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水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规划道路配套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2023/3/1 | |
泉水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规划道路配套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泉水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规划道路配套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宏发 (略) 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3月2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FZB-2023-031 项目名称:泉水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规划道路配套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招标内容:选取1家咨询服务单位,负责“泉水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规划道路配套工程”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预算金额:4.7445万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 (2)供应商应当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 (略) 政公用工程且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含“项目咨询”; (3)项目负责人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截至投标截止时间,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用辽宁”网站(http://**.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http://**) (略)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宏发 (略) ( (略) 西岗区长春路171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时间和地点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23年3月24日13:00-13:30(北京时间), (略) 西岗区长春路171号香洲花园酒店商务楼623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报名要求: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带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截图、项目负责人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授权委托书,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略) 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太原街140号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宏发 (略) 地 址: (略) 西岗区长春路171号623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景宇、王迪 电话:0411-* ※特别说明: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2017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大财采*号)规定,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有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特别说明: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2017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大财采*号)规定,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有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特别说明: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公布2018-201 (略)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号)规定,本项目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