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标包信息
标包名称: (略) (略) 分公司2017年 (略) 公安作战平台建设项目集成服务(三次比选) (略)
标包内容说明: (略) (略) 分公司2017年 (略) 公安作战平台建设项目集成服务(三次比选)项目比选人为 (略) (略) 分公司,比选代理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比选条件, (略) 公开比选。
一、 采购内容
1.1 服务地点: (略) 市;
1.2 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1.3 预算金额:95.78万元(不含增值税);
1.4 比选范围: (略) (略) 分公司2017年 (略) 公安作战平台建设项目集成服务(三次比选);
1.5 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1.6 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本项目到参选截止时间, (略) 有参选人数量少于2个, (略) 唱价,本项目比选失败;若本项目有效参选人数量少于2个,本项目比选失败。
二、 资格条件
2.1 资质条件:参选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略) (略) (略) 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必须通过年检或提供已按相关 (略) 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证明或查询截屏(加盖公章)。
2.2 业绩要求:具备系统集成 项目经验,要求 * 日起至今止,累计完成200万元以上合同金额。(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参选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 (略) ,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3 (略)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1年以上同类项目经验,参选人拟派项目专职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至少10人。
2.4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2015年 1 月 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有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7)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5 参选人在比选活 (略) 为之一的,应视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其参与 (略) 电信采购项目的资格:
(1) 参选人之间相互串通、或与比选人、代理机构、 (略) 成员串通参选,损害 (略) 电信或者其他参选人的合法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