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县建设工程领域用工单位支付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经审查,以下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符合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余额退还及销户的条件,现对其退还及销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0天,从2024年10月25日起至2024年11月24日止。若该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工资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欠薪凭证到铅山县 (略) 进行投诉,投诉电话:0793-*。如未收到欠薪投诉,我单位将在公示期满后向申请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项目1 | 铅山县永平镇横溪村饮水工程项目 |
施工单位 | (略) |
项目2 | 铅山县殡葬设施提升项目河口镇二期公墓建设工程项目 |
施工单位 | 江西省 (略) |
项目3 | 铅山县汪二镇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新安埠小 (略) 建设项目 |
施工单位 | 江西 (略) |
项目4 | 铅山县 (略) 202 (略) 基础设施配套 (略) 管廊工程 |
施工单位 | (略) |
项目5 | 铅山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陈坊乡 (略) 提升项目 |
施工单位 | (略) |
项目6 | 铅山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陈坊乡中街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 |
施工单位 | (略) |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