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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GCX0012/2023-18087
发文机关: 广昌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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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11-07
广昌县水利局依法拆除违章建筑
近日,县水利 (略) 对驿前镇驿前村船形屋河段上游200米左岸河道内有一处占地面积约30平方米的违建房屋进行了依法拆除。该房屋为驿前镇1991年建设的自来水抽水泵房,现停止使用,废弃多年,无河道主管机关的建设审批文件,砖混结构,阻碍了河道在汛期的行洪,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在整改过程中,县水利局始终坚持以法治思维为指导,严守违法侵占河道建筑治理“零容忍”的原则,严格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要求,推进整改工作全流程、各环节,目前房屋已被依法拆除。接下来,县水利局将持续加强乱搭乱建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私搭乱建及其它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为广昌人民营造一个良好的水利生态、生活环境。
拆除前
拆除中
拆除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