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强化公众参与与公众监督,切实保障公共利益及相关住户的合法权益,规范城乡规划管理的行政行为,体现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泸州市纳溪区白节镇总体规划(2019—2035)》局部调整内容予以公示。凡是与本规划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示之日起30天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泸州市自然 (略) (略) 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来电、来人向泸州市自然 (略) (略) 反映。
一、公示时间
2022年7月23日至2022年8月23日。
二、公示地点
白节镇人民政府公示栏、泸州市自然 (略) (略) 公示栏、泸州市自然 (略) 网站(http:/ *** )。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同燚,联系电话0830- *** 。
四、调整内容
(一) (略) ,温泉大道东侧的地块:原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行政办公用地及供应设施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行政办公用地、供应设施用地。调整后二类居住用地减少1.19公顷,商业用地增加1.12公顷,行政办公用地增加0.01公顷,供应设施用地增加0.06公顷。
(二) (略) 、G546西侧的地块:原规划为商住混合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交通枢纽用地、公共绿地、防护绿 (略) 用地,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交通枢纽用地、公园绿地、防护绿地。调整后商住混合用地增加0.56公顷,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增加0.04公顷,交通枢纽用地增加0.29公顷,公园绿地增加0.05公顷,防护绿地减少0.39公顷, (略) 用地减少0.55公顷。
(三)调 (略) 分防护绿地占用,为保障规划绿地指标不减少,拟在镇区东侧的安全设施用地与二类居住用地之间增加防护绿地,商住混 (略) 相邻两侧增加防护绿地。调整后二类居住用地减少0.1公顷,安全设施用地面积不变,商住混合用地减少0.34公顷,防护绿地增加0.44公顷。
附件:
泸州市自然 (略) (略)
2022年7月22日