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投资服务中心A区四楼行政审批局(*)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磷脂生产线项目 | 中粮佳悦(天津)有限公司 | 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 (略) 510号 | 中环广源 (略) | 拆除现有老化磷酸酯生产线及老旧设备,新增离心机、过滤机、板式换热器等设备,扩建两条1000吨/天大豆油脱胶线及两条30吨/天浓缩磷脂线。项目建成后,全厂脱胶油产能*吨/年、浓缩磷脂产能1.*吨/年。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0.66%,主要用于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暂存、排污口规范化等。 |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浓缩蒸发尾气和真空尾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碱液喷淋+除味塔”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25米高的排气筒P74排放。其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相关限值要求。 2.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软水制备排浓水,经厂区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中水系统,不外排。 3.选用低噪声生产和辅助设备,生产设备及风机等噪声源,应落实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暂存场所规范化设置,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分类规范存放,防止二次污染。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油、废20L铁桶及废含油抹布等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后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等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体废物场所均须设置规范化的标志牌。 5.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 6.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等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依法做好环境信息披露工作。 7.在运营中须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落实包括减产、限产、停产等在内的应急减排措施。 | -- | 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2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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