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越秀 (略) 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要求在龙 (略) 单元C-11、C-12地块, (略) 越秀学校教学楼建设项目(补办)建设,建设单位已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完成建设施工图设计,现将总平面图予以公示。
凡是与本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26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 (略)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资规窗口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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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