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略) 退城进园地 (略) 宁阳县华兴大道以西,华阳大道以南,地块总面积*.77平方米,约合182.07亩,土地使用权人为山东 (略) (下文简称恒信焦化)。
该地块2003年前为宁阳县杨家村农用地,2003年恒信焦化在该地块上建成投产了60万吨/年焦化工程生产项目,2018年根据宁阳县退城进园计划恒信焦化计划停产搬迁;2019年10月恒信焦化全面停产开始厂区拆除工作,2020年7月恒信焦化所有生产装置及建构筑物基本拆除完成, (略) 墙和门卫室保留。根据《 (略) 总体规划(2017-2035)》,该地块土地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2019年7月10日, (略) 生态环境 (略) 自然资源和规 (略) 宁阳县组织召开了《山东 (略) 退城进园前场地环境详细调查报告》专家评审会,2019年10月完成项目备案并出具了现场检查报告。
2020年5月, (略) 生态环境厅会同自然资源厅组织召开“山东 (略) 退城进园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专家评审会”,由于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开展时,恒信焦化尚未完成停产搬迁,因此专家建议在恒信焦化全面拆除后应进一步完善调查结论,开展补充调查,补充调查点位主要针对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无法进入采样的装置区、前期调查污染物超标区域以及拆除活动重点区域等进行了加密布点采样。
2020年11月和2021年4月分两次进场开展补充调查,综合调查结果显示:恒信焦化地块内土壤存在菲、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二苯并(a,h)蒽、苯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情况,主要超标区域为污水处理站区域和化产车间粗苯工段区域。地下水监测指标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HJ14848-2017)中Ⅳ类标准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相关标准。
2021年12月编制完成《山东 (略) 退城进园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综合调查结果显示:地块内污染物为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二苯并(a,h)蒽,其中苯并(a)蒽修复目标值为15.00 mg/kg、苯并(b)荧蒽修复目标值为15.00 mg/kg、苯并(a)芘修复目标值为1.50 mg/kg、二苯并(a,h)蒽修复目标值为1.50mg/kg。污染物主要集中在污水处理区域,其修复面积为4529.54平方米,需修复深度范围0-1米,需修复的土方量共计4529.54立方米。
2022年3月,广西博世科 (略) 受山东 (略) 委托,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结合调查和风险评估结果,承担该地块污染场地修复工程修复方案设计、修复施工等工作。
2022年6月5日修复施工单位广西博世科 (略) 编制完成《山东 (略) 退城进园地块土壤修复(EPC)项目治理与修复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方案采用污染源处理作为总体思路,采用异位化学氧化技术处理污染土壤,检测达标土壤原基坑回填;对于化学氧化修复不达标土壤外运至水泥窑协同处置。
2022年6月20日~2022年10月28日,修复施工单位完成了污染土壤清挖、化学氧化、外运等工作,共计清挖污染土壤4894.61立方米,化学氧化污染土壤5164立方米,外运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染土壤202立方米。
效果评估单位山东正元地质 (略) 对地块开展了基坑清挖效果检测评估、化学氧化修复效果检测评估、地块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土壤检测评估。
通过对修复单位提供的施工总结报告、监理单位提供的监理报告,以及地块环境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修复方案、地块修复工程资料、相关图件等文件审核,并经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修复效果监测得出以下结论:
(1)本项目修复工程按照风险评估报告及修复方案中确定的目标污染物、修复目标值、修复范围及修复工程量完成了该地块土壤修复工作。
(2)效果评估检测数据表明,该地块化学氧化修复后的污染土壤质量满足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修复目标值,同时满足第二类用地的环境质量要求,对于化学氧化后高浓度的污染土壤已全部运输至水泥窑协同处置单位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修复后的清洁土壤已进行回填,地块内已满足环境和健康风险可接受水平。本地块可以安全利用。
(3)根据该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单位提供的环境监理总结报告,该修复工程实施过程中采取了有效的二次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监测结果表明,修复过程未对地块及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未发生安全环保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