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丰台区南苑乡石榴庄村
公示时间:2023-10-24
受理时间:2023-10-1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迁址后冬季采暖和夏季制冷由配套安装的多联式空调机组提供,无食堂;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煎药室及中医艾灸产生的废气。①建设单位将与污水相关的构筑物均加盖密闭,对MBR池等构筑物产生的恶臭气体收集至安装在地面一体化设施顶部的废气净化装置内(采用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工艺),经净化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②煎药室为密闭独立房间,选用密闭低能耗煎药机,室内保持微负压并在煎药机设备上方安装集气罩,将煎制中药过程中产生的异味收集至所在建筑物4层楼顶西侧的净化装置内,经净化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口高度20m)排放。③艾灸治疗为独立房间,治疗过程中保持密闭微负压状态,产生的废气收集至所在建筑物4层楼顶西侧的净化装置内,经净化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口高度20m)排放。(2)医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汇入小红门污水处理厂。项目无洗相设备,设备均为电子成像,无含重金属的洗相废水产生。(3)主要噪声源为设备噪声,包括室内煎药设备、室外污水处理设备及废气净化装置、空调室外机组等。针对安装的废气净化装置风机,安装消声箱并加装橡胶减振垫;多联式空调机组室外机基座安装阻尼减振装置;出风口安装消声器,减弱出风噪声,并安装半密闭式混合隔声屏障。(4)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含栅渣)、废气净化装置废活性炭等,委托资质单位北京 (略) 定期清运处置;生活垃圾与煎药室废中药渣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普通废包装材料收集外卖;异味净化装置更换的活性炭不含有毒有害物质委托设备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未收到群众反馈。
联系人:宁锋
联系电话:010-*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蓝色新源 (略)
审批部门: (略) 丰台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丰台区七里庄路28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丰台区大红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