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略) 场化服务项目更正公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场化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8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事项一、1.具有公安部门或人社部门颁发的保安员(或保卫师或保安师或保卫管理员)等级证书,二级及以上的得2分,三级的得1分,本小项满分2分。2.具有公安部门或人社部门颁发的保安员(或保卫师或保安师或保卫管理员)三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每一人得2分,本项满分16分;
经深入调查了解, (略) 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 (略) 分等级。而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员等级证书且规定了相应得分, (略) 本地公安部门的实际证书体系严重脱节。这种设定使得本地众多符合其他条件且具备良好保安服务能力的企业,仅仅因为无法满足这一不合理的证书等级要求而在评 (略) 于明显劣势,极大地限制了本地企业参与公平竞争的机会,违背了招标应遵循的公平公正原则。
回复:详见事项四回复
事项二、项目负责人实力2.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在市容 (略) 容劝 (略) 管理执法辅助或辅助性城管或保安服务中,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每提供一份得2分,本项满分4分。
因三年疫情政府对企业的年终评奖评优事项基本取消,疫情放开刚一年,本招标文件就对于项目负责人要求2020年1月1日之后的荣誉。设置在2020年对企业支持力度较小,根据政府在疫情放开后大力支持企业发展、放宽条件、加强经济复苏等优惠条件中支持力度不够。
回复:明确时间的起始点,是为了避免了因时间界定模糊而可能导致的评审不公,确定评审过程中在这一指标上的公平性和客观性。2020年1月1日至今已有近五年时间,这个时间段完全能够充分展 (略) 容管理方面的成果和贡献。结合中小企业的实力水 (略) 场调研情况,此项既符合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又能有效激励企业积极参与项目竞争,从而推动本项目的顺利开展。故本项不予修改,按原文件执行。
事项三、工资报价要求:市容人员工资不得低于1930元/月/人标准(包含工资、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2)社会保险,不得低于*/月/人标准。(3)对讲机、装备、服装劳保等工具费用,平均不得低于700元/月/人标准。(4)市容人员高温费、三节福利、加班补贴、绩效等费用,平均不得低于700元/月/人标准。(5)员工意外保险不得低于50元/月/人标准。(6)办公费用、房租水电费:投标单位根据企业实力按实列入,不得填0。(7)企业管理费:投标单位根据企业实力按实列入,不得填0。(8)企业利润:投标单位根据企业实力按实列入,不得填0。(9)税费:投标人税金税率按照企业实际规模情况,按规定缴纳。
按照以上费用标准。 (略) 税法规定和税收政策。中型企业税费按6.72%。政策性报价为:*.74(详情见投标分项报价表)。即使不计算办公费用、房租水电费、企业管理费、企业利润已经超出招标文件的最高限价。且该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费用计算方式合法合规。应规定统一的税费缴纳比例(3.36%)使其符合最高报价的要求。
回复:1.社保、工资、税费等都是规定费用,都需要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执行。各潜在投标人企业性质、规模、收入情 (略) 行业各有不同,税费按照企业实际规模情况,按规定缴纳。2.对讲机、装备、服装劳保等工具费用调整为“平均不得低于500元/月/人标准”,其余按原文件执行。本项目最高限价*元,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均按无 (略) 理。
事项四、关于资信标评审人员配置“ 1.具有公安部门或人社部门颁发的保安员(或保卫师或保安师或保卫管理员)三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每一人得2分,本项满分16分;”
事实依据:经查询了解三级(高级)以上保安员证书为过去人社部门颁发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0号文件,该证书已于2020年12月31日之后不再颁发。该保安员等级证书的设置,对于20 (略) 是不公平的,设置条款具有排他性。且设置该证书作为加分项 (略) 公共资源交易文件负面清单第49条将已明令取消的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企业资质作为评分标准的。
建议修改为:人社部门颁发的保安员(或保卫师或保安师或保卫管理员)三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或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书。
回复:本项设置了保安员(或保卫师或保安师或保卫管理员)四种等级证书,满足其中任一证书均可, (略) 限于保安员证书。职业资格退出目录不是取消目录,是认定形式的改变,由政府认定改为实行社会化认定,已经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仍然继续有效。其中保卫管理员是从2021年开始进行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的。即使20 (略) 也是可以获取此证书的。故本项不予修改,按原文件执行。
事项五、项目负责人实力“2.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在市容 (略) 容劝 (略) 管理执法辅助或辅助性城管或保安服务中,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每提供一份得2分,本项满分 4 分。”
事实依据: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质疑人认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应当结合采购需求以及中小企业的管理水平,合理设置加分条件,鼓励中 (略) 场公平竞争。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关项目经理的荣誉不应该设置时间,难道2020年 (略) 容管理中获得的政府颁发的荣誉或就不算个人荣誉吗?就不能 (略) 容管理工作中的优秀表现了吗?政府颁发的荣誉是终身有效的,并没有设置有效期。其他招标文件招标 (略) 别对待,是否有违中小企业公平竞争的原则。该招标文件过度设置了此加分条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二十条以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三条的有关规定。
