件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09 :30(北京时间)。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新津区五津镇兴园三路龙王渡二期三栋办公楼8楼816室。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六、公告发布方式
本次公告在新津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新津 (略)
地 址: (略) 新津区花源街道府东路85号
联 系 人: 王老师
电 话: 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