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澄自然资告字〔2024〕7号
经 澄迈县人民政府 批准,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一)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
地块名称 | 宗地坐落 | 总面积 | 用途 | 混合比例 | 使用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2712-* | 澄迈县大丰镇荣友社区 | *.37 | 二类工业用地 | 100.0 | 50.0 | ≥1.0 | ≥40 | ≤20 | ≤20 | 495.0000 | 495.0000 |
其他规划控制条件: |
(二)宗地净地情况:
该宗地土地征收工作已完成,土地权属清晰,已与被征地单位签订土地征收协议书。征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等款项已补偿到位。目前该地块上的附着物已清表、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地块周边可以满足施工建设所需的水、电供应,相关设备、机械可以进场施工。该宗地具备净地出让的条件。 经核查,该宗地不属于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已经处置到位并组织供应的土地。
二、本次拍卖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开发建设要求(一)按照《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琼自然资用〔2023〕12号)有关规定,该地块设定出让控制指标,具体如下:
地块名称 | 拟建项目所属产业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年度产值(万元/亩) | 年度税收(万元/亩) | 达产年限(年) |
2712-* | 农副食品加工业 | 290 | 624.3 | 4 | 5 |
项目竣工时间为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内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2年内,项目达产时间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的第5年。项目竣工时,本宗土地在约定达产时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工业用地为包含房地产、设备的所有投资总额,其他用地为扣除土地出让价款之外的所有投资总额,均不含除契税外有关税费)不低于*元人民币(项目用地投资强度不低于*元/亩,含*方招商项目入驻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达产之日起,每五年累计的纳税总额不低于*元人民币(亩均年税收不低于*元/亩),每五年累计产值不低于 *万元人民币(亩均年产值不低于624.*元/亩)。项目按每4亩安置1名该宗地被征地失地农民就业,则总共需要安排 5名用工名额,同工同酬并遵照用地企业规章制度管理。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于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 |
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竞得人须与澄迈县农业农村局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二)其他开发建设要求:
1.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开发建设。涉及水务、绿化、环保、消防、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和海南省的有关管理规定。 2.经查询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该地块不在系统污染或疑似污染地块范围内。 3.涉及装配式建筑的,按照我省装配式建筑相关规定和澄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要求执行。 4.该宗地位于地质灾害非易发区,无需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5.竞得人应在按现状交地后六个月内开工建设,按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琼建定〔2016〕299号)在宗地范围内修建围墙。自项目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建成上述项目。
四、竞买申请(一)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属境外机构(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加竞买的,按照规定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根据澄迈县入驻要求,竞买人及申请项目须符合澄迈县产业规划以及准入条件。 2.具有下列行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拍卖出让: (1)在澄迈县范围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或拖欠土地出让金且未及时纠正的; (2)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和被税务系统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联合惩戒名单的企业法人和个人。
(二)交易资料获取方式。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信息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手册及其他相关文件。手册和文件可从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查看和打印。
(三)竞买申请方式。
有意向的竞买 (略) 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按要求上传竞买申请文件。本次交易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竞买申请时间: 2024年08月15日09时00分 至 2024年09月03日16时00分 (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
(四)竞买保证金。
(略) 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时,须按照拍卖出让手册的有关规定足额缴存竞买保证金或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竞买保证金。缴存竞买保证金的, (略) 上交易系统上选定一家银行,系统将自动生成唯一的随机竞买保证金账号,保证金缴存银行一经选定不能更改,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入账时间为准;缴存的竞买保证金币种为人民币,不接受外币,且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所得,并出具承诺。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土地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应向银行申请开立《土地竞买保证金保函》,纸质保函由银行将原件密封后直接指定专人送达或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给出让人指定地点由指定联系人签收,需在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送达。竞买人应审慎注意。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24年09月03日16时00分 。
(五)资格确认。
竞买资格审核开始后,出让人在2个工作日内、资格审核截止时间前完成竞买申请文件审核。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时应 (略) 上交易活动的竞买资格审核时效,并进行审慎注意。
竞买人的竞买申请文件审核通过,且竞买保证金已按要求交纳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获得竞买资格。
竞买资格审核时间: 2024年08月15日09时00分 至 2024年09月04日17时00分 。
五、拍 (略) 址(一)拍卖时间为: 2024年09月05日10时00分
(二) (略) 址:网上交易系统(http://**:9002/)。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该宗地符合澄迈县总体规划,属于村庄建设区范围内,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已列入我县2024年建设用地计划。该宗地拟安排用于农副食品加工业项目使用,属于农副食品加工业。 (二)该宗地在拍卖成交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前,竞得人要与澄迈县农业农村局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竞得人出资比例结构、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未经澄迈县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发生变动。竞得人应出具相应股东会议决议承诺该事项,在签订准入协议时提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备。竞得人竞得本宗土地后在土地使用年期内未经澄迈县人民政府同意不得进行转让。经同意转让的,相关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三)竞得人在竞买成交后应当即与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定金为成交价的10%。土地竞买保证金在出让合同生效后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土地出让价款。受让人应当在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付清土地出让金。 (四)申请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以根据拍卖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五)用地面积及四至范围以《建设用地编号2712-*号地块用地勘测定界图》实际勘测为准。 (六)成交价款不含各种税费,交易服务费按《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统一交易管理办法》(琼府﹝2015﹞27号)和海南省物价局(琼价费管﹝2016﹞1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七)本次拍卖事项如有变动,以变动公告为准。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澄迈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七、风险提示(一)浏览器请使用IE11,其他浏览器 (略) 上交易操作有影响,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自 (略) 络运行环境。网上竞买申请、资格审核、报价竞 (略) 上交易系统预先设定的程序运行,竞买 (略) 上交易模拟系统练习, (略) 上交易的操作流程、方法。由于操作不熟练引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 (略) 上交易系统进行相关操作,系统注册及证书办理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竞买人应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竞 (略) 上交易系统实施的任何行为,均视为竞买人自身行为或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权的行为,该行为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并熟知交易规则和有关文件后, (略) 上交易活动。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竞买人对交易规则、出让须知、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和使用条件、建设用地使用权现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四)竞买人应该谨慎报价,报价一经系统接受将即时公布,不得修改或者撤回。竞买人应尽量避免在竞价截止时间前最后1分钟内进行竞买报价, (略) 络延 (略) 上交易系统无法接受导致报价无效,出让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因竞买人使用的计 (略) 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损毁、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导致不能 (略) 上交易系统或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等结果的,其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八、咨询方式(一)交易业务咨询。
联 系 人: 王先生、徐先生 。
联系电话: 0898-*、0898-* 。
(略) 址:http://**、http://**、http://**:9002/。
(二)CA证书办理咨询。
办理机构:海南省数字认证中心。
办理地址: (略) 龙 (略) 22号海南国机大厦二楼西区( (略) (略) 红绿灯 (略) 口处)、 (略) 政务服务中心16、17号窗口。
咨询电话:0898-*、*。
证书 (略) 址:http://**。
(三)数字证书绑定咨询。
办理机构:海南省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
办理地址: (略) 美兰区 (略) 3号。
咨询电话:0898-*。
数字证书办理及绑定具体事宜, (略) 上交易系统“资料下载”栏目《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办理及绑定指南》。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