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 (略) :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办理山西华 (略) 核定生产能力300万t/a矿井及180万t/a洗煤厂项目取水许可的申请》(阳矿办发〔2023〕14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
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严格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山西华 (略) 核定生产能力300万t/a矿井及180万t/a洗煤厂项 (略) 河曲县鹿固乡阳坡泉村西。根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为该单位发放《采矿许可证》(证号:*),井田面积11.5304km2; (略) 能源局以晋能源煤技函〔2022〕251号文同意矿井生产能力由120万t/a核增至300万t/a; (略) 能源局以《 (略) 煤炭洗选企业认定名单公示(第四批)》,认定山西华 (略) 洗煤厂洗选能力为180万t/a。
2020年12月23日,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为该单位120万t/a矿井项目核发取水许可证(编号C*G2021-0007),核定取水量24.92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18.3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6.62万m3/a。生产取水水源为该矿处理后的矿坑涌水,职工生活取水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有效期至2025年12月22日。2020年6月9日,河曲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为该单位入洗原煤300万吨/年项目核发取水许可证(编号D*G2021-0004),核定取水量15.11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14.46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0.65万m3/a。生产取水水源为山西华鹿阳坡泉煤矿处理后的矿坑涌水,职工生活取水水源为山西华鹿阳坡泉煤矿水源井岩溶地下水,有效期至2025年6月8日。现因生产规模、取水量等发生变化,建设单位重新申请取水许可手续。
二、同意该项目生产取水水源为该矿处理后的矿坑涌水,职工生活及外供周边村庄农村居民生活取水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批复项目取水量62.67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55.47万m3/a(含矿井50.23万m3/a、洗煤厂5.24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5.01万m3/a(含矿井4.37万m3/a、洗煤厂0.64万m3/a),外供周边村庄农村居民生活取水量2.19万m3/a。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意该项目生产用水取水口设在工业场地东部矿井水处理站(坐标:东经111°18′26.07″、北纬39°15′57.75″),职工生活及外供周边村庄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取水口设在工业场地东侧水源井(坐标:东经111°18′16.26″、北纬39°15′51.24″),通过加压泵站及输水管道送至生产生活用水点。
四、建设单位 (略)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略) 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7〕60号)的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并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加大各项废污水利用量,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
六、鉴于该项目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 (略) 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在领取新的取水许可证时,你单位编号C*G2021-0007和D*G2021-0004的取水许可证应按程序予以注销。
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并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河曲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人:陈喆(0351-*)
(略) 水利厅
2023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 (略) 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河曲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 年 0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