建议修改为:在市容 (略) 容劝 (略) 管理执法辅助或辅助性城管或保安服务中或 (略) ,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每提供一份得 2 分,本项满分 4 分。
回复:详见事项二回复
事项六、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2.项目负责人实力:“2.2020 年 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在市容 (略) 容劝 (略) 管理执法辅助或辅助性城管或保安服务中,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每提供一份得 2 分,本项满分4分。”
事实依据:1、依据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技术分→需求理解方案(P36页):“方案需结合 (略) 的测评标准和考核细则进行阐述”的要求,应将项目负责人在 (略) 中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纳入加分范围, (略) 限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表彰荣誉以及与项目实际采购需求关联性不强的表彰荣誉的范围之内。2、项 (略) 容管理服务相应岗位中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应当在其从业期内长期有效,不应设置时间限制。本项设置具有排他性和针对性。3、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质疑人认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应当结合采购需求以及中小企业的管理水平,合理设置加分条件,鼓励中 (略) 场公平竞争。
建议:修改为“项 (略) 容 (略) 容劝 (略) 管理执法辅助或辅助性城管或 (略) 中,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每提供一份得 2分,本项满分4分。
回复:详见事项二回复
事项七、1、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包含物业服务企业和保安服务企业等类型的服务供应商。各类型供应商纳税方式和税负标准不同,物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税率为6.72%。依据财税〔2016〕68号)规定,保安服务企业可以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实行差额征税的特殊征税方法,即: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保安人员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 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相比而言,潜在供应商之间税负存在巨大的差异,属于明显的不公平行为。2、根据招标文件的最高限价和报价要求,物业企业即使不计算办公费用、房租水电费、企业管理费、企业利润等费用,政策性报价费用已经超出招标文件的报价最高限价,无法报价。
回复:详见事项三回复
事项八、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现变更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更正内容错误。理由如下:
1、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 (略) (略) 场化服务项目,社会化服务单位的服务职能主要是宣传引导、劝导劝阻等执法辅助、城市管理辅助等职能。服务内容更侧重 (略) (略) 貌进行综合管理和维护, (略) 的环境卫生、市容秩序、市政设施等方面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其服务范围更广、管理对象更复杂。2、 (略) 场化服务项目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服务领域,它具有自身的特点和要求,不完全等同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或物业服务行业。3、就其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关联来看,市容管理服务工作中的一部分内容, (略) (略) 域的秩序、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等,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中的安全保护服务职责有一定的相似性。4、就其与物业服务行业的关联来看,市容管理社会化服务也 (略) (略) 域的秩序维护、环境维护、公共绿化维护、设施设备管理等方面,与物业服务业高度近似。5、工信部联(2011)300 号文件中,列明了十五个行业的划型标准,除此之外的行业,均称作“其他未列明行业”。
综上所述, (略) (略) (略) 场化服务项目的所属行业属于工信部(2011)300 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未列明行业”。而不是依据供应商的所属行业来认定项目的所属行业。
回复:本项目性质及采购需求,要求至少配备72人保安人员,根据 (略)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应隶属“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再者本项目是面向中小企业的,变更行业分类,也是为了确保充分竞争,确保政府采购目标的实现。
事项九、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11月21日8点00分。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略) (城市管理 (略) )
地 址: (略) (略) (略) 99号13楼
联系方式:王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佳兴 (略)
地 址: (略) 丰乐大道1899号车 (略) 商业A1幢131、132
联系方式:徐智05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智
电话:0550-*、*
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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