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本钢板材特殊钢事业部危险废物利用及处置项目验收报告
项目地点: (略) (略) , (略) 特殊钢事业部内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30日-11月26日(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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