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略) (略) 就其所需的医疗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服务进行询价, (略) 境 (略) 前来提交报价文件。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医疗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
二、询价范围:责任保险
三、服务年限:1年;协议期满,若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一年。
四、项目要求:
1、安排专人负责责任保险理赔服务。
2、本项目报价所提供的投保服务不少于投保方需要的医疗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服务内容。
3、能够及时提供理赔服务,承保方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理赔费用。
4、保密要求:对投保方的相关信息,报价单位自觉做好保密工作,妥善保管相关资料。
五、报价
1.1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1年服务年限,保费不得超过人民币8.7万元/年(其中医疗责任保险7.5万元/年、公众责任保险1.2万元/年)。
1.2报价为含税价及其他费用。
1.3被询价人应慎重合理确定利润,自主报价,不得盲目压价,低于成本恶性竞争。
1.4报价总金额到元为止。
六、询价书的递交
1、报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3 月 14日 12时 0分,提交 (略) (略) 医务科 ;通过信函或当面递交。
2、询价书所需递交的材料
(1)报价书(加盖红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联系方式服务
采购人: (略) (略)
地址: (略) 三元区台江路70号
邮编:* ;电话:* *
联系人: 江坤鸿
报价书
责任保险服务报价表: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年) | 险种 | 报价(元) |
1 | 责任保险服务 | 1 | 医疗责任 保险 | |
公众责任 保险 | ||||
合计 |
总报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联系人: 公司名称:
联系电话: (签章):
日期 : 年 月 日
保险服务内容
第一部分 医疗责任保险
一、询价标的
1、项目名称: (略) (略) 医疗责任保险
2、年限:1年
3、项目概况:
医务人员人数:(155)
核定病床数量:(335)
年度门诊次数:(30000)
二、服务要求
(一)投保人: (略) (略)
(二)保险对象:
1、被保险机构: (略) (略)
2、被保险人员:
(1)取得国家法定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及国家、省、市卫生行政部 (略) 医疗机构注册执业的人员。
(2) (略) 卫计局、人社局(职改办)审批评定为医(护、技、药)师、士职称,现在医疗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经考试取得国家助理执业医师的人员。
(3)大、中专毕业生一年见公正的原则处理医疗纠纷,如有违反相关规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处置理赔中心权利
(1)处置理赔中心代表在调查医疗纠纷期间有权查看和复印病历等相关资料。
(2)处置理赔中心代表有权会见与医疗纠纷有关的被保险人当事人,被保险人应提供相关便利。
5)特别约定
联合协作单位的外聘医务人员按本单位同类人员缴费。在投保期限内外聘人员流动不超过3%,保费不做调整;超过3%需在投保名单备注栏中备注说明,并及时办理申请批改手续,经保险人核准后予以生效。
(九)理赔材料
若出现医疗纠纷事件,采购方即时通知中标方,经中标方确认确属保险责任,采购方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有关责任人的执业资格证明;
(2)患者或其近亲属的书面索赔申请;
(3)患者完整的病例资料;
(4)被保险人、医 (略) 诉前庭外与患者或其近亲属签订的赔偿或和解协议书, (略) 判决的, (略) 判决书;
(5)赔款可由中标方直接赔付给患方,如赔付由采购方转账,还需提供转账凭证或收据。
(6)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投保人提供完整的索赔材料且医疗纠纷确属保险责任,保险人应无条件理赔。
第二部分 公众责任保险
一、询价标的
1、项目名称: (略) (略) 公众责任保险
2、年限:1年
二、服务要求
(1)投保人、被保险人
投保人: (略) (略)
被保险人: (略) (略)
(2)保险责任:
在本保险有效期限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地点范围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以及由于意外事故造成下列损失或费用,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①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②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诉讼费用;
③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对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保险人对上述第①与第②项的每次事故赔偿总金额不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如本保险合同约定了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的,保险人对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不超过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保险人对上述第③项的每次事故赔偿金额不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保险期限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累计赔偿总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3) 保障内容及保险费率:
项目 | 保险金额(元) | |
公众责任险 | 200万 | |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 80万 | |
其中:每人每次事故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 10万 | |
其中:每人每次每次事故医疗赔偿限额 | 1万 | |
其中:每人每次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 0.5万 | |
特别约定 | ||
1、每次事故医疗免赔额为100元或5%,二者以高者为准。 2、扩展电梯公众责任 |
(4)赔款支付
1)赔付金额在RMB 2万元(含)以下的,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
2)赔付金额RMB 2万-10万元的,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
3)赔付金额RMB 10万元以上的,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